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李能忠 刘可实习生柳雨青 昨日下午,北京路广百百货楼下,数十名来自黄埔、萝岗区的村民手拉横幅向广百集团讨要分红。据称这一现象已经持续多天,与广百集团旗下广州市木材公司股权纠纷有关。
据当事村民张敏添称,广州市木材公司原是国有企业,后经政府批准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广百集团实际持有30%股份,广州市木材公司法人代表王海青则以其名义收购了其他职工持有的70%股份。
2006年6月6日,王海青与黄奉慈签订了一份《股权转让协议书》,该协议约定,王海青将其持有的广州市木材公司70%的股份转让给黄奉慈,转让价格为2300万元,并约定黄奉慈先将1800万元支付给王海青,剩余500万元在工商部门办妥股份变更手续后支付。
不料,王海青收到款项后,一直未办理股份变更手续。直到2010年5月13日,广百集团一纸诉状将黄奉慈起诉到越秀区法院,要求撤消2006年6月6日黄奉慈与王海青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书》,同时要求将这70%股份以同等价格转让给广百集团,理由是王海青与黄奉慈签订协议时未经其同意,事后也不知情。
张敏添表示,黄奉慈在签订协议后先后在黄埔区、萝岗区等地找到张敏添、黄荫慈等人多方筹集资金,才让广州市木材公司渡过难关,维护了稳定。此外,黄奉慈等人在2008年之前一直拿到了分红,而广百集团的派出代表兼广州市木材公司董事李敏聪没有予以反对,王海青作为法定代表人也没有干涉。
因此,张敏添等人认为,广百这样做是因为经过几年的发展后,广州市木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价格成倍增长,因此广百的个别领导才不顾事实,勾结王海青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要求将转让给黄奉慈的股份给自己。
随后,南都记者联系上当事人王海青,他表示转让股权时广百集团确实不知情,“是我自己和他们签约的,事情很简单,就是股权往外转”。王海青还表示,广百集团作为股东之一确实有优先购买权,“所以现在是广百和他们之间的事,广百已经起诉他们了,不关我事”。
对此,广百集团办公室负责人仅表示需要先了解一下,至记者发稿时尚未作出回应。昨日下午2时许,在警察的干预下,聚集的60多名村民逐渐散去。
文献来源:2011-01-26   南方都市报-AⅡ10
作者:李能忠 刘可 柳雨青
查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