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山楼上水朝东,此去弥漫拍太空。捆载宁寻蕞尔国,舟行好趁快哉风。
--(宋)洪适《设番乐语》
1987 年8 月,考古工作者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附近的海底发现了一艘沉睡了 800 多年的古代商船,后将她命名为“南海一号”。南海一号船身为木质,长约 30 米、宽约 10 米、高4米,测算载重量接近 800 吨。由于沉没在海底,有 20 多米厚的淤泥保护,船身至今完好。船上所装载的物品估计超过6万件,大多数为保存完好的瓷器。专家对已经发掘的瓷器进行鉴定,发现它们大多来自浙江龙泉、江西景德镇和福建德化等南宋时期的各个名窑。可以想象,在南宋时的某一天,这艘船正满怀万里之志,劈波斩浪,驶向海上丝绸之路的某个港口,却不幸遭遇风浪,被击沉在此。如今南海一号静静地躺在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水晶宫”里,她本身虽默默无言,却激起了世人对这艘宝船所蕴藏的巨大财富、对海上丝绸之路,以及对宋元时期的中外贸易等的热烈讨论。宋元时期广州的发展,与上述问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宋元易代和广州市舶:宋元时期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北宋以后,中国基本结束分裂割据状态,进入到宋、元、明、清几个大一统王朝先后更迭的时期,但中央政权对于岭南和广州地区的行政管辖以及对外贸易的管理,历朝的格局基本相同,政策上也有很多延续性和相似之处。
1. 宋元时期的朝代更迭
赵匡胤建立北宋政权后,励精图治,准备统一中国。970 年,宋军进攻南汉,次年2月即兵临兴王府前,南汉后主刘鋹出降,南汉国灭亡,广州等岭南各地归于北宋政权的管辖之下。1127 年,北宋被金国所灭,同年赵构称帝于东南,史称“南宋”。岭南地区没有受到南北宋更迭的影响,自然过渡,归于南宋政权的管辖。此后直到 1279年,陆秀夫背着8岁的宋末帝赵昺投海自尽,元兵攻占广东,广州和岭南地区又进人长约 90 年的元朝政权统治时期。
在两宋期间,中国北方有几个强大的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的汉政权鼎足而立,分别是与北宋对峙的由契丹族建立的辽国、与南宋对峙的由女真族建立的金国,以及贯穿两宋、不时侵扰中原的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此外,西藏的吐蕃诸部和新疆地区的回鹘诸部,都保持独
立状态,并未臣服于其他政权。两宋在与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交锋中,始终处于落后挨打的窘境,不得不每年献上数量不等的“岁贡”、“岁币”,花钱买平安。南宋皇帝甚至还要称金帝为“伯伯”或“叔叔”,以维持偏安东南的局面。
在这种情形之下,首先是因为北方战乱频仍,中原地区的居民不断迁徙到长江流域、福建及岭南地区,其次是由于两宋统治者无不倾力于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发和治理,加上这一时期科技水平发展迅速,使得上述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突飞猛进。南宋时,南方的经济、文化水平已经超过北方,其中江南地区更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区域,而岭南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开发。与此同时,两宋统治者吸取唐末藩镇和五代割据的教训,重视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并以文官负责地方事务,同时对社会管理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政策,尤其是开放了对商业活动的许多限制,使得当地的社会经济非常繁荣,对外贸易更加发达。
成吉思汗所建立的蒙古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大陆的大帝国,不过忽必烈建立的元政权所控制的核心区域还是今天中国的范围。随着农业、手工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游牧民族重视贸易活动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有元一代,广州的海外贸易长盛不衰。
