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历史轨迹为:民国初年到陈济棠治粤期间为繁荣时期,广州沦陷期间为衰落时期,广州光复到新中国成立前为恢复时期;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主要特色是:产品购进以现购、赊购和订货代销为主,商品销售由杂和土转向专和华洋结合,经营管理由封建式转向资本主义式,商品来源由国内外形势变化所决定;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开放的历史传统,侨乡的人缘优势,变幻的国内政局,外来的商品倾销。
[关键词] 民国 广州 百货业 发展
“百货”,是中国开埠实行自由对外贸易后出现在工商领域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学术界对于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情况的研究较少,尚没有出现关于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论文。本文根据有关资料,对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进行简要论说。
一、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民国初年到陈济棠治粤期间,是广州百货业的繁荣昌盛时期
从民国初年到20世纪30年代初,广州的百货店数量逐年增长。全行业户数由民国九年(1920)的605户,增至民国十八年(1929)的767户[1],民国十九年(1930)时更达到770余家[2]。
广州是最早出现新式大型百货公司的城市之一。随着民族资本的商业迅速发展,一些新式的大型百货公司纷纷在广州开业。在百货零售业中,直到解放前,大抵以先施公司、城外大新公司规模最大。先施有限公司,是宣统三年(1911)澳大利亚华侨马应彪等集资在香港组建的。民国三年(1914),先施有限公司在广州长堤大马路建立起它的一个分行 -- 粤行。总资本额达港币一百万元,是由香港总行调拨来的,因此,受总行指挥和监督。大新公司是中山籍澳大利亚华侨蔡昌、蔡兴兄弟投资创建的,宣统二年(1910)开设于惠爱街,俗称城内大新公司。民国七年(1918),在西提兴建12层钢筋混凝土大楼,俗称城外大新公司,经营环球百货,为当时华南最宏伟、最华丽、花色品种最齐全的百货零售企业,到抗日战争前一直长盛不衰,历年均获利丰厚。先施公司和城外大新公司由于资金雄厚,经营范围甚广,本市及省内各地的土货、江浙地区的苏杭什货,乃至日本以及欧美货都无所不包;商品种类激增,由百数十种进而到成千上万种,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百货零售企业。当时的百货公司号称环球百货,其经营手法灵活多样,产销结合,批零兼营,并引进国外大百货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比如首创“不二价”、设礼券和赠品、定期开会研究业务、重视服务态度、专人保管商品,等等,成为广州百货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自此之后,整个行业都逐渐以“百货”为招牌作号召。以“百货”为名,确实比较新颖,能够体现经营范围甚广、商品品种繁多之意,而且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全行业此后发展至更大的规模,除国产商品外其他各国商品均有,日用化妆品以及高档商品也越来越多。大中小商店也如雨后春笋,纷纷开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洋货来源中断,当时国产针棉织品和日用品,也曾远销至南洋各地。至此,整个百货业已逐步形成。
除了以上这两间国内最具规模的大百货公司之外,广州还形成多个商业中心地区。其中以十八甫百货零售业最为繁盛,集中了众多的百货店,其销售的对象以十八甫西关富豪、仕女为主,四乡水客也不少;永汉路、惠爱路百货店以军政教育界学生为主;高第街百货店则以家庭妇女居多。围绕着先施公司、城外大新公司两大公司;长堤、西堤也形成了广州另一个新兴的商业中心地区。各个商业区都拥有其著名的商号(详见下表)。
著名商号一览表[3]
地段
第十甫 金轮、合德、彩新、彩隆(彩新、彩隆均设有分支店)
十七甫 英光阁、永生昌
十八甫 明德公司、同生利、忠兴
上下九 纶章、仁章、天工、上海
同兴街 东昌、怡记、英发隆
荣阳街 祥发、昌盛隆、广兴
惠爱路 惠爱、西兴泰、英昌盛、彩源、始兴、祥和记、明华
永汉路 觉民、民兴利、同泰
高第街 高华、美和、新长兴
洪德路 新昌、建南、焕章、德泰
20世纪30年代前期,广州地区局面较为稳定,但华洋杂货业因受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影响,不甚景气,批发商亏损者十之八九;而零售业在大减价声中挣扎度日,亏多盈少,营业萎缩,商户结业不少。全行业户数由民国二十二年(1933)的686户降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的5628户[4],户数仅为全盛时期的81.8%[5]。
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五年(1929--1936),为了解决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维持其统治地位,陈济棠加强了广东的经济建设。他充分利用广州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及资本主义世界处于经济危机的有利时机,以广州为中心加速广东的经济建设。他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侨汇、侨资,制定了保护广州商业的法规、政策。民国二十一年(1932)陈济棠颁布了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广东三年施政计划》,对广州地区的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工业、城市建设业、交通运输业的繁荣与发展。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从民国十八年到民国二十二年(1929--1933),广州的百货业稳居全国的第三到第五位[6]。同时惠爱路(今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上下九路和西濠口等处建设成为中心商业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津泸失陷后,广州成了唯一的进出口岸,各省客商及货物都云集广州,百货业出现短暂繁荣。
