《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1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公示 扩展保护对象和名录
新增“一德路——圣心大教堂”为历史文化街区;新增红专厂艺术区、广雅中学等9片历史风貌区;增加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南粤古驿道、工业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历史城区延续非重点区域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的要求……有2200多年历史、名列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广州已完成《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规划草案正在公示,较现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扩展了保护对象,更新了保护名录。
不少专家、文保人士、市民建议:广州名城历史价值应突出其2200余年的建城史和近代全国首个建制市的政治地位;将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东扩至东山;增加“历史名园”“历史水系”为保护对象;增加原国立中山大学、原岭南大学、珠江两岸绿化风貌保护带、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从化温泉疗养建筑群等为历史风貌区;增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监管内容。
新规划扩展更新保护对象与名录
专家认为东山是历史城区价值特色的体现,在近现代革命发展有重要历史地位
从旧版规划编制时起,一直有专家提议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应扩大到东山。新版规划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不变,不少专家认为东山是历史城区价值特色的体现,在近现代革命发展有重要历史地位,依然坚持这一意见。
专家建议:历史城区范围东边应划到达道路、梅东路
相比旧版规划,新版规划中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并无变化,由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海旁内街)-海旁内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园西路-工业大道北-南田路-江湾路-江湾大桥等边界构成的地区,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
十多年前,在旧版规划草案征求意见时,曾任广州市规划局局长、书记的市规委会委员、市规划协会会长施红平就以专家身份提出了最重要的一点修改意见:
“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再坚持东面以大东门和东濠涌为界是不妥的。特别是市委宣传部概括提出了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观后,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也回应了广州为何能在1982年名列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因,正因为她在近现代革命发展的重要历史地位。”
他说:“既然保护范围西边划到了‘西关小姐’生活的地区,将东边的‘东山少爷’连同他们生活的东皋大道(已划入历史风貌区)、农林上路(已划入历史风貌区)、梅花村和启明路、新河浦路(已划入历史文化街区)划出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就妥当吗?更何况,这里还有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是最早建立中共统一战线政策根基的红色革命所在地。还有东较场(北伐誓师大会遗址)、广东咨议局旧址、红花岗(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和中山医学院近现代革命群英聚会的场所。”
当时,他建议:“东边应划到达道路、梅东路,即当年国共英烈和众多历史人物活动和生活的新河浦、梅花村和农林上路片区为止,东北面沿着先烈路划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甚至包括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坟园,应划尽划!”
时至今日他仍坚持这个意见,他说:“具体走向可以进一步讨论作出调整。可以商榷,但不能久拖多年议而不决!由于未列入历史城区,一些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理应控制的地区就不能作为环境协调区限制新建的高度在30米以下,不能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与历史风貌协调,一些应该保护的传统街巷未被列入名录,历史建筑被蚕食,旧版的规划编制时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如今东边这一片仍然还只是一个略有调整的‘历史城区研究范围’。”
施红平指出:“‘历史城区研究范围’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何时才能有科学定论?没有法定规划控制标准,如何落实到规划管理中去?应尽快解决,不然还会给广州历史城区的保护不断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周剑云教授也认同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应该东扩至历史城区研究范围,他指出:“历史城区保护范围是保护规划的核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本质就是历史价值保护,价值在哪里就保护哪里,就新版规划确定的5点历史文化价值而言,近代保护的范围明显不足,应包括历史城区研究范围比较合适。”
关于历史城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智敏认为:“市域保护传承体系中两带十区的提法,总体结构重点不明确,十区保护中历史城区的价值更高,应该在市域层面的保护结构中突出历史城区的核心保护地位。”
在历史城区部分,禤文昊还建议:“近代中轴线改为近现代中轴线。该轴线的营建跨越了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海珠广场及周边的重要现代建筑均成于新中国成立后。海珠桥应当纳入中轴线的保护对象。两侧建有侨房的江南大道北也值得考虑纳入。”
此外,张智敏还建议:“珠江作为一个水系整体,包括珠江前后航道、流溪河、沙湾水道、东江及其内河涌形成的网状结构是传统广州和近代广州发展的依托,应该赋予更高的地位。”
建议:东山湖沿湖一线新建控制在18米以下
对历史城区高度控制,新版规划增加重点控制荔湾湖、流花湖沿湖一线地段新建和改、扩建建筑一般控制在18米以下。一些专家认为有缺漏,施红平指出:
“广州的城市规划一直都有对四个人工湖(麓湖、东山湖、流花湖和荔湾湖)周边地区进行控高管理的具体要求。如果不控制,东湖公园北面合群路一带和南面至珠江边一带早就高楼林立了。为什么现在只提出要保护荔湾湖和流花湖的周边景观?麓湖处在白云山风景区内不提也罢,但不提东山湖就不妥当!当年,‘东湖春晓’可曾是著名的羊城八景之一呀!”