2.宋代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两宋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是由“路”、“州”、“县”三级组成的,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省、市、县三级。岭南地区被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两个路一级的行政单位,管辖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广东、广西两省,其中广南东路治所设在广州。由于海外贸易发达,两宋时广州的地位非常重要。从广南东路所辖州数和广州所辖县数来看,其密度与今天已相差无几,说明到了宋代,广东及珠三角地区人口数量大增,开发程度也大大提高。
唐代就设有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但事属草创,市舶使管理的随意性比较大。宋代设置市舶司,其长官称“市舶使”,最初由地方官员兼任(如广南东路安抚使兼广州市舶使),后来改为中央派出专职的“提举市舶司”,市舶司的职能和制度等也得到完善。
市舶司首先负责对进口的商船征税,当时称为“抽分”或“抽解”。除了外国使节所携带的贡品,其他商品都必须征税,税率多为10%~20%,特殊商品则高达 30%~40%。抽分一般征收实物,但南宋时偶然也出现征收货币的现象。所征收的税款都提解到中央政府,是两宋时期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市舶司的另一重要职能是对一些商品进行“博买”,也称“官市”、“和市”,即官方收购进口商品。北宋初年,统治者为控制外贸利益,规定所有进口商品都由市舶司专买专卖,但这种局面维持时间较短,很快北宋政府就放开绝大多数商品的买卖,只对乳香、象牙、犀角等少数贵重商品“禁榷”。当然,市舶司仍然能够根据需要,随时对到岸的货物进行“博买”。市舶司在进行官市交易时,有时不付给外商货币,而是以实物抵充,称为“折支”,外商对此自是怨声载道。
市舶司还负责外国商船的进出港管理。外船到港后,都是由市舶司派人登船查验,并发给准许出入的“公凭”。外国使节由市舶司负责接待,人住“来远驿”。对于居住在蕃坊里的外商,也是通过市舶司与蕃长沟通进行管理。北宋初年,统治者还试图通过市舶司控制民间商船的出口贸易活动。如端拱二年(989),宋太宗就发布谕令,要求民众从事海外贸易时,必须先到市舶司备案,得到允许后才能出海。王安石变法期间,北宋政府推行“元丰广州市舶条”,对商船出口进行更为严厉的管制,规定只有设置市舶司的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三处,才有权放行船只出口,对这三处市舶司放行商船的去向也有详细而严格的规定。虽然这些政策推行的时间都不长,却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垄断外贸、限制私人从事海外贸易活动的意图。
宋代在广州、杭州和明州三处设置了市舶司,又在泉州、温州等地先后设置了市舶务等机构来管理外贸。广州的市舶司设置于 971 年,也就是北宋灭南汉国的那一年。由于广州远在南方,不受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威胁,并且当时中西方的陆路贸易受阻,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都是从南方泛海而来,所以广州是宋代最为重要的外贸口岸,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无可替代。
3.元代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元代的地方行政体制是“行省制”,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在地方置省的制度。元代将现江西、广东两省区域划为“江西行省”,省治在龙兴路(今南昌)。因为江西行省辖区广大,难以兼顾南方地区,后来又设置了广东道宣慰司,以广州为治所,管辖广东地区。
元代同样在广州设置市舶司,并废除了宋代的官市制度,这些都有利于外贸发展。但元代市舶司对外贸活动的管理比宋代更加严厉,除了进出口商品的税率加重外,元代还严格限制民间开展海外贸易活动,不仅“舶商大船”需要在市舶司领取“公验”才准许扬帆出海,“柴水小船”也要领有“公凭”才能出入。此外,包括金、银、铜、铁等金属,弓箭等武器,马匹等牲畜在内,许多商品都禁止出口,棉布、丝绸等手工业品也一度遭到禁止,使外贸活动受到一定制约。