(二)广州沦陷期间,是广州百货业的衰落时期
广州沦陷后,人口骤减。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民国二十六年(1937)11月24日广州公布的人口共有121.6万人,到民国三十二年(1943)9月15日,全市只剩64.3万人,人口减少了将近一半。[7]此间广州市场一遍萧条,百货批发零售商业受战火摧残,极端凋敝。城外大新公司和永汉路、十八甫一带零售业均遭火劫,损失惨重。一向资本雄厚的东昌、怡记等商号,也无能为力而被迫宣告破产倒闭。许多商店只留少数店员作留守式经营,以免店铺遭日伪占用。日商将玻璃制品、火柴等日用品大量向华倾销。欧美商品奇缺,价格飞涨,市场出现不少翻新旧货,如毛线、钟表等。一些商人将日用品等商品越过封锁线,通过沙坪、芦苞转运至肇庆、清远、曲江以及湖南、广西等后方城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广州批发商只剩55户,零售商降到144户。是年,广州市华洋杂货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民国三十四年(1945),分为华洋杂货批发商业同业公会和华洋杂货零售商业同业公会。[8]
(三)广州光复到新中国成立前,是广州百货业的恢复时期
抗战胜利后,为逃避战火而疏散到内地的商人纷纷回广州重整旗鼓。城乡对消费品需求甚殷,百货业纷纷复业,经营有所发展。拥有较强购买力的侨眷多到永汉路、惠爱路商业中心购物,而长堤一带销售对象则以过往旅客为主。民国三十五年(1946),全行业户数233户,其中批发66户,零售167户。[9]同年重新组织成立广州市华洋百货商业同业公会。民国三十七年(1948)1月,改为广州市百货商业同业公会。同年,美华百货公司开业。美华公司为美洲归侨合办,资金五万美元,当时申合32万港元,日营业额达三四千元港币。
抗战胜利后的恢复只维持一年多,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的庇护下,美国商人即在广州扩大工商业活动。广州成为美国对华南地区经济侵略的重要转运站和据点,美国利用其惯用的经济援助和各种走私活动,控制了广州的对外贸易。从大大小小的百货公司、百货商店到大街小巷的摊档,无不充斥着美国货。美国商品大量倾销中国市场,使广州地区的民族工商业遭到严重摧残。加上国民政府的金融管理混乱,物价飞涨,通货恶性膨胀,市民购物保值,百货业首当其冲。建国前夕游资纷纷南下,百货业畸形发展。民国三十八年(1949)户数增至515户,其中批发135户,零售380户。[10]但在苛捐杂税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经营日益困难。
二、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主要特色
(一)产品购进以现购、赊购和订货代销为主
本地产品采取“单吸单”的流水方式交易。所谓“单吸单”,即找清一单再赊回一单。本地产品交款期限的早晚视商品畅滞、多寡与人际关系而定。广州沦陷后,厂家多由委任经纪人推销改为现款交易为主。部分大公司、大零售商店找一些工厂进行包销和订购,要求工厂按商业需求生产成品;也有的大公司、大零售商购备原配料,连工资付给工厂让其进行加工,控制了工厂的生产和产品销售。代销有包销和寄售两种性质。已确定包销的商品,厂家不能再卖给别的商家,即相当于独家经销,专设长期往来账户,如怡记包销名厂棉艺工厂生产的富贵鸳鸯线衫等;寄售是先取货样,待有客人要货时才进货成交。这类商品多为厂商和商行的滞留货或代销货的新品种。也有零售商采用寄售方式进货,并要求工厂包退包换以免亏损。
市外产品的主要来源于上海、苏杭等地。主营泸货的百货批发商其货源一般向上海厂商驻穂办庄购进。上海庄计有申余永、永安祥、同盛泰、承丰等号。除一些代理商有一定的进货合约手续之外,多以期票交易(定期交易)。也有的直接向上海厂商订货购进,或向上海厂商的外销员购入,或从各地行商购进。大批发商也有在上海办庄的,在广州售出商品后即通知驻上海办庄购回相当货物。零售大户也有派员到上海采购的。如大新公司就曾向上海等地厂商联系批购,并经常派人员到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地去采办商品。
至于国外产品百货批发商主要通过经纪人向洋行赊购。来货洋商,计有日本之三井、东胜、前田等,德国之鲁麟谦信、礼和等洋行。除向洋行赊购外,还普遍和香港商人有“围内”[11],可通过香港“围内”取得货源。经营日货的批发商,如广昌盛、东兴、广同福等由驻日办庄运回或派人员赴日本采购。日商来货常有前好后劣或将货就价的现象,使批发商吃亏不少。零售商的舶来货都从同兴街、荣阳街的批发商进货,只有少数商店如明华、黄秋浦等专卖高级洋货的曾派人员到香港进货,托私枭带回广州。大新公司多由香港总公司直接向外国进货,其中拨一部分运到广州销售。民国三十年(1941)12月,香港被日本占领,广州欧美货源断绝,存货被视同珍品,日货充斥。抗战胜利后,美货泛滥,走私特别猖獗,批发商、零售商、紫来市场的洋货摊户都直接收购私货,甚至长期勾结一帮走私客以取得走私货源。
(二)商品销售由杂和土转向专和华洋结合
近代旧式商店称为“杂货店”。伞、盆、鞋帽、头绳、针线、纽扣、花边、木梳、脂粉、牙签、火柴……凡与日常生活有关的物品都无所不包。其中也有不少是只经营某类品种的专门店,如有专营德国货的,专营欧美货的,也有专营日本货的,但规模小,品种单一。随着商品的日益丰富而出现的近代专门店内容越来越专,有的甚至只经营一大类,甚至某一种商品,但是品种齐全,花色规格繁多,便于消费者选购。
在大百货公司出现前,商店销售的商品充其量都只是苏杭什货、兼一些土货而已。苏杭什货指江浙地区的商品,土货指本市及省内各地生产的商品。民国时期,各百货商店经营的商品,中外商品都有,琳琅满目,以我国产品为主,其中很多是上海产品。至于广东和广州的地方产品,分为两类:一是自己所属工厂企业的产品。如先施公司的先施汽水、先施牙膏、雪花膏、香皂、肥皂、花露水等,多方设法推销,广为宣传,可称盛极一时。二是广东和广州地区的产品,主要推销质量比较上乘或名牌商品,如利工民的鹿牌线衫、周艺兴单车牌线衫、周中亚灯胆牌线衫、冯强胶鞋、大富贵毛冷、飞鹏花袜、蜂巢毛冷、富贵鸳鸯牌线衫、金鱼麦漂白毛巾、散发妹头水、皇后毛巾、皇后毛冷等等。国外商品以英国商品居多,其次是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商品,美国等国商品兼而有之。有一个时期以推销日本货为主,自从“九一八”事变后,则多推销英国货了。全面内战爆发后,美货占据了整个百货业市场。临解放前一段时期,各店主要以洋货销售为主。例如美华,其洋货占全部销售额的70%以上。[12]
(三)经营管理由封建式转向资本主义式