在旧版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并控制在12米以下。但是,在新版规划中,“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被删除。
市名城委委员、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建议:“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新建筑,其高度与层数应与左右紧贴的保留的传统风貌建筑一致,不应突出自已,可采用现代材料,但要低调,有可认别性。”
建议:补充历史名园作为保护对象
新版规划虽然增加了一批保护对象,但广州近年来新增的一些保护类型并未纳入保护对象,如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新版规划中出现的“特色林荫道”是指民国时期建设的传统街巷中的一类,并非市园林局提出保护的有特色风貌林荫道)。
2021年10月,市园林局领导为新政出台征求新快报记者意见时,新快报记者建议将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道纳入《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2021年11月4日实施的《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采纳了新快报记者的意见,提出:探索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古树名木、林荫道、绿化广场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
对历史名园没有被纳入新版规划保护对象,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历史名园专家组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教授林广思认为:
“规划对于岭南园林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的认识上还有待提高。如原广州市副市长林西所言,岭南园林吸收了古今中外地园林与庭园建筑的优秀特点,创造了有地方色彩的岭南的园林风格,成为了中国园林中的一派。
公元前203年—公元前111年建成的南越国御苑的水景,现为我国发现最早的园林实例。建成于19世纪中叶的广州十三行美国花园、英国花园已具备现代公园的特征,是中国公园建造历史的开端。尽管‘岭南园林’是以广东为中心的地方园林风格的统称,但是其著名的作品如山庄旅舍、白天鹅宾馆庭园、广州兰圃、云台花园、广州雕塑公园、珠江公园等位于广州中心城区,是见证了广州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和改革开放前沿地(新版规划中5大历史文化价值之一)的历史场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2022年9月22日印发了《广州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前瞻性地提出保护全市‘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造园艺术的园林’。
尽管规划中提到的重要的景观节点‘越秀公园、人民公园、海珠广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东山湖公园、荔湾湖公园、流花湖公园’,均具备了历史名园的特性。但是,‘历史名园’更应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种重要类型呈现,而不是散落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景观节点之中,从而淹没了岭南园林对于广州城市建设的贡献和意义。实际上,文化遗产中有一种‘活的古迹’,这就是‘历史园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2年发布了《佛罗伦萨宪章》(The Florence Charter)指出,‘历史园林应是以其历史性和艺术性被广为关注的营造兼园艺作品’,同时它应被视作历史古迹。
既然新版规划系统地提出了‘景观带’‘景观区’‘景观视廊’‘景观节点’,那么在文化景观和城市历史景观方面应该更加重视。”
在新快报记者向市园林局领导反映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这两种保护类型未被纳入新版规划后,市园林局立即将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有关资料发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对接和研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也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正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新增公布的广州市工业遗产、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等名单,进一步更新扩充保护名录。
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于2014年公布实施,为更好发挥其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启动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对比新旧版规划,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对象、名录的扩展和更新。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标对表中办、国办最新文件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工作标准,经充分征求专家、公众、各区意见,新规划在原有保护体系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街巷(含骑楼街)、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域自然山水格局、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南粤古驿道、工业遗产、海丝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2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增城)、广东海珠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水利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11类保护对象。
从公示稿可见,历史文化街区从原有26片增加到27片,新增了“一德路——圣心大教堂”。广州圣心大教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德路在旧版规划中是一类骑楼街。2016年,广州曾规划建设圣心大教堂与大三元酒家的视线通廊,计划拆除部分一德路骑楼,遭到一些文保人士、专家、规划师、商户、居民、市民、网友的反对,新快报围绕这一规划发起讨论(详见《新快报》2016年2月26日A13版《打通石室与大三元视线通廊广州一德路骑楼是否要让路?》和2016年3月3日A14版《石室与大三元之间需要视线通廊吗?》),全面、客观地反映公众意见与诉求,并提出建议,使这一规划搁置。随后,当时的市国规委部署开展圣心教堂地区等重要节点与街巷线索的研究。
历史风貌区新增了9片,分别为:前锋-先锋大街、广雅中学、真光-培英中学、紫坭糖厂旧址、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T.I.T创意园)、广钢-广船旧址、珠江啤酒厂旧址(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广东省水利水电机械制造厂旧址(信义·国际会馆)、鹰金钱罐头厂旧址(红专厂艺术区)。从原来只有风景名胜类、传统街坊类、传统村落类历史风貌区扩展到历史校园类、工业遗产类。而原来的小洲村、聚龙村、钟楼村、瓜岭村、钱岗村历史风貌区,调整为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新版规划中,历史风貌区共有22片。
传统村落新增了从化区份田村和南沙区大稳村,共96个。
而传统街巷则在原有的骑楼街、传统街巷基础上增加特色商街、近代风貌特色街、滨江风貌街、特色林荫道、涌边/涌上盖生活特色街、传统麻石生活特色街、其他特色街的分类。
据介绍,除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扩充保护名录,新版规划还在下面几方面进行了重点完善:
一是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衔接,提出湾区联动保护和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炼广州五大历史价值和六大名城特色,五大历史价值依次是:中原王朝治理岭南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和外交门户;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海陆交融,体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特征的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反帝反封建的前哨阵地和民主革命策源地;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和改革开放前沿地。
