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给中国政坛带来了根本性的政治变革,在思想领域方面,冲击着千百年来对人的思想的禁锢,对社会的各个领域产生了极大的震荡,其中就包括对城市建设与建筑的巨大变化。
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千百年,与此俱来的城市建筑形态,便是城池的建立与巩固。界限分明的城市与乡村形态,是拱卫、维护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的重要环境要求,不仅将人们的行为禁锢在一定的范围,也阻碍着社会经济、交通的进一步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也冲决了象征封建统治的高墙城池。其具体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出了以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规划并开始努力实施;二是大规模的拆城墙修马路举措。
晚清时期,广州的沙面租界是完全按照西方近代城市规划思想建立起来的一个租借地,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古老的广州城西,开广州近代城市规划之先河。然而,相对于整个广州城市,沙面只不过是一弹丸之地,其规划设计也完全出自外国人之手,城市设施的服务对象只限于外国人,其影响是有限的。开埠通商之后,广州城市仍处于盲目、自发的发展状态之中,与人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因此,在清朝封建统治被推翻之际,新生的资产阶级政权立即将重新规划广州城市提上了议事日程。1912年3月2日的《申报》公布了广东军政府工务局的决议,将重新规划广州城内外,“其布置大概,西关地方拟改作商场,现有之住家一律迁入城内。其城内布置,首先改良旗界,将惠爱街、双门底两处辟作十字大马路,贯通全城四面,路阔百二英尺,其双门底之拱北楼设法保全。观音山或为公园,或为藏书楼、大学堂等用”。并四处测量、绘图注说。广东军政府在进行政权建设的同时,已把拆城墙、开展城市建设作为施政的重要内容。胡汉民出任广东都督后,即设工务司掌理公共建设事务,聘请程天斗为司长。程天斗提出了拆除城墙、设新街道与拓宽旧街道、大沙头埋填改造计划、黄浦江浚渫工程等计划。1912年3月,广东都督陈炯明下令将一部分裁余民军编为工兵,从事拆卸正东门城墙,同时计划辟马路,开民初拆城筑路之先声。次年,由于爆发二次革命,拆城墙工程随之搁浅。接踵而来的战乱,使全城的规划工作也被搁置起来。因此,这只是民国时期广州城市建设规划的一个序幕。此后,陆续有过五次对整个城市建设的较全面的规划,第一次主要的规划就出自民国创始人孙中山之手。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夺之后,发展护法运动失败,民主革命面临严峻的考验,处于孑然无助中的他开始了新的探求。从1916年至1918年间,发表了著名的《建国方略》,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经济建设思想和民主建设思想。他十分重视革命与建设的关系,立足于“实业救国”的思想基础,在《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设计了六个计划,勾画出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蓝图。其中第三计划即是建设南方大港,宣称“吾人之南方大港,当然为广州”。广州是孙中山长期从事民主革命活动的重要基地,他一直关注着广州的发展,并为之草拟出近代史上第一个较为系统的广州城市发展规划。《实业救国》首先确定广州的城市性质:“广州不仅中国南部之商业中心,亦为通中国最大之都市,迄于近世,广州实太平洋东岸最大都市也,亚洲之商业中心也”。“以世界海港论,广州实居于最利便之地位。……即为中国南方内河水运之中轴,又为海洋交通之枢纽”,因此,应“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又预言“广州不久必复其昔日为大制造中心之繁盛都会矣”。[1]简言之,即是把广州这一港口城市建成航运、商业、工业中心。孙中山提出一个颇有气魄的设想,拓展城区“新建之广州市,应跨有黄埔与佛山”,填塞“省城与河南岛中间之水道”,南方大港择址黄埔深水港一带。河南发展为商业区,花地至佛山之间建工业区,配套建成码头、仓库,开辟水运河,以使“每一工厂均可得有廉价运送之便利也”。他提出了以广州为中心的交通中心的措施:浚深黄埔航道,使远洋轮进出畅通;改良水路系统沟通广州与全省及桂、滇、黔、湘的联系;建设以广州为起点的大西南铁路系统,使南方大港具深远广阔的经济腹地。孙中山还提出将广州建设成“花园都市”,“供给美景以娱居人”。