一些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店和专业店,改变了封建式家长制模式,吸取了资本主义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实行决策与管理分离、分级管理的制度,内部组织上也实行科学分工。如先施有限公司就是股份公司,其组织机构按公司的组织章程设立,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平时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个股东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州先施公司(粤行)受香港总公司的指挥和监督。为了发挥监督作用,香港总公司在粤行设立参事若干人,成立参事会,代表总行监督粤行司理管理业务。粤行的办事处机构较总行简单,设司理室,下设总账房、司库、进货、送货、货仓、装箱、批发和售货场等部门。售货场则按商品类别分设若干部售货,并设正、副部长主管其事。此外,还有查核员负责巡视各个部门的情况,直接向司理反映。而保管工作是工商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先施有限公司对仓库保管十分重视,设总仓库,各部门分社分仓库,各种商品都要进入总仓库,作进库登记,以防遗漏及堵塞漏洞,登记后出仓销售。
在经营方法上,用明码标价取代了讨价还价,以及采用新式展示陈列方式。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真不二价”,以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为号召。明码实价这一做法带动了全行业习惯的改变。在零售企业中,商品陈列方面的进步也是明显的。以前由于商品的选择余地小,中国旧式普通商业店铺采取柜台售货的销售方式,如布店柜台多是靠近店门而远离货架,顾客站在柜台外,店员与顾客之间“一柜之隔”,顾客挑选商品时必须由店员一样样地拿上柜台,直到顾客满意为止。到了民国时期,在销售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这种销售方式不但顾客感到不便,店员也很吃力。首先使用玻璃架、橱窗陈列商品的是广州的外商和华侨资本开设的百货公司。把商品整整齐齐地陈列在柜台外的玻璃橱窗和“样盘”内,顾客一颗深入店堂自有挑选,很快即可成交。20世纪20年代以后,新式展示陈列方式在各地都已经被广为采用。
工资是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手段。在旧式商店中,店员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日常膳食由店主供应,另外给些零用钱。店员的主要收入是年终分红利。此种分配制度不仅使店员的收入没有任何保障,而且加强了店主对店员的封建性控制。学徒的情况更差,店主除为其提供食宿外,只给一些剃头洗澡钱、鞋袜钱之类的补贴,逢年过节,根据营业情况给赏。随着资本主义管理制度在百货业中渗透,固定工资制逐渐推广,总的情况是:学徒没有工资,店员则逐渐向年工资、月工资的形式发展;掌柜的工资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更多的是靠“吃股”(股份)和年节特别奖励。以先施公司为例,该公司职工工资是按月计算,每月分两次发给,工资等级十分悬殊,大抵如下:司理400元至600元;副司理250元至450元;司库或总进货130元至180元;正、副部长40元至80元;售货员、送货员12元至25元;后生(即练习生)3元。由于悬殊,先施公司力求缓和阶级矛盾,仿照资本主义国家做法,标榜文明,注意职工福利。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之后,经过职工的反复斗争,增加了一些福利措施。除了工资之外,每天免费供给早晚两餐,每月每人茶水费一元三角。每年农历十二月多发一个月工资,叫做年终双薪。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日规定要加菜,菜金比平时多四五倍。端午、中秋等节日加菜比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日的菜金又略高,叫做“做节”。[14]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各种工资分配制度的共同特点是普通职工之间的固定工资差额不大,造成悬殊区别的是分红所得。分红在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只有在企业赚钱以后,才给职工适量的分红。分红的多少,完全由资本家决定,数额悬殊不等。
传统的旧式商店会计制度存在着简陋、不规范等诸多弊端,但便于人为操纵,商品价格、库存数量等实际经营情况可凭主观意愿产生。更重要的一点是,旧式商店的账目职工无权过问,年终结账时,盈亏数字也往往由资方酌情决定,并不反映商店的实际情况。独资企业往往家店不分,店主个人及家庭费用也在商店开支,有些合伙商店的股东平日也在店中支款或使用货物,年终结算时账面盈余自然减少,带来职工收入的降低。20世纪初西方新式会计制度传入,民国三年(1914)公布了会计法,以后新式会计制度在百货行业中得到推广,一些新式百货店陆续采用了新式会计制度。会计部门实行新式的复式簿记法,设有商品分户账册,每笔进销都有记录,库存账面要求相符。这样业务情况一目了然,即使不盘货,也能随时编造出各种决算书,及时反映经营管理和业务盈亏情况。在一般商号中,根据新式簿记原理来改良就是簿记的也日益增多。
(四)商品来源由国内外形势变化所决定
西方列强在广州势力的消长和国内群众运动决定着广州百货商品的主要来源国家和地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列强忙于战争,英国及一些欧洲国家在华势力急剧下降,留下的空白被美国、日本填补,日货、美货充斥广州百货市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失败,五四爱国运动的进行,促使广州爆发抵制日货的群众运动,掀起爱用国货的热潮,百货业转向推销国货,国货经营日趋旺盛。《广州现代化历程----粤海关十年报告(1882--1941)》写到:“对日货的抵制,在本十年(1912--1921)的后半期处于剧烈的实施阶段,它为中国人制造国产商品而替代日本货提供了必要的刺激……以国货取代了以前从日本进口的日货,促使商业繁荣,贸易兴盛。”此时华侨投资土洋杂货业的也有所增加。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当时美国在对华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是年,中国对美国的进出口货值,分别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57.2%、38.7%。[15]《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强调双方门户开放,实际上使经济势力雄厚的美国获得了更多益处,强化了美国在华的地位。此后,美国消费品充斥广州市场,国货销售一落千丈。