三是增加了城市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相关内容。
曾参与旧版规划编制的清华大学博士禤文昊认为:
“新版规划在保护区划及控制要求上的延续性较强:包括20.39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范围,历史城区非重点区域新建或改、扩建宜30米以下的建筑控高要求,原26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名称和基本范围等等。这些核心内容的延续,充分体现保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规划视野和保护对象进一步扩充,除上文保护对象、名录的扩展外,增加保护花都、增城、从化历史县城;保护体现近代城市发展脉络的铁路遗产。”
事实上,对比旧版,新版在一些区域还加强了高度控制,除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不变外,增加了历史城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区严格按照各自保护规划的要求从严进行高度控制。荔湾湖、流花湖沿湖一线地段新建和改、扩建建筑一般控制在18米以下;控制越秀山镇海楼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高度在18米以下。
建议:历史价值应体现2200余年建城史和近代政治地位
与旧版相比,新版在广州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引起了一些专家的关注,专家建议历史价值应体现2200余年建城史和近代政治地位:
第一,旧版规划中“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文物古迹”被“中原王朝治理岭南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和外交门户”取代。
禤文昊认为,广州的历史悠久度和政治地位在目前相关表述中尚未充分体现。2200余年城建史,仅以“千年商都”带过,折扣太多。作为南越、南汉两个地方政权的都城,留下多处国家级的考古遗址,只讲“中原王朝治理中心、门户”难以涵盖。近代作为全国首个建制市,本应着力宣传,“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的表述,未免过于抽象、含糊,还不如直接讲“中国首市”之类,更响亮。
第二,旧版规划中“全国著名的华侨城”在新版规划中没有提及,禤文昊认为:“祖籍广东的华侨、港澳同胞人数全国第一,作为省会的广州,近代化转型离不开华侨的大力支持和深入参与,新中国成立后也是落实侨务政策的主要城市。新河浦、龙骧大街、华侨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的原居民几乎都是华侨。市域内的相当部分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都是侨乡。不提华侨的广州历史文化价值叙事无疑是不完整的。”
第三,新版规划中出现了旧版没有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禤文昊建议:“可以突出广州是海上丝路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腹地最广等优势特点,而不仅是重要发祥地。”
禤文昊还建议:“适应亚热带气候的城市园林绿化,自古至今都是广州名城价值特色的应有要素,值得补充。而广州在民国时期成为全国模范的市政建设,以及现代主义建筑的探索,都值得在名城价值特色阐释中有所体现。”
专家、文保人士、市民认为,古城水系具重要历史价值和地位
另一类未被纳入新版规划的保护类型历史水系、历史河涌也引起了专家、文保人士、市民的关注,建议补充历史水系作为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系统的保护措施。
建议:制定详细、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
在旧版规划中,虽然在“历史城区”一章中有一条“历史水系的保护”,但是“以保护历史水系的空间格局为主”,而且仅提到东濠涌、西濠涌、玉带濠、上下西关涌、六脉渠、漱珠涌、海珠涌几条主要河涌。有专家指历史水系的保护措施还是空洞,并未涉及风貌保护的价值要素。
近年来,一些有百年历史的河涌在改造后水位下降,河道变窄,碧波荡漾的河涌成一渠浅水,而且用浆砌贴砖改造驳岸。被专家、市民指破坏了历史河涌的风貌,也影响了生态效益。
反观上海,已通过立法《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风貌保护河道”列为法定保护对象,风貌保护河道不得擅自改变线型或者走向、宽度、断面形式。新快报曾报道建议应加强包括历史水系在内的景观风貌管理。
但在新版规划中,历史水系只是作为历史城区“六脉皆通海”的山水环境、“多脉贯通”的古城结构的一部分进行保护,并无作为一类保护对象进行风貌保护,且提及的历史河涌仅增加了新河浦涌、驷马涌,还删除了海珠涌。
禤文昊建议:“清水濠和在历史城区外的海珠涌、花地河、麓湖也十分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建议纳入保护名录。漱珠涌(龙溪)在5.4(5)‘保护历史水系’一节中也应有交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初步梳理历史风貌河涌名单,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保护名录、分类管控要求,按程序认定公布。
专长于历史水系研究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李炎建议:“不只是河涌,应将包括江、河、渠、湖、塘、池、坑等天然的,和人工为城市功能服务在内的历史水系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并制定保护措施。”他指出:
“新版规划在制定的总体策略中提出‘延续城址环境,体现向海而生、山江壮阔的空间秩序。’明确了广州的古城水系在城市选址的山水环境中,在古城的传统格局中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地位,是古城的主要历史特色之一。基于古城水系的重要历史价值,建议凸显古城水系保护的重要性,使其成为整个保护体系中一类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又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而不仅仅只是在总体策略中强调重视。
古城水系的具体保护措施不仅需要控制保护其现状遗存的历史风貌,控制河道两岸岸线的用地,更需择机恢复其历史时期的水系空间特色,纠正近现代以来填埋、侵占、封盖河道的一些做法,这样才能使古城水系发挥其调蓄雨洪、排(雨)水排洪、景观绿化、休闲娱乐等自古以来在古代城市中的功用,自然也会成为当代城市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民旧时鹅潭指出:“近年不少古村的雨污分流工程,直接把排污管和沙井架在历史河涌之上,严重破坏了水乡风貌,历史河涌亟须保护。”
文保志愿者杨华辉也提出:
“新版规划没有涉及岭南水乡的河涌文化,岭南水乡原始的河道以及周边风貌,如石砌埠头、老榕树下的青石板路、麻石桌凳以及自然的泥与石河岸……反映了南国水乡的历史风貌,人与自然的历史留痕,应该尊重与珍惜原生态的河涌风貌。因此,很有必要将岭南的河涌水道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
建议:增加珠江两岸绿化带为历史风貌区
除了扩充保护对象,有专家还建议在现有的保护对象中增加保护名录。
林广思指出:“新版规划的历史校园类历史风貌区缺失了原国立中山大学校园(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和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和原岭南大学校园(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尽管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群和康乐园早期建筑群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其保护的重点是建筑,并非建筑群所在的整体的历史环境和自然风貌,建议补充这两所校园进入历史风貌区。”
张智敏建议:“将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西村工业遗产集中区、流溪河沿线传统墟市群落,从化温泉疗养建筑群列入历史风貌区。”
旧版规划中专门有第三十五条“绿化风貌规划”曾提出:将珠江北岸沿白鹅潭、六二三路、沿江路一带纵深地段,珠江南岸沿洲头咀、滨江路一带纵深地段划定为珠江两岸绿化风貌保护带;保护公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的绿化风貌地段等,但新版规划已删除。
此外,旧版规划提到,保护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在新版规划中被删除。