在限制民间外贸活动的同时,元朝贵族及由政府控制的“官本船”的对外贸易却得到大力扶持。“官本船”制,是指政府提供航海船只和低息贷款,由商人承揽经营、利润分成的外贸经营方式,它一度非常活跃。元代法律规定,“诸王、驸马、权豪”,以及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徒)、答失蛮(伊斯兰教徒)等各类人员,可以经营海外贸易,他们在缴纳税收等方面往往还享有特权。此外,经营外贸的“舶商”,全家有免除杂役的政策优惠。元代沿海全部对外商开放,广州、泉州、温州、庆元(今宁波)等许多城市都设有市舶司或提举司。就全国而言,广州仅次于泉州,是对外贸易第二大港。
--(宋)洪适《设番乐语》
1987 年8 月,考古工作者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附近的海底发现了一艘沉睡了 800 多年的古代商船,后将她命名为“南海一号”。南海一号船身为木质,长约 30 米、宽约 10 米、高4米,测算载重量接近 800 吨。由于沉没在海底,有 20 多米厚的淤泥保护,船身至今完好。船上所装载的物品估计超过6万件,大多数为保存完好的瓷器。专家对已经发掘的瓷器进行鉴定,发现它们大多来自浙江龙泉、江西景德镇和福建德化等南宋时期的各个名窑。可以想象,在南宋时的某一天,这艘船正满怀万里之志,劈波斩浪,驶向海上丝绸之路的某个港口,却不幸遭遇风浪,被击沉在此。如今南海一号静静地躺在海上丝绸之路博物馆的“水晶宫”里,她本身虽默默无言,却激起了世人对这艘宝船所蕴藏的巨大财富、对海上丝绸之路,以及对宋元时期的中外贸易等的热烈讨论。宋元时期广州的发展,与上述问题都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宋元易代和广州市舶:宋元时期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北宋以后,中国基本结束分裂割据状态,进入到宋、元、明、清几个大一统王朝先后更迭的时期,但中央政权对于岭南和广州地区的行政管辖以及对外贸易的管理,历朝的格局基本相同,政策上也有很多延续性和相似之处。
1. 宋元时期的朝代更迭
赵匡胤建立北宋政权后,励精图治,准备统一中国。970 年,宋军进攻南汉,次年2月即兵临兴王府前,南汉后主刘鋹出降,南汉国灭亡,广州等岭南各地归于北宋政权的管辖之下。1127 年,北宋被金国所灭,同年赵构称帝于东南,史称“南宋”。岭南地区没有受到南北宋更迭的影响,自然过渡,归于南宋政权的管辖。此后直到 1279年,陆秀夫背着8岁的宋末帝赵昺投海自尽,元兵攻占广东,广州和岭南地区又进人长约 90 年的元朝政权统治时期。
在两宋期间,中国北方有几个强大的少数民族政权与中原的汉政权鼎足而立,分别是与北宋对峙的由契丹族建立的辽国、与南宋对峙的由女真族建立的金国,以及贯穿两宋、不时侵扰中原的由党项族建立的西夏。此外,西藏的吐蕃诸部和新疆地区的回鹘诸部,都保持独
立状态,并未臣服于其他政权。两宋在与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交锋中,始终处于落后挨打的窘境,不得不每年献上数量不等的“岁贡”、“岁币”,花钱买平安。南宋皇帝甚至还要称金帝为“伯伯”或“叔叔”,以维持偏安东南的局面。
在这种情形之下,首先是因为北方战乱频仍,中原地区的居民不断迁徙到长江流域、福建及岭南地区,其次是由于两宋统治者无不倾力于对这些地方进行开发和治理,加上这一时期科技水平发展迅速,使得上述地区的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突飞猛进。南宋时,南方的经济、文化水平已经超过北方,其中江南地区更成为全国经济的中心区域,而岭南也在这一时期得到了极大的开发。与此同时,两宋统治者吸取唐末藩镇和五代割据的教训,重视加强对地方政权的控制,并以文官负责地方事务,同时对社会管理采取了较为开放的政策,尤其是开放了对商业活动的许多限制,使得当地的社会经济非常繁荣,对外贸易更加发达。
成吉思汗所建立的蒙古帝国是一个地跨欧亚大陆的大帝国,不过忽必烈建立的元政权所控制的核心区域还是今天中国的范围。随着农业、手工业等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游牧民族重视贸易活动所带来的巨大利益,有元一代,广州的海外贸易长盛不衰。
