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拆迁户获补偿6443万 德政南路、东华东路两宗烂尾地块拆迁补偿款已全部执结

     昨日,记者从越秀区法院获悉,德政南路40-46号烂尾地块的66户拆迁户近期全部拿到了拆迁补偿款。而不久前,东华东路558-596号、1006-1004号烂尾地块的116户拆迁款也已全部发放完毕。加上之前陆续发放的补偿款,两宗烂尾地总共发放补偿款合计6443万元。

  执行1633万补偿款

  据法院介绍,此次法院执结的两宗烂尾地块案件,一宗是广州市东华东路558-596号、1006-1004号烂尾地块,总标的额约6200万元,其中涉及116户拆迁户。另一宗是德政南路40-46号烂尾地块,总标的额约2800万元,其中涉及66户拆迁户。两宗地块分别在去年9月和5月发放过部分补偿款,近期的这次执行活动将剩余的1633.65万元补偿款全部执行完毕。

  此外,1月21日,越秀区法院还向北京南、海味街烂尾地块共38户拆迁户发放临迁费等本金部分1558万元;向大德路41-47号烂尾地块共18户拆迁户发放了临迁费等本金部分315万元。

  

  烂尾地块越秀最多

  据越秀区法院透露,在目前广州市通过司法程序处理的43宗烂尾地块中,就有23宗由越秀区法院处理,由于烂尾地块的处理牵涉面广、处置过程复杂、评估拍卖耗时、涉及的拆迁户众多,使得因烂尾地块而产生的执行积案也为数众多,占越秀区法院积案总数的50%以上,对清理执行积案工作造成压力。

  越秀区法院在“烂尾地块”案件执行过程中,积极探索各项机制创新和方法创新,一是变逐一发放为同时发放,改变以往逐一发放各地块款项的方法,采用各地块同时穿插发放执行款的做法,尽量缩短向数量众多的拆迁户发放款项的时间。二是变自行核算为委托核算。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法院委托已入围的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核算变现“烂尾地块”项目成本及孳息,并制定了相应的规程,规范相应的委托工作。

文献来源:2009-02-05   新快报-A8

作者:曹晶晶、越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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