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肖毅强建议:
“应将上述地段列入历史风貌区保护。还应将更多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代表城市景观风貌特征的,包含城市历史价值的景观空间及场所载体列入保护,应在历史风貌区中增加滨水景观风貌类、产业景观风貌类(如芳村花卉产业风貌区、基塘风貌区等等),传统聚落景观风貌类(在历史名村、历史名镇划出包括景观资源的整体保护区,控制引导建设和开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对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考虑纳入本次规划予以保护。
建议:增加历史建筑修缮监管措施
在新版规划所有保护对象中,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措施最令人关注,专家、市民建议应增加修缮监管措施。
新快报曾多次报道一些历史文化街区未经依法公示、未经规划许可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在内的建筑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建筑面层历史信息被覆盖甚至完全铲除,大量通过喷真石漆、贴砖片、刷涂料来进行立面整治。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检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也指出应该关注的六个问题之一: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历史文化保护专业指导和监管,施工专业性不足,存在“穿衣戴帽、粉刷过度”等现象。
除了城市更新项目,一些私宅业主不按规划许可、专家意见修缮,修缮过程中破坏核心价值要素,而负责监管的部门、街道城管在媒体、志愿者投诉后才知情。
多次向媒体投诉的文保志愿者杨华辉批评:“目前受保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监管严重缺位,修缮后又无验收。”
负责保护类建筑修缮技术咨询服务的广东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副院长冯卓思目睹许多保护类建筑修缮时被严重破坏,面目全非,有些甚至拆除重建。她说:“目前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管理尚停留在各自为政阶段,相关部门并没有形成联动监管机制,而且普遍对历史名城保护体系、相关法律要求认识不足,法律、保护规划形同虚设。修缮咨询单位提供修缮技术指引后,因未参与后期施工监管及验收,经常出现不按咨询意见或规划报建图修缮施工而破坏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情况。”
新版规划虽然提出:加强各类历史建筑的基础研究工作,深化保护修缮指引,提供技术支持。培育地方历史建筑修缮工匠队伍,推动历史建筑修缮技艺的传承发展。但对目前问题最严重的修缮监管只字不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牵头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对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评价确定、保护利用、负面清单、部门职责、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进一步明确,本次规划修编已同步衔接上述政策规定。
杨华辉建议:“加强修缮指导、巡查机制,除了要有指导团队介入参与,更应落实第三方专业组织监督。”
冯卓思建议:“明确监管及验收细则,加强修缮技术咨询服务队伍在修缮技术、审批程序、修缮补助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发挥修缮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指导作用,积极参与保护建筑基础研究、修缮设计咨询、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及项目验收,由修缮技术服务单位派技术人员跟踪项目修缮情况。修缮完成,由咨询单位填写《监管记录表》交予街道及城管,组织专家,共同参与联合验收。”
对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施红平还建议:“新版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发展的内容过于简练、笼统。应针对这些年旧城微改造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对策,加强规划导控。一些跨部门的问题,市政府要统筹推进抓落实。”
新规划正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2023年2月3日结束,快去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吧。
《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公示 扩展保护对象和名录
新增“一德路——圣心大教堂”为历史文化街区;新增红专厂艺术区、广雅中学等9片历史风貌区;增加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南粤古驿道、工业遗产、地名文化遗产等保护对象;历史城区延续非重点区域新建或改、扩建的建筑高度控制在30米以下的要求……有2200多年历史、名列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广州已完成《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年)》编制,规划草案正在公示,较现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扩展了保护对象,更新了保护名录。
不少专家、文保人士、市民建议:广州名城历史价值应突出其2200余年的建城史和近代全国首个建制市的政治地位;将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东扩至东山;增加“历史名园”“历史水系”为保护对象;增加原国立中山大学、原岭南大学、珠江两岸绿化风貌保护带、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从化温泉疗养建筑群等为历史风貌区;增加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修缮监管内容。
新规划扩展更新保护对象与名录
专家认为东山是历史城区价值特色的体现,在近现代革命发展有重要历史地位
从旧版规划编制时起,一直有专家提议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应扩大到东山。新版规划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不变,不少专家认为东山是历史城区价值特色的体现,在近现代革命发展有重要历史地位,依然坚持这一意见。
专家建议:历史城区范围东边应划到达道路、梅东路
相比旧版规划,新版规划中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并无变化,由东濠涌-小北路-环市中路-环市西路-人民北路-流花路-广三铁路-珠江(珠江大桥东桥-海旁内街)-海旁内街-新民大街-革新路-梅园西路-工业大道北-南田路-江湾路-江湾大桥等边界构成的地区,面积为20.39平方公里。
十多年前,在旧版规划草案征求意见时,曾任广州市规划局局长、书记的市规委会委员、市规划协会会长施红平就以专家身份提出了最重要的一点修改意见:
“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再坚持东面以大东门和东濠涌为界是不妥的。特别是市委宣传部概括提出了广州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近现代革命策源地和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观后,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广大市民的认可。也回应了广州为何能在1982年名列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原因,正因为她在近现代革命发展的重要历史地位。”
他说:“既然保护范围西边划到了‘西关小姐’生活的地区,将东边的‘东山少爷’连同他们生活的东皋大道(已划入历史风貌区)、农林上路(已划入历史风貌区)、梅花村和启明路、新河浦路(已划入历史文化街区)划出广州历史城区范围就妥当吗?更何况,这里还有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址,是最早建立中共统一战线政策根基的红色革命所在地。还有东较场(北伐誓师大会遗址)、广东咨议局旧址、红花岗(广州起义烈士陵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和中山医学院近现代革命群英聚会的场所。”
当时,他建议:“东边应划到达道路、梅东路,即当年国共英烈和众多历史人物活动和生活的新河浦、梅花村和农林上路片区为止,东北面沿着先烈路划到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甚至包括十九路军淞沪抗日阵亡将士坟园,应划尽划!”
