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
越秀、荔湾、海珠、天河、白云、黄埔等6个老城区范围内,市各相关主管部门或相应设施投资主体负责以下工作:
(1)重要市政道路(桥梁)设施的综合管养(含附属配套设施的维护及环卫保洁等工作),包括:海珠桥、人民桥、广州大桥、海印桥、江湾桥、解放桥、鹤洞桥(含昌岗和广中立交)、琶洲大桥、珠江隧道、内环路高架桥及与之连接的匝道和高架放射线、东濠涌高架、人民路高架、广园快速路、东南西环高速路。
(2)重要园林绿化设施的维护管养,包括:越秀公园、中山纪念堂、烈士陵园、动物园、黄花岗公园、广州兰圃、草暖公园、流花湖公园、东风公园、珠江公园、文化公园、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含雕塑公园、麓湖公园、云溪生态公园、云台花园)、帽峰山风景区及人行天桥、高架桥、立交桥等桥梁绿化。
(3)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垃圾处理、死禽畜收运及无害化处理、粪便无害化处理等。
(4)交通设施维护,包括:交通警保卫设施配套、交通组织调整设施配套、电子警察系统、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交通流采集系统及交通诱导系统。
(5)市政道路照明设施及市级立项的“光亮工程”设施维护管养。
(6)珠江(广州河段)水域保洁,重要道路的洒水降尘。
(7)重要人防设施的维护,包括:市委、市政府战备指挥所,广州火车站东广场公共人防工程、9号人防工程、象岗山人防工程、人民南路45号人防工程、花果山人防工程、飞鹅岭人防工程、淘金坑51号人防工程。
(8)市管廉租房、城建安置房小区的维护管养。
(9)地铁(轻轨)设施、公交站场、供水设施、燃气设施、收费性高快速路(北环高速公路、机场高速公路、新光快速路等)等的运营维护。
除以上列明的城市维护工作和已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的工作外,其余城市维护工作(含辖区内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今后新增(未明确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维护工作,全部由属地区负责,区财政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新城区和县级市
花都、番禺、南沙、萝岗区和从化、增城市范围内,除已有相关单位(企业)负责设施运营维护的工作外,其余城市维护工作(含辖区内停车场、咪表停车设施的维护管理)及今后新增(未明确由市本级负责)的城市维护工作,全部由所属地区(县级市)负责,区(县级市)财政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文献来源:2008-09-26   新快报-A26
作者:廖颖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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