孙中山为广州设计的这一规划,虽然未来得及全面实施,但它是一次创造性思维活动,代表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派在当时所能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其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区域规划性质。这份计划闪烁着智慧的火花,照亮后来者的道路。孙中山逝世之后,国民政府与民众团体先后成立以实施《建国方略》为宗旨的“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时期工人运动对实施《建国方略》给予热情支持。1922年香港海员大罢工之罢工海员撤离到广州,罢工工人得到孙中山领导的国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日常生活得到应有的照顾。罢工工人在越秀山开了一条马路,取名“海员罢工路”。这条路是从五层楼下起经后来兴 建的仲元图书馆前,直达山下和吉祥路接通的一段路。1925年,省港罢工委员会为实施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发动罢工工人3000多人修建沟通市区与黄埔港的交通干道,次年春建成后,为纪念孙中山而命名中山大道,成为市区东部主要出口之一。历史已走过了近百年,今天,广州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实践,证明了进入民主革命时期的先哲们,为广州的城市发展所作出的规划,其中有许多足资借鉴与实施的科学内容,例如近时提出的广佛同城的决策,就符合孙中山“新建之广州市,应跨有黄埔与佛山“之设想。孙中山认为,如果按照他的将黄埔、广州和佛山合为一个大城市的计划建设,广州的人口规模则会在极短时期内超过一切都市,他力图建起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经济结构体系的设想,今天也在逐步变成现实。
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市政公所,是广州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管理城市建设的机关,是广州开始实施城乡分治的标志。市政公所的成立,结束了广州城由番禺、南海分治的历史,整个市区行政区域得到统一管辖。市政公所以拓展市区、发展公共交通、拆除城墙为首要任务,成立后发出的第一号公告是拆城墙,筑马路。“拆除城墙与修筑马路是市政公所最基本的职能,并且是机构创设的依据之一。市政公所大力推动此项工作,成为建城2000年以来的一次革命性空间变革,是从封闭城市向开放城市的突变“。[2]拆城,要推倒的是延绵两千年的封建统治象征,是对封建观念的一次大冲击,但阻力之大,还是来自拆城筑路波及利益者。市政公所从1918年10月成立,至1921年2月结束改为市政厅,在两年多时间内完成的拆城筑路第一期工程,主要是拆城墙,改成马路,开辟城内几条主干马路及公园。拆除了旧城墙和13个城门,利用城基修筑长10公里、宽25~33米的新式马路。到1921年初广州市政厅成立前,已筑成惠爱路、一德路、丰宁路、永汉北路、万福路、百子路、德宣路、文德路、永汉南路、越华路等花砂马路,另有7.5英里的马路正在修建之中。[3]这是广州开埠以后城市建设的一大成就,为广州近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时代,开辟了走向共和的新时代,政治上、观念上的巨变,也在广州城市建设上体现出来,带来重大的变化,体现在与民生国计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公共建筑上。清末,随着民众意识的启蒙,西方近代文化的传入,广州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公园滥觞--黄埔公园。民国初年,广州的公园建设得到孙中山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实业计划》中专论广州城市发展的“南方大港”计划中,就提出要把广州建成“花园都市”。“南方大港”建设计划特别注意城市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指出:“广州附近的景物,特为美丽动人,若以建一花园都市,加以悦目之林囿,真可谓理想之位置也。”[4]1912年,孙中山带头在黄花岗亲手种下4株马尾松,以倡植树造林。1918年,在孙中山倡导下,建成广州第一公园(今人民公园),并把每年清明节定为植树节。以后又建成汉民公园、观音山(今越秀山)公园、海珠公园、海幢公园、黄花岗公园(由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道改成)、净慧公园(今广东迎宾馆址)、东山公园等13处公园。这些公园,有的是利用市区或市郊的风景名胜、有的则是利用原有的衙署园林改建的。民国时期广州拥有公园数目之多,可居民国时期全国各城市之首。清末民初的广州城内,砌石条的大马路只有西濠口到东堤一段,其余全是石泥混铺路面的内街窄巷,每街交界处还设有街闸,晚间定时锁闭,天明始开。入夜,只有街闸悬点油灯,街巷笼罩在昏暗之中,社会秩序紊乱。