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风东建设工地又挖出文物 看广州“考古前置”重要成效
“要动土,先考古。”近日,备受关注的广州市中心东风东一建设工地“又挖出文物”,不仅引发市民对身边文物的好奇,也让广州“考古前置”法规再次进入公众视野。2014年5月,广州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16片、68平方公里,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落实“考古前置”。

【事件】

东风东路小学及附近改扩建地段

新清理汉至明清遗迹约90处

2023年12月16日下午,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在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项目考古发掘工地,就相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现场获悉,目前该处已清理汉至明清等各时期遗迹约90处,出土各类质地文物约108件(套)。部分出土文物和展板资料,正在对媒体展示。

该项目地处“红花岗-竹丝岗-梅花村”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1953年以来,广州考古工作者在该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内配合建设工程进行了多次考古工作,清理了各时期古墓葬、水井、灰坑、灰沟等遗存,出土过大量文物。

“要动土,先考古。”2013年5月1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正式施行,广州通过地方立法,实行“考古前置”,保护着文化遗产,赓续着城市文脉。2014年5月,广州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16片、68平方公里,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落实“考古前置”。

本次勘探、发掘,是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配合项目建设所进行的工作。现场,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副院长朱明敏对记者表示,考古发掘(一期)工作计划在12月底完成,二期将在与建设方沟通后展开,时间或为明年上半年。他说,该项目地块在广州市政府公布的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内,考古工作是按规定纳入整体计划,各方共同努力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基本建设“双赢”。

【现场】

出土鸡首壶、青釉碗、四系罐等

东风东路小学本校区及广州市第二幼儿园教学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南侧,东邻福今路,南邻三育路。项目用地面积20744平方米,由广州市越秀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建设。

项目地处“红花岗-竹丝岗-梅花村”地下文物埋藏区范围。根据文物保护法律法规,配合项目建设,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于2023年2月、3月、10月对项目用地进行考古勘探,发现汉至明清时期文化遗存。在报请国家文物局同意后,于2023年11月正式开展考古发掘(一期)工作。本期计划发掘面积共825平方米,当前已清理汉至明清等各时期遗迹约90处,其中墓葬71座(晋南朝时期墓葬20座,唐宋时期墓葬14座,明清时期墓葬37座),灰坑9个,井3口,排水沟7条,出土鸡首壶、青釉碗、三足砚、四系罐、滑石猪等各类质地文物约108件(套)。

此次清理的古代遗迹绝大多数受现代建筑基础影响,保存状况一般。墓葬分布相对集中,存在晚期墓打破早期墓的现象。已清理的70多座古墓葬中,晋南朝时期墓葬均为砖室墓,数量较多,部分规模较大,精心营造,均设有长排水沟,但多被盗扰、出土器物较少。

M7为东晋时期的带墓道长方形砖室墓,由墓道、封门、甬道、前室、后室、排水沟构成。共出土器物6件,包括青釉小碗3件、青釉碗1件、青釉三足砚1件、铜碗1件。其排水沟长约35.5米,是本次发掘的较长的排水沟。M51为南朝时期砖室墓,平面呈“中”字形,由墓道、封门、前室、后室组成。该墓上部被毁,出土青釉瓷碗、青釉瓷钵、四系罐、青釉瓷罐、滑石猪等8件器物。G6属于南朝时期,应为墓葬所设排水沟,但因墓葬主体位于发掘区范围外,当前仅将其发掘,发掘长度约24米,宽0.74-0.96米。排水沟东侧未砌砖,中西部用四层砖叠砌,在底砖上纵向平放2列榫卯砖,形成宽约10厘米、高约8厘米的排水通道,排水沟中部及东部各设一处砖砌挡墙。

【分析】

项目地处广州古城东郊,地势较高

为研究古代广州葬俗提供重要实物

项目用地地处广州古城东郊,距广州古城中心直线距离约3公里,位于广州市“红花岗—竹丝岗—梅花村”地下文物埋藏区,是重点保护区域。

这一带地势较高,周边有红花岗、竹丝岗、马棚岗、猫儿岗、象栏岗等山岗。

东风东路小学考古发掘项目负责人张希介绍,包括本次项目在内的“老的东山区”等,与广州古城核心区域(今北京路、中山四路一带)相比,有明显丘陵低岗,自汉晋时期就是广州古城东郊重要的墓葬分布区,有丰富文物埋藏,所以这次考古发现这么多的汉晋墓葬也就不奇怪了。

在当天现场展板上,记者看到了“项目用地周边部分考古发现分布示意图”,显示这个区域,至少15个地点曾有考古发现(尤以农林下路以东至农林东路以西分布最为密集),包括东风东路金色家园工地、三育路西段发掘工地、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学生公寓楼工程和中山大学北校区医学科研楼项目等。

记者随后了解到,其中,2019年7-8月,为配合中山大学北校区医学科研楼4号项目工程建设,考古工作者对相关遗迹进行过考古发掘,清理出西汉至清代墓葬、灰坑、水井等遗迹一批。其中汉代土坑墓3座,推断为西汉早期(南越国时期),且具有典型越人墓风格。

本次考古发掘再次表明,这一区域是广州古代先民重要的埋葬场所,为研究古代广州地区葬俗、广州历史地理环境变迁提供了重要实物资料。

法规

广州一系列重要考古发现

都有赖于“考古前置”的法规支撑

以及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

什么是“考古前置”?新快报收藏周刊记者此前了解到,广州的做法,要点有四:

一、通过地方立法将“考古前置”关口前移。《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将“考古前置”关口,由工程施工建设前,提至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或划拨)前,以便实行“净地出让”。

二、精准定义“大型基本建设工程”。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进行大型基本建设工程前应开展考古,但并未明确什么样的工程,才算是“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为此,广州的做法是要求中心城区(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占地1万平方米以上、周边城区(花都、番禺、南沙、黄埔、从化、增城)占地3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新建或扩建道路、桥梁、高速路、地铁、管网等重大线形工程,应落实“考古前置”。不符合上述定义的,则不要求进行“考古前置”,而是发现再报,增强了可操作性。

三、因地制宜,划定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2014年5月,广州市政府公布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区,共16片、68平方公里,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落实“考古前置”。这也是广东省内首次划定公布地下文物埋藏区。

四、政府财政出资承担考古工作经费。按照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一条,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及其配套文件要求,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或划拨前,进行考古工作所需经费在市或区财政资金中安排,不仅保障了文物考古工作经费,也降低了土地开发主体的经济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今年10月,记者从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方面了解到,近五年来,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开展了大量的考古项目,在先秦考古、古城考古、历史时期墓葬考古等方面均有重要新发现,如黄埔陂头岭遗址、增城金兰寺遗址、黄埔竹园岭遗址、解放中路东侧安置房项目、惠福东路大佛寺、中山六路遗址、海珠区南石头监狱遗址、市一医院南越国至清代遗址等,为构建广州先秦历史发展脉络、补充和完善广州城建史、丰富广州红色史迹等都起到补经证史的重要作用。“而这一系列的重要考古发现,如果没有‘考古前置’的法规支撑和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是不可能实现的。”

■新快报记者 潘玮倩 许婉婕/文 毕志毅/摄 通讯员 穗文考

文献资料来源:2023-12-17   新快报-A13

作者:潘玮倩 许婉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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