时至今日他仍坚持这个意见,他说:“具体走向可以进一步讨论作出调整。可以商榷,但不能久拖多年议而不决!由于未列入历史城区,一些历史文化街区以外理应控制的地区就不能作为环境协调区限制新建的高度在30米以下,不能要求新建和改、扩建与历史风貌协调,一些应该保护的传统街巷未被列入名录,历史建筑被蚕食,旧版的规划编制时这个问题没有解决,如今东边这一片仍然还只是一个略有调整的‘历史城区研究范围’。”
施红平指出:“‘历史城区研究范围’不是一个法定概念,何时才能有科学定论?没有法定规划控制标准,如何落实到规划管理中去?应尽快解决,不然还会给广州历史城区的保护不断造成不可挽回的破坏。”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周剑云教授也认同历史城区保护范围应该东扩至历史城区研究范围,他指出:“历史城区保护范围是保护规划的核心,城市历史文化保护本质就是历史价值保护,价值在哪里就保护哪里,就新版规划确定的5点历史文化价值而言,近代保护的范围明显不足,应包括历史城区研究范围比较合适。”
关于历史城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智敏认为:“市域保护传承体系中两带十区的提法,总体结构重点不明确,十区保护中历史城区的价值更高,应该在市域层面的保护结构中突出历史城区的核心保护地位。”
在历史城区部分,禤文昊还建议:“近代中轴线改为近现代中轴线。该轴线的营建跨越了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海珠广场及周边的重要现代建筑均成于新中国成立后。海珠桥应当纳入中轴线的保护对象。两侧建有侨房的江南大道北也值得考虑纳入。”
此外,张智敏还建议:“珠江作为一个水系整体,包括珠江前后航道、流溪河、沙湾水道、东江及其内河涌形成的网状结构是传统广州和近代广州发展的依托,应该赋予更高的地位。”
建议:东山湖沿湖一线新建控制在18米以下
对历史城区高度控制,新版规划增加重点控制荔湾湖、流花湖沿湖一线地段新建和改、扩建建筑一般控制在18米以下。一些专家认为有缺漏,施红平指出:
“广州的城市规划一直都有对四个人工湖(麓湖、东山湖、流花湖和荔湾湖)周边地区进行控高管理的具体要求。如果不控制,东湖公园北面合群路一带和南面至珠江边一带早就高楼林立了。为什么现在只提出要保护荔湾湖和流花湖的周边景观?麓湖处在白云山风景区内不提也罢,但不提东山湖就不妥当!当年,‘东湖春晓’可曾是著名的羊城八景之一呀!”