民国之初,老同盟会员陈景华上任省警察厅长,厉行警巡制度以维持治安,下令拆除全市街道闸门,促令电灯公司在全城内外各街交接处安电灯,此举成了民国广州市政建设的发端。民国之初,出现以纪念辛亥革命烈士为题材的纪念性公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属于这一类的代表。这一片地方原名二望岗,是城外一片荒野之地,广州辛亥三•二九起义失败之后,同盟会员潘达微发动广仁善堂收殓烈士遗骸营葬于此。1912年,在原地建成烈士墓,其后续建墓亭、纪功坊、乐台、正门等建筑,逐步建成陵园。园内还有潘达微、史坚如、邓仲元、俞培伦、冯如等多座民国名人、烈士墓。广州是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民主革命先烈陵墓甚多,在今先烈路一带,还分布有朱执信墓园、华侨五烈士墓、兴中会坟场、红花岗四烈士墓、邓荫南墓等多座烈士墓园,其建筑风格,显示出为追求自由和解放以及受西方建筑艺术影响的一种新时期的风格。在城市景观方面,在拆城墙筑马路的基础上,兴建了一批城市近代公共建筑,一是大型商业、服务行业和娱乐性建筑,诸如剧院、商场、酒 店、旅馆等新的类型的公共建筑;二是行政管理机构、会堂建筑;三是银行、铁路、火车站、码头等金融、交通建筑设施;四是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等文化教育卫生建筑,其中有不少是旅外华侨捐资兴建,建筑物既有其侨居国风格,也有中西合璧的风格。五是纪念性建筑如陵园、纪念堂和对公众开放的公园等。这些建筑中,以第一类建筑最为引人注目,在广州城内出现了一批追求高耸宏大的体量和坚实、雄伟的外观的建筑,如城外新大新公司(今南方大厦)、嘉南楼(今新华酒店、新亚酒店)、广东邮务管理局大楼、爱群大厦、中山大学钟楼、省财政厅、中山图书馆等,成为近代广州的地标。建成于辛亥革命前夕的广东咨议局(今广东革命博物馆),正是这一时代巨变之际的产物。
值得一提的是骑楼的勃兴。民国成立之时,为解决城市居民拥挤和实行都市发展计划,广州当局同意在人行道上加建骑楼。1912年广州国民政府公布了《取缔建筑章程和施行细则》,规定在自置私地内建骑楼,留出人行道。自此,广州大规模兴建骑楼,直到1937年中日战争影响才停止。其间关于建设骑楼的法规得到不断完善和细化。在《取缔建筑章程和施行细则》中,出现了“有脚骑楼”的称法,到了1920年《修正取缔建筑章程》中,将此称法简化为“骑楼”。骑楼适应南方城市潮湿多雨、炎热高温的气候特征,又有利于商业活动,一时风靡全城,形成广州街景的主格调。时至今日,骑楼景观,仍为广州城市景观一大特色,为市民所欢迎,也为旅游观光所趋向。骑楼在民初之出现,有专家指出,这是封建帝制的完结、社会的近代化变革、城市商业的发展为建设骑楼提供了可能性。民国初期拆城建路、扩宽街道,使建设骑楼式商业街有了用武之地,对广州经济及城市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5]这一现象,对于当今的城市建设决策者、规划者提供了尊重城市建筑的历史发展规律的重要启示。
注释:
[1]孙中山:《建国方略》215、217、220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2]许瑞生:《广州近代市政制度与城市空间》79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倪俊明:《广州城市道路近代化的起步》,《广东史志》2002年第1期。
[4]孙中山:《建国方略》223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5]吴庆洲:《广州建筑》,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0年版。
中国的封建社会延续了千百年,与此俱来的城市建筑形态,便是城池的建立与巩固。界限分明的城市与乡村形态,是拱卫、维护等级森严的封建统治的重要环境要求,不仅将人们的行为禁锢在一定的范围,也阻碍着社会经济、交通的进一步发展。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也冲决了象征封建统治的高墙城池。其具体的表现,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提出了以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城市发展规划并开始努力实施;二是大规模的拆城墙修马路举措。