2.宋代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两宋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是由“路”、“州”、“县”三级组成的,大致相当于今天的省、市、县三级。岭南地区被分为“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两个路一级的行政单位,管辖范围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广东、广西两省,其中广南东路治所设在广州。由于海外贸易发达,两宋时广州的地位非常重要。从广南东路所辖州数和广州所辖县数来看,其密度与今天已相差无几,说明到了宋代,广东及珠三角地区人口数量大增,开发程度也大大提高。
唐代就设有市舶使管理对外贸易,但事属草创,市舶使管理的随意性比较大。宋代设置市舶司,其长官称“市舶使”,最初由地方官员兼任(如广南东路安抚使兼广州市舶使),后来改为中央派出专职的“提举市舶司”,市舶司的职能和制度等也得到完善。
市舶司首先负责对进口的商船征税,当时称为“抽分”或“抽解”。除了外国使节所携带的贡品,其他商品都必须征税,税率多为10%~20%,特殊商品则高达 30%~40%。抽分一般征收实物,但南宋时偶然也出现征收货币的现象。所征收的税款都提解到中央政府,是两宋时期中央政府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市舶司的另一重要职能是对一些商品进行“博买”,也称“官市”、“和市”,即官方收购进口商品。北宋初年,统治者为控制外贸利益,规定所有进口商品都由市舶司专买专卖,但这种局面维持时间较短,很快北宋政府就放开绝大多数商品的买卖,只对乳香、象牙、犀角等少数贵重商品“禁榷”。当然,市舶司仍然能够根据需要,随时对到岸的货物进行“博买”。市舶司在进行官市交易时,有时不付给外商货币,而是以实物抵充,称为“折支”,外商对此自是怨声载道。
市舶司还负责外国商船的进出港管理。外船到港后,都是由市舶司派人登船查验,并发给准许出入的“公凭”。外国使节由市舶司负责接待,人住“来远驿”。对于居住在蕃坊里的外商,也是通过市舶司与蕃长沟通进行管理。北宋初年,统治者还试图通过市舶司控制民间商船的出口贸易活动。如端拱二年(989),宋太宗就发布谕令,要求民众从事海外贸易时,必须先到市舶司备案,得到允许后才能出海。王安石变法期间,北宋政府推行“元丰广州市舶条”,对商船出口进行更为严厉的管制,规定只有设置市舶司的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三处,才有权放行船只出口,对这三处市舶司放行商船的去向也有详细而严格的规定。虽然这些政策推行的时间都不长,却反映了封建统治者垄断外贸、限制私人从事海外贸易活动的意图。
宋代在广州、杭州和明州三处设置了市舶司,又在泉州、温州等地先后设置了市舶务等机构来管理外贸。广州的市舶司设置于 971 年,也就是北宋灭南汉国的那一年。由于广州远在南方,不受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军事威胁,并且当时中西方的陆路贸易受阻,中国的主要贸易伙伴都是从南方泛海而来,所以广州是宋代最为重要的外贸口岸,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无可替代。
3.元代广州外贸的行政管理
元代的地方行政体制是“行省制”,也就是沿用至今的在地方置省的制度。元代将现江西、广东两省区域划为“江西行省”,省治在龙兴路(今南昌)。因为江西行省辖区广大,难以兼顾南方地区,后来又设置了广东道宣慰司,以广州为治所,管辖广东地区。
元代同样在广州设置市舶司,并废除了宋代的官市制度,这些都有利于外贸发展。但元代市舶司对外贸活动的管理比宋代更加严厉,除了进出口商品的税率加重外,元代还严格限制民间开展海外贸易活动,不仅“舶商大船”需要在市舶司领取“公验”才准许扬帆出海,“柴水小船”也要领有“公凭”才能出入。此外,包括金、银、铜、铁等金属,弓箭等武器,马匹等牲畜在内,许多商品都禁止出口,棉布、丝绸等手工业品也一度遭到禁止,使外贸活动受到一定制约。
在限制民间外贸活动的同时,元朝贵族及由政府控制的“官本船”的对外贸易却得到大力扶持。“官本船”制,是指政府提供航海船只和低息贷款,由商人承揽经营、利润分成的外贸经营方式,它一度非常活跃。元代法律规定,“诸王、驸马、权豪”,以及僧道、也里可温(基督教徒)、答失蛮(伊斯兰教徒)等各类人员,可以经营海外贸易,他们在缴纳税收等方面往往还享有特权。此外,经营外贸的“舶商”,全家有免除杂役的政策优惠。元代沿海全部对外商开放,广州、泉州、温州、庆元(今宁波)等许多城市都设有市舶司或提举司。就全国而言,广州仅次于泉州,是对外贸易第二大港。
文献资料来源:2011年8月   《广府商都》
作者:饶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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