在旧版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内,新建或扩建的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高度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并控制在12米以下。但是,在新版规划中,“不应高于街区内传统风貌建筑的高度”被删除。
市名城委委员、广州大学汤国华教授建议:“在历史文化街区的新建筑,其高度与层数应与左右紧贴的保留的传统风貌建筑一致,不应突出自已,可采用现代材料,但要低调,有可认别性。”
建议:补充历史名园作为保护对象
新版规划虽然增加了一批保护对象,但广州近年来新增的一些保护类型并未纳入保护对象,如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新版规划中出现的“特色林荫道”是指民国时期建设的传统街巷中的一类,并非市园林局提出保护的有特色风貌林荫道)。
2021年10月,市园林局领导为新政出台征求新快报记者意见时,新快报记者建议将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道纳入《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2021年11月4日实施的《广州市关于科学绿化的实施意见》采纳了新快报记者的意见,提出:探索将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历史名园、古树名木、林荫道、绿化广场纳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畴。
对历史名园没有被纳入新版规划保护对象,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历史名园专家组专家、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风景园林系教授林广思认为:
“规划对于岭南园林在广州历史文化名城的形成的认识上还有待提高。如原广州市副市长林西所言,岭南园林吸收了古今中外地园林与庭园建筑的优秀特点,创造了有地方色彩的岭南的园林风格,成为了中国园林中的一派。
公元前203年—公元前111年建成的南越国御苑的水景,现为我国发现最早的园林实例。建成于19世纪中叶的广州十三行美国花园、英国花园已具备现代公园的特征,是中国公园建造历史的开端。尽管‘岭南园林’是以广东为中心的地方园林风格的统称,但是其著名的作品如山庄旅舍、白天鹅宾馆庭园、广州兰圃、云台花园、广州雕塑公园、珠江公园等位于广州中心城区,是见证了广州作为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和改革开放前沿地(新版规划中5大历史文化价值之一)的历史场所。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在2022年9月22日印发了《广州市历史名园保护办法》,前瞻性地提出保护全市‘建成五十年以上,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现一定历史时期代表性造园艺术的园林’。
尽管规划中提到的重要的景观节点‘越秀公园、人民公园、海珠广场、广州起义烈士陵园、东山湖公园、荔湾湖公园、流花湖公园’,均具备了历史名园的特性。但是,‘历史名园’更应该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一种重要类型呈现,而不是散落在文物保护单位和景观节点之中,从而淹没了岭南园林对于广州城市建设的贡献和意义。实际上,文化遗产中有一种‘活的古迹’,这就是‘历史园林’。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于1982年发布了《佛罗伦萨宪章》(The Florence Charter)指出,‘历史园林应是以其历史性和艺术性被广为关注的营造兼园艺作品’,同时它应被视作历史古迹。
既然新版规划系统地提出了‘景观带’‘景观区’‘景观视廊’‘景观节点’,那么在文化景观和城市历史景观方面应该更加重视。”
在新快报记者向市园林局领导反映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这两种保护类型未被纳入新版规划后,市园林局立即将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林荫路有关资料发给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对接和研定。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也向新快报记者表示:正与相关主管部门积极对接新增公布的广州市工业遗产、历史名园、有特色风貌的林荫路等名单,进一步更新扩充保护名录。
据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现行《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于2014年公布实施,为更好发挥其在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中的综合调控作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19年启动保护规划修编工作。
对比新旧版规划,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对象、名录的扩展和更新。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对标对表中办、国办最新文件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历史文化街区的认定工作标准,经充分征求专家、公众、各区意见,新规划在原有保护体系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传统街巷(含骑楼街)、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域自然山水格局、传统风貌建筑、改革开放优秀建筑、古树名木及其后续资源、南粤古驿道、工业遗产、海丝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2处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广东岭南荔枝种植系统(增城)、广东海珠高畦深沟传统农业系统]、水利灌溉遗产、海防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11类保护对象。
从公示稿可见,历史文化街区从原有26片增加到27片,新增了“一德路——圣心大教堂”。广州圣心大教堂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一德路在旧版规划中是一类骑楼街。2016年,广州曾规划建设圣心大教堂与大三元酒家的视线通廊,计划拆除部分一德路骑楼,遭到一些文保人士、专家、规划师、商户、居民、市民、网友的反对,新快报围绕这一规划发起讨论(详见《新快报》2016年2月26日A13版《打通石室与大三元视线通廊广州一德路骑楼是否要让路?》和2016年3月3日A14版《石室与大三元之间需要视线通廊吗?》),全面、客观地反映公众意见与诉求,并提出建议,使这一规划搁置。随后,当时的市国规委部署开展圣心教堂地区等重要节点与街巷线索的研究。