三、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民国初期,广州百货业呈现出时起时伏的发展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影响其兴衰的因素。
(一)独特的地理位置
广州处于南岭以南,地处三江汇流入海处,具有河港、海港兼备的地理优势,兼具得天独厚的毗邻港澳之地利。长期以来,广州都是一个强大的经济和文化中心,郡治、州治、府治、道治、路治和省治均设于此,经济的辐射力极强。广州又是祖国的南大门,游资也较为活跃,百货店也就越开越多。
(二)开放的历史传统
广州乃对外通商重点地区之一。广州有着繁盛的海上贸易,自古至今是全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它的对外开放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最早也最持久,洋货进口也较其他地区为早、为多。国内外商贾云集,各类货物运销、周转于广州,而且作为外洋货物的营销中心,自古以来便形成了其特殊的商品经济格局和商业文化环境。民国时期,洋货大量涌至,深入城市农村。广州的消费者逐步倾向时髦,用洋货为荣,以奢侈为风尚。其中日本货虽质量较差,但价格便宜,货源广泛,于是人多采用。
(三)侨乡的人缘优势
广州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据民国三十六年(1947)版《广州商业年鉴》记载:根据当时的中央侨务委员会统计,全球华侨人口8546374人当中,广东华侨有5992066人,占70% 。[16]由于华侨资金雄厚,又乐于回国投资,百货业因而成为了华侨的投资对象。其中如大新公司就是由澳大利亚华侨集资创办的。华侨回广州投资百货业,对广州百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四)变幻的国内政局
民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国内社会环境时好时坏,在此影响下,广州百货业发展情况也是有起有伏的。政局相对平稳时,广州百货业的发展呈现上升态势。例如,民国十八至二十五年(1929--1936)陈济棠主粤期间,陈济棠充分利用广州旅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及资本主义世界处于经济危机的有利时机,加速以广州为中心的广东省建设,广州的经济发展成就较为显著。民国二十一年(1932)陈济棠颁布了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广东三年施政计划》,对广州地区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百货业的繁荣与发展。在抗日战争爆发后,广州沦陷前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津泸失陷,广州成了唯一的进出口岸,各省客货云集广州,百货业出现短暂繁荣。
相反地,当时局动荡时,百货业呈现出萧条经营的态势。如在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广州沦陷后,人口锐减,各店只是看守式经营。受战争影响,侨汇收入顿少,银根奇紧,资金周转困难,业务奄奄一息。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为了取得美国的援助,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把中国财政经济大权出卖给美国。条约以互惠对等的形式规定两国国民在对方领土上的权利;美方的法人团体与中方的法人团体有同样的权利;美国输入中国的商品享受中国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待遇;美国船舶同任何第三国一样享有载货往中国任何开放口岸、地方及领水自由,等等。中国由于经济实力、综合国力都无法望美国之项背,无力从条约中获益。在“商约”的庇护下,美国商品以排山倒海之势倾泻到中国,广州首当其冲。输入广州的日常大小百货用品几乎无所不有,造成“无货不美,无美不备,美祸(货)成灾”的局面。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破产,导致惊人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腾。国民党政府为了弥补巨额赤字,大量印发钞票。“法币”的发行量,民国三十六年(1947)12月为33万亿元,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已达到600万亿元以上。[17]空前的通货膨胀必然引起币值下跌,物价狂涨。据《广州市志》记载: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5月,广州物价上涨640万倍。
(五)外来的商品倾销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经济危机,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过剩,供过于求。为了缓和经济危机,将大量商品倾销于中国。大量外国商品涌至广州,日货充斥,欧美来货也大大增多,物价暴跌,有如江河日下。国内出口货锐减,工农业生产深受影响。农村破产,导致购买力大大减弱。同时,四乡婚姻嫁娶一切从俭,对百货的需求也相对降低。
民国时期百货业的范围不如今天之广,品种不如今天之多。但无论如何,其发展为当今广州百货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因此,对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是十分重要且有意义的,值得进一步探讨。
注释:
[1]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2]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7页。
[3]广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年鉴》(卷十),民国二十四年(1935)版,第220页。
[4]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5] 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7页。
[6]广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年鉴》(卷十),民国二十四年(1935)版,第441页。
