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艳 实习生周婉莉)不满被送入救助站,男子竟用IC电话报警,称要炸毁越秀区城管大楼,引起城管部门和警方高度重视。昨日,该男子被越秀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拘役4个月零5天。
陈某现年34岁,在广州流浪数年,以拾荒为生。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22日,越秀区流动救助服务队队员将陈某送往萝岗救助站。7月28日8时许,陈某来到西湖路一IC卡电话亭,拨通110,称对被送救助站很不满,如果此事得不到合理解决,将炸毁惠福西路的越秀区城管大楼。
7月29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说自己可能有精神病。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司法鉴定表明,他精神正常。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文化程度不高,不懂法律,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零5天。陈某表示服从判决。
陈某现年34岁,在广州流浪数年,以拾荒为生。据公诉机关指控,今年7月22日,越秀区流动救助服务队队员将陈某送往萝岗救助站。7月28日8时许,陈某来到西湖路一IC卡电话亭,拨通110,称对被送救助站很不满,如果此事得不到合理解决,将炸毁惠福西路的越秀区城管大楼。
7月29日,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陈某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但说自己可能有精神病。公诉人向法庭提交的一份司法鉴定表明,他精神正常。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良好,文化程度不高,不懂法律,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当庭判处拘役4个月零5天。陈某表示服从判决。
文献资料来源:2008-11-19   南方都市报-A2 07
作者:徐艳 周婉莉
索取号: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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