历史风貌区新增了9片,分别为:前锋-先锋大街、广雅中学、真光-培英中学、紫坭糖厂旧址、广州纺织机械厂旧址(T.I.T创意园)、广钢-广船旧址、珠江啤酒厂旧址(珠江·琶醍啤酒文化创意园区)、广东省水利水电机械制造厂旧址(信义·国际会馆)、鹰金钱罐头厂旧址(红专厂艺术区)。从原来只有风景名胜类、传统街坊类、传统村落类历史风貌区扩展到历史校园类、工业遗产类。而原来的小洲村、聚龙村、钟楼村、瓜岭村、钱岗村历史风貌区,调整为历史文化名村或传统村落。新版规划中,历史风貌区共有22片。
传统村落新增了从化区份田村和南沙区大稳村,共96个。
而传统街巷则在原有的骑楼街、传统街巷基础上增加特色商街、近代风貌特色街、滨江风貌街、特色林荫道、涌边/涌上盖生活特色街、传统麻石生活特色街、其他特色街的分类。
据介绍,除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扩充保护名录,新版规划还在下面几方面进行了重点完善:
一是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充分衔接,提出湾区联动保护和发展。
二是进一步提炼广州五大历史价值和六大名城特色,五大历史价值依次是:中原王朝治理岭南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和外交门户;千年商都,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海陆交融,体现中华文明多元一体特征的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反帝反封建的前哨阵地和民主革命策源地;中国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和改革开放前沿地。
三是增加了城市发展、历史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相关内容。
曾参与旧版规划编制的清华大学博士禤文昊认为:
“新版规划在保护区划及控制要求上的延续性较强:包括20.39平方公里的历史城区范围,历史城区非重点区域新建或改、扩建宜30米以下的建筑控高要求,原26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名称和基本范围等等。这些核心内容的延续,充分体现保护规划工作的严肃性;规划视野和保护对象进一步扩充,除上文保护对象、名录的扩展外,增加保护花都、增城、从化历史县城;保护体现近代城市发展脉络的铁路遗产。”
事实上,对比旧版,新版在一些区域还加强了高度控制,除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不变外,增加了历史城区内的文物古迹、历史风貌区严格按照各自保护规划的要求从严进行高度控制。荔湾湖、流花湖沿湖一线地段新建和改、扩建建筑一般控制在18米以下;控制越秀山镇海楼周边半径1000米范围内新建和改、扩建建筑高度在18米以下。
建议:历史价值应体现2200余年建城史和近代政治地位
与旧版相比,新版在广州历史文化价值和名城特色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引起了一些专家的关注,专家建议历史价值应体现2200余年建城史和近代政治地位:
第一,旧版规划中“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文物古迹”被“中原王朝治理岭南地区的政治军事中心和外交门户”取代。
禤文昊认为,广州的历史悠久度和政治地位在目前相关表述中尚未充分体现。2200余年城建史,仅以“千年商都”带过,折扣太多。作为南越、南汉两个地方政权的都城,留下多处国家级的考古遗址,只讲“中原王朝治理中心、门户”难以涵盖。近代作为全国首个建制市,本应着力宣传,“现代化发展的先锋城市”的表述,未免过于抽象、含糊,还不如直接讲“中国首市”之类,更响亮。
第二,旧版规划中“全国著名的华侨城”在新版规划中没有提及,禤文昊认为:“祖籍广东的华侨、港澳同胞人数全国第一,作为省会的广州,近代化转型离不开华侨的大力支持和深入参与,新中国成立后也是落实侨务政策的主要城市。新河浦、龙骧大街、华侨新村等历史文化街区的原居民几乎都是华侨。市域内的相当部分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都是侨乡。不提华侨的广州历史文化价值叙事无疑是不完整的。”
第三,新版规划中出现了旧版没有的“海上丝绸之路重要发祥地”,禤文昊建议:“可以突出广州是海上丝路持续时间最长、规模最大、腹地最广等优势特点,而不仅是重要发祥地。”
禤文昊还建议:“适应亚热带气候的城市园林绿化,自古至今都是广州名城价值特色的应有要素,值得补充。而广州在民国时期成为全国模范的市政建设,以及现代主义建筑的探索,都值得在名城价值特色阐释中有所体现。”
专家、文保人士、市民认为,古城水系具重要历史价值和地位
另一类未被纳入新版规划的保护类型历史水系、历史河涌也引起了专家、文保人士、市民的关注,建议补充历史水系作为保护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系统的保护措施。
建议:制定详细、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
在旧版规划中,虽然在“历史城区”一章中有一条“历史水系的保护”,但是“以保护历史水系的空间格局为主”,而且仅提到东濠涌、西濠涌、玉带濠、上下西关涌、六脉渠、漱珠涌、海珠涌几条主要河涌。有专家指历史水系的保护措施还是空洞,并未涉及风貌保护的价值要素。
近年来,一些有百年历史的河涌在改造后水位下降,河道变窄,碧波荡漾的河涌成一渠浅水,而且用浆砌贴砖改造驳岸。被专家、市民指破坏了历史河涌的风貌,也影响了生态效益。
反观上海,已通过立法《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将“风貌保护河道”列为法定保护对象,风貌保护河道不得擅自改变线型或者走向、宽度、断面形式。新快报曾报道建议应加强包括历史水系在内的景观风貌管理。
但在新版规划中,历史水系只是作为历史城区“六脉皆通海”的山水环境、“多脉贯通”的古城结构的一部分进行保护,并无作为一类保护对象进行风貌保护,且提及的历史河涌仅增加了新河浦涌、驷马涌,还删除了海珠涌。
禤文昊建议:“清水濠和在历史城区外的海珠涌、花地河、麓湖也十分有历史文化保护价值,建议纳入保护名录。漱珠涌(龙溪)在5.4(5)‘保护历史水系’一节中也应有交待。”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初步梳理历史风貌河涌名单,下阶段将进一步细化保护名录、分类管控要求,按程序认定公布。
专长于历史水系研究的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高工李炎建议:“不只是河涌,应将包括江、河、渠、湖、塘、池、坑等天然的,和人工为城市功能服务在内的历史水系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并制定保护措施。”他指出:
“新版规划在制定的总体策略中提出‘延续城址环境,体现向海而生、山江壮阔的空间秩序。’明确了广州的古城水系在城市选址的山水环境中,在古城的传统格局中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地位,是古城的主要历史特色之一。基于古城水系的重要历史价值,建议凸显古城水系保护的重要性,使其成为整个保护体系中一类不可或缺的重要保护对象,制定详细而又系统的水系保护措施,而不仅仅只是在总体策略中强调重视。
