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越秀区残联获悉,越秀区新修订的《越秀区贫困精神病人医疗救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首次把这种人群纳入救助范围。
月收入低于547.5元
救助项目为住院治疗救助和门诊治疗救助两种。救助条件:(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以下(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按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65元算,每月547.5元内将受惠)的精神残疾人;(三)已参加城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残疾人;(四)在区残联指定的精神病医院治疗的患者。
据介绍,越秀区现有在册精神病患者7000多人,其中领取精神残疾人证的有3661人,占精神病患者的52.5%。
一年最高救助4500元
在医疗住院救助方面,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户以下(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在用城镇居民医保卡享受居民保险基金标准和政府"二次医疗救助"待遇的前提下,其余个人支付的经费可提出救助申请,由区残联实行全额救助,救助期限三个月。而家庭人均收入属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在用城镇居民医保卡享受居民保险基金标准的前提下,其余个人支付的经费可提出救助申请,由区残联实行50%救助; 救助期限三个月。
以上二项救助视病情和医院意见可申请延期救助期限,最长期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最高金额:4500元(广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或3000元(白云精神病医院)。门诊治疗救助方面,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可向申请门诊治疗救助,标准:50元/月·人,期限半年。到期未好转可继续申请。
月收入低于547.5元
救助项目为住院治疗救助和门诊治疗救助两种。救助条件:(一)具有越秀区户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以下(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按低保标准每人每月365元算,每月547.5元内将受惠)的精神残疾人;(三)已参加城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精神残疾人;(四)在区残联指定的精神病医院治疗的患者。
据介绍,越秀区现有在册精神病患者7000多人,其中领取精神残疾人证的有3661人,占精神病患者的52.5%。
一年最高救助4500元
在医疗住院救助方面,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户以下(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20%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在用城镇居民医保卡享受居民保险基金标准和政府"二次医疗救助"待遇的前提下,其余个人支付的经费可提出救助申请,由区残联实行全额救助,救助期限三个月。而家庭人均收入属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广州市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在用城镇居民医保卡享受居民保险基金标准的前提下,其余个人支付的经费可提出救助申请,由区残联实行50%救助; 救助期限三个月。
以上二项救助视病情和医院意见可申请延期救助期限,最长期限为: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最高金额:4500元(广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或3000元(白云精神病医院)。门诊治疗救助方面,家庭人均收入在广州市低收入边缘户以内的精神残疾人,可向申请门诊治疗救助,标准:50元/月·人,期限半年。到期未好转可继续申请。
文献资料来源:2009-04-28   信息时报-A14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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