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召开的广州市创文动员大会上,市各职能部门及各区分别签订并递交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当天下午,越秀区委、区政府紧随其后,召开了全区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上,越秀区各职能部门及22街道“街官”向区政府递交了创文“责任书”。
越秀区委书记贡儿珍说,在上一轮广州创文国检中,尽管越秀区失分不多,但仍存在如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特别是服务窗口的办事效率还不高;城市“六乱”现象时有反弹;公共场所环卫保洁有时不够到位;小饮食店卫生状况差;市民乱扔垃圾、随意横穿马路、闯红灯、跨护栏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时有所见。
“这些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都需要狠下功夫,作为新一轮创建工作的重点,来给予有效解决。”贡儿珍表示,在过去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三年一次测评定结果”改为“一年一测试、三年一总评”的调整下,越秀区将结合2010年亚运城市行动计划,高标准推进全区创建的各项工作。包括通过从每一件具体工作入手,从被服务者角度处罚,认真履行“首问首办”、“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服务承诺,提高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的群众满意度;推进“花园城区”建设,打造“整洁越秀”城市管理品牌,营造舒适便捷的宜居环境等。
越秀区方面表示,为了确保高标准的创建工作高效顺利推进,该区已拟订了相关督导机制及赏罚分明的奖惩激励体系。同时,把创建工作与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挂钩,纳入干部工作绩效考核。
其中,对在创建工作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追究责任,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文献来源:2009-04-30   南方日报-C02
作者:陶达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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