[7]黄丹彤、李桂文:《广州沦陷66周年:入侵日军轰炸平民14月》,《广州日报》,2004年10月21日。
[8]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9]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10]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11]地方行业术语,意为:相互提供信息和服务,企业间有较稳定和密切的经济联系的同行。
[12] 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3页。
[13]肖凡波:《广州先施公司三十多年的盛衰》,《广州文史资料》(第23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7页、第131页。
[14]肖凡波:《广州先施公司三十多年的盛衰》,《广州文史资料》(第23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1--132页。
[15]魏宏远主编:《中国现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86页。
[16]《广州商业年鉴》,“工商概况”,民国三十六年(1947)版,第29页。
[17]蒋祖缘、方志钦主编:《简明广东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33年版,第921页。
[关键词] 民国 广州 百货业 发展
“百货”,是中国开埠实行自由对外贸易后出现在工商领域的一个新概念。目前,学术界对于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情况的研究较少,尚没有出现关于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情况的专题论文。本文根据有关资料,对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的发展进行简要论说。
一、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民国初年到陈济棠治粤期间,是广州百货业的繁荣昌盛时期
从民国初年到20世纪30年代初,广州的百货店数量逐年增长。全行业户数由民国九年(1920)的605户,增至民国十八年(1929)的767户[1],民国十九年(1930)时更达到770余家[2]。
广州是最早出现新式大型百货公司的城市之一。随着民族资本的商业迅速发展,一些新式的大型百货公司纷纷在广州开业。在百货零售业中,直到解放前,大抵以先施公司、城外大新公司规模最大。先施有限公司,是宣统三年(1911)澳大利亚华侨马应彪等集资在香港组建的。民国三年(1914),先施有限公司在广州长堤大马路建立起它的一个分行 -- 粤行。总资本额达港币一百万元,是由香港总行调拨来的,因此,受总行指挥和监督。大新公司是中山籍澳大利亚华侨蔡昌、蔡兴兄弟投资创建的,宣统二年(1910)开设于惠爱街,俗称城内大新公司。民国七年(1918),在西提兴建12层钢筋混凝土大楼,俗称城外大新公司,经营环球百货,为当时华南最宏伟、最华丽、花色品种最齐全的百货零售企业,到抗日战争前一直长盛不衰,历年均获利丰厚。先施公司和城外大新公司由于资金雄厚,经营范围甚广,本市及省内各地的土货、江浙地区的苏杭什货,乃至日本以及欧美货都无所不包;商品种类激增,由百数十种进而到成千上万种,成为国内最具规模的百货零售企业。当时的百货公司号称环球百货,其经营手法灵活多样,产销结合,批零兼营,并引进国外大百货公司的经营管理方法,比如首创“不二价”、设礼券和赠品、定期开会研究业务、重视服务态度、专人保管商品,等等,成为广州百货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自此之后,整个行业都逐渐以“百货”为招牌作号召。以“百货”为名,确实比较新颖,能够体现经营范围甚广、商品品种繁多之意,而且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全行业此后发展至更大的规模,除国产商品外其他各国商品均有,日用化妆品以及高档商品也越来越多。大中小商店也如雨后春笋,纷纷开业。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洋货来源中断,当时国产针棉织品和日用品,也曾远销至南洋各地。至此,整个百货业已逐步形成。
除了以上这两间国内最具规模的大百货公司之外,广州还形成多个商业中心地区。其中以十八甫百货零售业最为繁盛,集中了众多的百货店,其销售的对象以十八甫西关富豪、仕女为主,四乡水客也不少;永汉路、惠爱路百货店以军政教育界学生为主;高第街百货店则以家庭妇女居多。围绕着先施公司、城外大新公司两大公司;长堤、西堤也形成了广州另一个新兴的商业中心地区。各个商业区都拥有其著名的商号(详见下表)。
著名商号一览表[3]
地段
第十甫 金轮、合德、彩新、彩隆(彩新、彩隆均设有分支店)
十七甫 英光阁、永生昌
十八甫 明德公司、同生利、忠兴
上下九 纶章、仁章、天工、上海
同兴街 东昌、怡记、英发隆
荣阳街 祥发、昌盛隆、广兴
惠爱路 惠爱、西兴泰、英昌盛、彩源、始兴、祥和记、明华
永汉路 觉民、民兴利、同泰
高第街 高华、美和、新长兴
洪德路 新昌、建南、焕章、德泰
20世纪30年代前期,广州地区局面较为稳定,但华洋杂货业因受1929--1933年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影响,不甚景气,批发商亏损者十之八九;而零售业在大减价声中挣扎度日,亏多盈少,营业萎缩,商户结业不少。全行业户数由民国二十二年(1933)的686户降至民国二十四年(1935)的5628户[4],户数仅为全盛时期的81.8%[5]。
民国十八年至二十五年(1929--1936),为了解决财政经济的严重困难,维持其统治地位,陈济棠加强了广东的经济建设。他充分利用广州海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及资本主义世界处于经济危机的有利时机,以广州为中心加速广东的经济建设。他积极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设备和侨汇、侨资,制定了保护广州商业的法规、政策。民国二十一年(1932)陈济棠颁布了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广东三年施政计划》,对广州地区的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工业、城市建设业、交通运输业的繁荣与发展。在这些政策的推动下,从民国十八年到民国二十二年(1929--1933),广州的百货业稳居全国的第三到第五位[6]。同时惠爱路(今中山五路、中山六路),上下九路和西濠口等处建设成为中心商业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抗日战争爆发,津泸失陷后,广州成了唯一的进出口岸,各省客商及货物都云集广州,百货业出现短暂繁荣。