古城水系的具体保护措施不仅需要控制保护其现状遗存的历史风貌,控制河道两岸岸线的用地,更需择机恢复其历史时期的水系空间特色,纠正近现代以来填埋、侵占、封盖河道的一些做法,这样才能使古城水系发挥其调蓄雨洪、排(雨)水排洪、景观绿化、休闲娱乐等自古以来在古代城市中的功用,自然也会成为当代城市水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
关注文化遗产保护的市民旧时鹅潭指出:“近年不少古村的雨污分流工程,直接把排污管和沙井架在历史河涌之上,严重破坏了水乡风貌,历史河涌亟须保护。”
文保志愿者杨华辉也提出:
“新版规划没有涉及岭南水乡的河涌文化,岭南水乡原始的河道以及周边风貌,如石砌埠头、老榕树下的青石板路、麻石桌凳以及自然的泥与石河岸……反映了南国水乡的历史风貌,人与自然的历史留痕,应该尊重与珍惜原生态的河涌风貌。因此,很有必要将岭南的河涌水道作为保护对象纳入规划。”
建议:增加珠江两岸绿化带为历史风貌区
除了扩充保护对象,有专家还建议在现有的保护对象中增加保护名录。
林广思指出:“新版规划的历史校园类历史风貌区缺失了原国立中山大学校园(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和华南农业大学校园)和原岭南大学校园(现中山大学广州校区南校园)。尽管中山大学石牌旧址建筑群和康乐园早期建筑群已经列入文物保护单位,但是其保护的重点是建筑,并非建筑群所在的整体的历史环境和自然风貌,建议补充这两所校园进入历史风貌区。”
张智敏建议:“将历史文化遗产集中的西村工业遗产集中区、流溪河沿线传统墟市群落,从化温泉疗养建筑群列入历史风貌区。”
旧版规划中专门有第三十五条“绿化风貌规划”曾提出:将珠江北岸沿白鹅潭、六二三路、沿江路一带纵深地段,珠江南岸沿洲头咀、滨江路一带纵深地段划定为珠江两岸绿化风貌保护带;保护公园、重要文物保护单位及周边地段、历史文化街区等重要的绿化风貌地段等,但新版规划已删除。
此外,旧版规划提到,保护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自然生态保护区,在新版规划中被删除。
广州地区绿化委员会委员、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教授肖毅强建议:
“应将上述地段列入历史风貌区保护。还应将更多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形成的,代表城市景观风貌特征的,包含城市历史价值的景观空间及场所载体列入保护,应在历史风貌区中增加滨水景观风貌类、产业景观风貌类(如芳村花卉产业风貌区、基塘风貌区等等),传统聚落景观风貌类(在历史名村、历史名镇划出包括景观资源的整体保护区,控制引导建设和开发)。”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南沙万顷沙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海珠万亩果园湿地、南沙湿地公园等对象,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考虑纳入本次规划予以保护。
建议:增加历史建筑修缮监管措施
在新版规划所有保护对象中,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措施最令人关注,专家、市民建议应增加修缮监管措施。
新快报曾多次报道一些历史文化街区未经依法公示、未经规划许可对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在内的建筑立面进行“穿衣戴帽”式的改造,建筑面层历史信息被覆盖甚至完全铲除,大量通过喷真石漆、贴砖片、刷涂料来进行立面整治。
去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检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中也指出应该关注的六个问题之一:部分城市更新项目实施过程中,缺乏历史文化保护专业指导和监管,施工专业性不足,存在“穿衣戴帽、粉刷过度”等现象。
除了城市更新项目,一些私宅业主不按规划许可、专家意见修缮,修缮过程中破坏核心价值要素,而负责监管的部门、街道城管在媒体、志愿者投诉后才知情。
多次向媒体投诉的文保志愿者杨华辉批评:“目前受保护建筑修缮过程中的监管严重缺位,修缮后又无验收。”
负责保护类建筑修缮技术咨询服务的广东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副院长冯卓思目睹许多保护类建筑修缮时被严重破坏,面目全非,有些甚至拆除重建。她说:“目前历史建筑及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修缮管理尚停留在各自为政阶段,相关部门并没有形成联动监管机制,而且普遍对历史名城保护体系、相关法律要求认识不足,法律、保护规划形同虚设。修缮咨询单位提供修缮技术指引后,因未参与后期施工监管及验收,经常出现不按咨询意见或规划报建图修缮施工而破坏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情况。”
新版规划虽然提出:加强各类历史建筑的基础研究工作,深化保护修缮指引,提供技术支持。培育地方历史建筑修缮工匠队伍,推动历史建筑修缮技艺的传承发展。但对目前问题最严重的修缮监管只字不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正牵头修订《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制定《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对于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的评价确定、保护利用、负面清单、部门职责、监督管理、奖惩措施等进一步明确,本次规划修编已同步衔接上述政策规定。
杨华辉建议:“加强修缮指导、巡查机制,除了要有指导团队介入参与,更应落实第三方专业组织监督。”
冯卓思建议:“明确监管及验收细则,加强修缮技术咨询服务队伍在修缮技术、审批程序、修缮补助等方面的定期培训,发挥修缮技术咨询服务单位的指导作用,积极参与保护建筑基础研究、修缮设计咨询、施工过程中的监管及项目验收,由修缮技术服务单位派技术人员跟踪项目修缮情况。修缮完成,由咨询单位填写《监管记录表》交予街道及城管,组织专家,共同参与联合验收。”
对历史文化街区微改造,施红平还建议:“新版规划中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发展的内容过于简练、笼统。应针对这些年旧城微改造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对策,加强规划导控。一些跨部门的问题,市政府要统筹推进抓落实。”
新规划正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官网上公示,2023年2月3日结束,快去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吧。
文献资料来源:2023-02-02   新快报-A05
作者:何 姗 文僖
索取号:
本馆校对:
查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