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停止旧城区中直接向市场出售的商品住宅的开发建设,以抽疏城区人口增长。”昨日,民革越秀区工作委员会就向越秀区政协第十三届第四次会议提交建议,要稳步推进旧城改造,可采取先易后难、局部拆改等滚动模式,并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委员会们在建议中指出,越秀区作为老城区,存在着人口和建筑密度高、现存危破房多等状况。到2007年底,越秀区总面积33.8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15万人,人口密度约35000人/平方公里,在册危破房25.24万平方米,以低层砖木结构房屋为主。而越秀区地处商业旺地,临街建筑多为高层,而其背后却是低矮、破旧的民居,居民四代同堂挤在小空间里,形成“两张皮”现象。由于一线高层建筑占据极佳商业地段,使得二线开发价值不大,而且地价高、拆迁费用也高。
对此,委员们就建议,为达到抽疏城区人口数量的目的,应停止旧城区中直接向市场出售的商品住宅地块出让,政府整理出让的地块应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为主。同时,规划先行与保护历史传统风貌相结合。旧城改造要保护原有旧城肌理、历史风貌,对于有文化特色的旧房通过清洁外立面、内部装修,增加绿化开辟空间,或原样修复等手段形成有韵味的文化街区。
文献来源:2009-03-10   信息时报-A12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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