(二)广州沦陷期间,是广州百货业的衰落时期
广州沦陷后,人口骤减。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民国二十六年(1937)11月24日广州公布的人口共有121.6万人,到民国三十二年(1943)9月15日,全市只剩64.3万人,人口减少了将近一半。[7]此间广州市场一遍萧条,百货批发零售商业受战火摧残,极端凋敝。城外大新公司和永汉路、十八甫一带零售业均遭火劫,损失惨重。一向资本雄厚的东昌、怡记等商号,也无能为力而被迫宣告破产倒闭。许多商店只留少数店员作留守式经营,以免店铺遭日伪占用。日商将玻璃制品、火柴等日用品大量向华倾销。欧美商品奇缺,价格飞涨,市场出现不少翻新旧货,如毛线、钟表等。一些商人将日用品等商品越过封锁线,通过沙坪、芦苞转运至肇庆、清远、曲江以及湖南、广西等后方城市。民国三十一年(1942),广州批发商只剩55户,零售商降到144户。是年,广州市华洋杂货商业同业公会成立。民国三十四年(1945),分为华洋杂货批发商业同业公会和华洋杂货零售商业同业公会。[8]
(三)广州光复到新中国成立前,是广州百货业的恢复时期
抗战胜利后,为逃避战火而疏散到内地的商人纷纷回广州重整旗鼓。城乡对消费品需求甚殷,百货业纷纷复业,经营有所发展。拥有较强购买力的侨眷多到永汉路、惠爱路商业中心购物,而长堤一带销售对象则以过往旅客为主。民国三十五年(1946),全行业户数233户,其中批发66户,零售167户。[9]同年重新组织成立广州市华洋百货商业同业公会。民国三十七年(1948)1月,改为广州市百货商业同业公会。同年,美华百货公司开业。美华公司为美洲归侨合办,资金五万美元,当时申合32万港元,日营业额达三四千元港币。
抗战胜利后的恢复只维持一年多,在(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的庇护下,美国商人即在广州扩大工商业活动。广州成为美国对华南地区经济侵略的重要转运站和据点,美国利用其惯用的经济援助和各种走私活动,控制了广州的对外贸易。从大大小小的百货公司、百货商店到大街小巷的摊档,无不充斥着美国货。美国商品大量倾销中国市场,使广州地区的民族工商业遭到严重摧残。加上国民政府的金融管理混乱,物价飞涨,通货恶性膨胀,市民购物保值,百货业首当其冲。建国前夕游资纷纷南下,百货业畸形发展。民国三十八年(1949)户数增至515户,其中批发135户,零售380户。[10]但在苛捐杂税层出不穷的情况下,经营日益困难。
二、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主要特色
(一)产品购进以现购、赊购和订货代销为主
本地产品采取“单吸单”的流水方式交易。所谓“单吸单”,即找清一单再赊回一单。本地产品交款期限的早晚视商品畅滞、多寡与人际关系而定。广州沦陷后,厂家多由委任经纪人推销改为现款交易为主。部分大公司、大零售商店找一些工厂进行包销和订购,要求工厂按商业需求生产成品;也有的大公司、大零售商购备原配料,连工资付给工厂让其进行加工,控制了工厂的生产和产品销售。代销有包销和寄售两种性质。已确定包销的商品,厂家不能再卖给别的商家,即相当于独家经销,专设长期往来账户,如怡记包销名厂棉艺工厂生产的富贵鸳鸯线衫等;寄售是先取货样,待有客人要货时才进货成交。这类商品多为厂商和商行的滞留货或代销货的新品种。也有零售商采用寄售方式进货,并要求工厂包退包换以免亏损。
市外产品的主要来源于上海、苏杭等地。主营泸货的百货批发商其货源一般向上海厂商驻穂办庄购进。上海庄计有申余永、永安祥、同盛泰、承丰等号。除一些代理商有一定的进货合约手续之外,多以期票交易(定期交易)。也有的直接向上海厂商订货购进,或向上海厂商的外销员购入,或从各地行商购进。大批发商也有在上海办庄的,在广州售出商品后即通知驻上海办庄购回相当货物。零售大户也有派员到上海采购的。如大新公司就曾向上海等地厂商联系批购,并经常派人员到北京、天津、张家口等地去采办商品。
至于国外产品百货批发商主要通过经纪人向洋行赊购。来货洋商,计有日本之三井、东胜、前田等,德国之鲁麟谦信、礼和等洋行。除向洋行赊购外,还普遍和香港商人有“围内”[11],可通过香港“围内”取得货源。经营日货的批发商,如广昌盛、东兴、广同福等由驻日办庄运回或派人员赴日本采购。日商来货常有前好后劣或将货就价的现象,使批发商吃亏不少。零售商的舶来货都从同兴街、荣阳街的批发商进货,只有少数商店如明华、黄秋浦等专卖高级洋货的曾派人员到香港进货,托私枭带回广州。大新公司多由香港总公司直接向外国进货,其中拨一部分运到广州销售。民国三十年(1941)12月,香港被日本占领,广州欧美货源断绝,存货被视同珍品,日货充斥。抗战胜利后,美货泛滥,走私特别猖獗,批发商、零售商、紫来市场的洋货摊户都直接收购私货,甚至长期勾结一帮走私客以取得走私货源。
(二)商品销售由杂和土转向专和华洋结合
近代旧式商店称为“杂货店”。伞、盆、鞋帽、头绳、针线、纽扣、花边、木梳、脂粉、牙签、火柴……凡与日常生活有关的物品都无所不包。其中也有不少是只经营某类品种的专门店,如有专营德国货的,专营欧美货的,也有专营日本货的,但规模小,品种单一。随着商品的日益丰富而出现的近代专门店内容越来越专,有的甚至只经营一大类,甚至某一种商品,但是品种齐全,花色规格繁多,便于消费者选购。
在大百货公司出现前,商店销售的商品充其量都只是苏杭什货、兼一些土货而已。苏杭什货指江浙地区的商品,土货指本市及省内各地生产的商品。民国时期,各百货商店经营的商品,中外商品都有,琳琅满目,以我国产品为主,其中很多是上海产品。至于广东和广州的地方产品,分为两类:一是自己所属工厂企业的产品。如先施公司的先施汽水、先施牙膏、雪花膏、香皂、肥皂、花露水等,多方设法推销,广为宣传,可称盛极一时。二是广东和广州地区的产品,主要推销质量比较上乘或名牌商品,如利工民的鹿牌线衫、周艺兴单车牌线衫、周中亚灯胆牌线衫、冯强胶鞋、大富贵毛冷、飞鹏花袜、蜂巢毛冷、富贵鸳鸯牌线衫、金鱼麦漂白毛巾、散发妹头水、皇后毛巾、皇后毛冷等等。国外商品以英国商品居多,其次是德国、法国等欧洲国家的商品,美国等国商品兼而有之。有一个时期以推销日本货为主,自从“九一八”事变后,则多推销英国货了。全面内战爆发后,美货占据了整个百货业市场。临解放前一段时期,各店主要以洋货销售为主。例如美华,其洋货占全部销售额的70%以上。[12]
(三)经营管理由封建式转向资本主义式
一些大型综合性百货商店和专业店,改变了封建式家长制模式,吸取了资本主义先进的经营方式和管理制度,实行决策与管理分离、分级管理的制度,内部组织上也实行科学分工。如先施有限公司就是股份公司,其组织机构按公司的组织章程设立,最高权力机关是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出董事,成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平时的最高权力机构,每个股东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广州先施公司(粤行)受香港总公司的指挥和监督。为了发挥监督作用,香港总公司在粤行设立参事若干人,成立参事会,代表总行监督粤行司理管理业务。粤行的办事处机构较总行简单,设司理室,下设总账房、司库、进货、送货、货仓、装箱、批发和售货场等部门。售货场则按商品类别分设若干部售货,并设正、副部长主管其事。此外,还有查核员负责巡视各个部门的情况,直接向司理反映。而保管工作是工商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先施有限公司对仓库保管十分重视,设总仓库,各部门分社分仓库,各种商品都要进入总仓库,作进库登记,以防遗漏及堵塞漏洞,登记后出仓销售。
在经营方法上,用明码标价取代了讨价还价,以及采用新式展示陈列方式。采用明码标价的方式,“真不二价”,以明码实价、童叟无欺为号召。明码实价这一做法带动了全行业习惯的改变。在零售企业中,商品陈列方面的进步也是明显的。以前由于商品的选择余地小,中国旧式普通商业店铺采取柜台售货的销售方式,如布店柜台多是靠近店门而远离货架,顾客站在柜台外,店员与顾客之间“一柜之隔”,顾客挑选商品时必须由店员一样样地拿上柜台,直到顾客满意为止。到了民国时期,在销售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这种销售方式不但顾客感到不便,店员也很吃力。首先使用玻璃架、橱窗陈列商品的是广州的外商和华侨资本开设的百货公司。把商品整整齐齐地陈列在柜台外的玻璃橱窗和“样盘”内,顾客一颗深入店堂自有挑选,很快即可成交。20世纪20年代以后,新式展示陈列方式在各地都已经被广为采用。
工资是企业管理员工的重要手段。在旧式商店中,店员没有固定的工资标准,日常膳食由店主供应,另外给些零用钱。店员的主要收入是年终分红利。此种分配制度不仅使店员的收入没有任何保障,而且加强了店主对店员的封建性控制。学徒的情况更差,店主除为其提供食宿外,只给一些剃头洗澡钱、鞋袜钱之类的补贴,逢年过节,根据营业情况给赏。随着资本主义管理制度在百货业中渗透,固定工资制逐渐推广,总的情况是:学徒没有工资,店员则逐渐向年工资、月工资的形式发展;掌柜的工资不是收入的主要来源,更多的是靠“吃股”(股份)和年节特别奖励。以先施公司为例,该公司职工工资是按月计算,每月分两次发给,工资等级十分悬殊,大抵如下:司理400元至600元;副司理250元至450元;司库或总进货130元至180元;正、副部长40元至80元;售货员、送货员12元至25元;后生(即练习生)3元。由于悬殊,先施公司力求缓和阶级矛盾,仿照资本主义国家做法,标榜文明,注意职工福利。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之后,经过职工的反复斗争,增加了一些福利措施。除了工资之外,每天免费供给早晚两餐,每月每人茶水费一元三角。每年农历十二月多发一个月工资,叫做年终双薪。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日规定要加菜,菜金比平时多四五倍。端午、中秋等节日加菜比农历每月初二和十六日的菜金又略高,叫做“做节”。[14]值得注意的是,当时各种工资分配制度的共同特点是普通职工之间的固定工资差额不大,造成悬殊区别的是分红所得。分红在收入中占有很大比重,只有在企业赚钱以后,才给职工适量的分红。分红的多少,完全由资本家决定,数额悬殊不等。
传统的旧式商店会计制度存在着简陋、不规范等诸多弊端,但便于人为操纵,商品价格、库存数量等实际经营情况可凭主观意愿产生。更重要的一点是,旧式商店的账目职工无权过问,年终结账时,盈亏数字也往往由资方酌情决定,并不反映商店的实际情况。独资企业往往家店不分,店主个人及家庭费用也在商店开支,有些合伙商店的股东平日也在店中支款或使用货物,年终结算时账面盈余自然减少,带来职工收入的降低。20世纪初西方新式会计制度传入,民国三年(1914)公布了会计法,以后新式会计制度在百货行业中得到推广,一些新式百货店陆续采用了新式会计制度。会计部门实行新式的复式簿记法,设有商品分户账册,每笔进销都有记录,库存账面要求相符。这样业务情况一目了然,即使不盘货,也能随时编造出各种决算书,及时反映经营管理和业务盈亏情况。在一般商号中,根据新式簿记原理来改良就是簿记的也日益增多。
(四)商品来源由国内外形势变化所决定
西方列强在广州势力的消长和国内群众运动决定着广州百货商品的主要来源国家和地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列强忙于战争,英国及一些欧洲国家在华势力急剧下降,留下的空白被美国、日本填补,日货、美货充斥广州百货市场。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巴黎和会中国外交的失败,五四爱国运动的进行,促使广州爆发抵制日货的群众运动,掀起爱用国货的热潮,百货业转向推销国货,国货经营日趋旺盛。《广州现代化历程----粤海关十年报告(1882--1941)》写到:“对日货的抵制,在本十年(1912--1921)的后半期处于剧烈的实施阶段,它为中国人制造国产商品而替代日本货提供了必要的刺激……以国货取代了以前从日本进口的日货,促使商业繁荣,贸易兴盛。”此时华侨投资土洋杂货业的也有所增加。民国三十五年(1946),国民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当时美国在对华贸易中处于绝对优势。是年,中国对美国的进出口货值,分别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57.2%、38.7%。[15]《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强调双方门户开放,实际上使经济势力雄厚的美国获得了更多益处,强化了美国在华的地位。此后,美国消费品充斥广州市场,国货销售一落千丈。
三、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民国初期,广州百货业呈现出时起时伏的发展态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影响其兴衰的因素。
(一)独特的地理位置
广州处于南岭以南,地处三江汇流入海处,具有河港、海港兼备的地理优势,兼具得天独厚的毗邻港澳之地利。长期以来,广州都是一个强大的经济和文化中心,郡治、州治、府治、道治、路治和省治均设于此,经济的辐射力极强。广州又是祖国的南大门,游资也较为活跃,百货店也就越开越多。
(二)开放的历史传统
广州乃对外通商重点地区之一。广州有着繁盛的海上贸易,自古至今是全国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它的对外开放在全国各大城市中最早也最持久,洋货进口也较其他地区为早、为多。国内外商贾云集,各类货物运销、周转于广州,而且作为外洋货物的营销中心,自古以来便形成了其特殊的商品经济格局和商业文化环境。民国时期,洋货大量涌至,深入城市农村。广州的消费者逐步倾向时髦,用洋货为荣,以奢侈为风尚。其中日本货虽质量较差,但价格便宜,货源广泛,于是人多采用。
(三)侨乡的人缘优势
广州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据民国三十六年(1947)版《广州商业年鉴》记载:根据当时的中央侨务委员会统计,全球华侨人口8546374人当中,广东华侨有5992066人,占70% 。[16]由于华侨资金雄厚,又乐于回国投资,百货业因而成为了华侨的投资对象。其中如大新公司就是由澳大利亚华侨集资创办的。华侨回广州投资百货业,对广州百货业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四)变幻的国内政局
民国时期是一个动荡的年代,国内社会环境时好时坏,在此影响下,广州百货业发展情况也是有起有伏的。政局相对平稳时,广州百货业的发展呈现上升态势。例如,民国十八至二十五年(1929--1936)陈济棠主粤期间,陈济棠充分利用广州旅外侨胞众多的优势及资本主义世界处于经济危机的有利时机,加速以广州为中心的广东省建设,广州的经济发展成就较为显著。民国二十一年(1932)陈济棠颁布了以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广东三年施政计划》,对广州地区经济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促进了百货业的繁荣与发展。在抗日战争爆发后,广州沦陷前的一段时间里,由于津泸失陷,广州成了唯一的进出口岸,各省客货云集广州,百货业出现短暂繁荣。
相反地,当时局动荡时,百货业呈现出萧条经营的态势。如在抗日战争时期,民国二十七年(1938)广州沦陷后,人口锐减,各店只是看守式经营。受战争影响,侨汇收入顿少,银根奇紧,资金周转困难,业务奄奄一息。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为了取得美国的援助,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把中国财政经济大权出卖给美国。条约以互惠对等的形式规定两国国民在对方领土上的权利;美方的法人团体与中方的法人团体有同样的权利;美国输入中国的商品享受中国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待遇;美国船舶同任何第三国一样享有载货往中国任何开放口岸、地方及领水自由,等等。中国由于经济实力、综合国力都无法望美国之项背,无力从条约中获益。在“商约”的庇护下,美国商品以排山倒海之势倾泻到中国,广州首当其冲。输入广州的日常大小百货用品几乎无所不有,造成“无货不美,无美不备,美祸(货)成灾”的局面。国民党政府财政经济破产,导致惊人的通货膨胀和物价飞腾。国民党政府为了弥补巨额赤字,大量印发钞票。“法币”的发行量,民国三十六年(1947)12月为33万亿元,到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已达到600万亿元以上。[17]空前的通货膨胀必然引起币值下跌,物价狂涨。据《广州市志》记载:民国三十七年(1948)8月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5月,广州物价上涨640万倍。
(五)外来的商品倾销
1929--1933年资本主义国家发生经济危机,各资本主义国家生产过剩,供过于求。为了缓和经济危机,将大量商品倾销于中国。大量外国商品涌至广州,日货充斥,欧美来货也大大增多,物价暴跌,有如江河日下。国内出口货锐减,工农业生产深受影响。农村破产,导致购买力大大减弱。同时,四乡婚姻嫁娶一切从俭,对百货的需求也相对降低。
民国时期百货业的范围不如今天之广,品种不如今天之多。但无论如何,其发展为当今广州百货业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因此,对民国时期广州百货业进行全面深入的探讨,是十分重要且有意义的,值得进一步探讨。
注释:
[1]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2]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7页。
[3]广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年鉴》(卷十),民国二十四年(1935)版,第220页。
[4]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5] 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7页。
[6]广州年鉴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年鉴》(卷十),民国二十四年(1935)版,第441页。
[7]黄丹彤、李桂文:《广州沦陷66周年:入侵日军轰炸平民14月》,《广州日报》,2004年10月21日。
[8]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9]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10]广州市地方志编辑委员会编:《广州市志》(卷六),广州出版社,1996年版,第87页。
[11]地方行业术语,意为:相互提供信息和服务,企业间有较稳定和密切的经济联系的同行。
[12] 罗伯华、邓广彪:《从苏杭到百货----解放前广州的百货业》,《广州文史资料》(第20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33页。
[13]肖凡波:《广州先施公司三十多年的盛衰》,《广州文史资料》(第23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27页、第131页。
[14]肖凡波:《广州先施公司三十多年的盛衰》,《广州文史资料》(第23辑),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31--132页。
[15]魏宏远主编:《中国现代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486页。
[16]《广州商业年鉴》,“工商概况”,民国三十六年(1947)版,第29页。
[17]蒋祖缘、方志钦主编:《简明广东史》,广东人民出版社,1933年版,第921页。
文献资料来源:2009年11月   摘自《民国广州城市与社会研究》
作者:冯静雯,李芳清著
索取号:K296.51/123
本馆校对:范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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