晚清时期,广州的沙面租界是完全按照西方近代城市规划思想建立起来的一个租借地,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古老的广州城西,开广州近代城市规划之先河。然而,相对于整个广州城市,沙面只不过是一弹丸之地,其规划设计也完全出自外国人之手,城市设施的服务对象只限于外国人,其影响是有限的。开埠通商之后,广州城市仍处于盲目、自发的发展状态之中,与人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各种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因此,在清朝封建统治被推翻之际,新生的资产阶级政权立即将重新规划广州城市提上了议事日程。1912年3月2日的《申报》公布了广东军政府工务局的决议,将重新规划广州城内外,“其布置大概,西关地方拟改作商场,现有之住家一律迁入城内。其城内布置,首先改良旗界,将惠爱街、双门底两处辟作十字大马路,贯通全城四面,路阔百二英尺,其双门底之拱北楼设法保全。观音山或为公园,或为藏书楼、大学堂等用”。并四处测量、绘图注说。广东军政府在进行政权建设的同时,已把拆城墙、开展城市建设作为施政的重要内容。胡汉民出任广东都督后,即设工务司掌理公共建设事务,聘请程天斗为司长。程天斗提出了拆除城墙、设新街道与拓宽旧街道、大沙头埋填改造计划、黄浦江浚渫工程等计划。1912年3月,广东都督陈炯明下令将一部分裁余民军编为工兵,从事拆卸正东门城墙,同时计划辟马路,开民初拆城筑路之先声。次年,由于爆发二次革命,拆城墙工程随之搁浅。接踵而来的战乱,使全城的规划工作也被搁置起来。因此,这只是民国时期广州城市建设规划的一个序幕。此后,陆续有过五次对整个城市建设的较全面的规划,第一次主要的规划就出自民国创始人孙中山之手。
孙中山在辛亥革命成果被袁世凯窃夺之后,发展护法运动失败,民主革命面临严峻的考验,处于孑然无助中的他开始了新的探求。从1916年至1918年间,发表了著名的《建国方略》,较为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哲学思想、经济建设思想和民主建设思想。他十分重视革命与建设的关系,立足于“实业救国”的思想基础,在《建国方略•实业计划》中设计了六个计划,勾画出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蓝图。其中第三计划即是建设南方大港,宣称“吾人之南方大港,当然为广州”。广州是孙中山长期从事民主革命活动的重要基地,他一直关注着广州的发展,并为之草拟出近代史上第一个较为系统的广州城市发展规划。《实业救国》首先确定广州的城市性质:“广州不仅中国南部之商业中心,亦为通中国最大之都市,迄于近世,广州实太平洋东岸最大都市也,亚洲之商业中心也”。“以世界海港论,广州实居于最利便之地位。……即为中国南方内河水运之中轴,又为海洋交通之枢纽”,因此,应“改良广州为一世界港”。又预言“广州不久必复其昔日为大制造中心之繁盛都会矣”。[1]简言之,即是把广州这一港口城市建成航运、商业、工业中心。孙中山提出一个颇有气魄的设想,拓展城区“新建之广州市,应跨有黄埔与佛山”,填塞“省城与河南岛中间之水道”,南方大港择址黄埔深水港一带。河南发展为商业区,花地至佛山之间建工业区,配套建成码头、仓库,开辟水运河,以使“每一工厂均可得有廉价运送之便利也”。他提出了以广州为中心的交通中心的措施:浚深黄埔航道,使远洋轮进出畅通;改良水路系统沟通广州与全省及桂、滇、黔、湘的联系;建设以广州为起点的大西南铁路系统,使南方大港具深远广阔的经济腹地。孙中山还提出将广州建设成“花园都市”,“供给美景以娱居人”。孙中山为广州设计的这一规划,虽然未来得及全面实施,但它是一次创造性思维活动,代表了近代中国民主革命派在当时所能达到的最高认识水平,其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它的区域规划性质。这份计划闪烁着智慧的火花,照亮后来者的道路。孙中山逝世之后,国民政府与民众团体先后成立以实施《建国方略》为宗旨的“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这一时期工人运动对实施《建国方略》给予热情支持。1922年香港海员大罢工之罢工海员撤离到广州,罢工工人得到孙中山领导的国民政府和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帮助,日常生活得到应有的照顾。罢工工人在越秀山开了一条马路,取名“海员罢工路”。这条路是从五层楼下起经后来兴 建的仲元图书馆前,直达山下和吉祥路接通的一段路。1925年,省港罢工委员会为实施孙中山的《建国方略》,发动罢工工人3000多人修建沟通市区与黄埔港的交通干道,次年春建成后,为纪念孙中山而命名中山大道,成为市区东部主要出口之一。历史已走过了近百年,今天,广州城市规划与建设的实践,证明了进入民主革命时期的先哲们,为广州的城市发展所作出的规划,其中有许多足资借鉴与实施的科学内容,例如近时提出的广佛同城的决策,就符合孙中山“新建之广州市,应跨有黄埔与佛山“之设想。孙中山认为,如果按照他的将黄埔、广州和佛山合为一个大城市的计划建设,广州的人口规模则会在极短时期内超过一切都市,他力图建起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经济结构体系的设想,今天也在逐步变成现实。
辛亥革命后成立的市政公所,是广州历史上第一个专门管理城市建设的机关,是广州开始实施城乡分治的标志。市政公所的成立,结束了广州城由番禺、南海分治的历史,整个市区行政区域得到统一管辖。市政公所以拓展市区、发展公共交通、拆除城墙为首要任务,成立后发出的第一号公告是拆城墙,筑马路。“拆除城墙与修筑马路是市政公所最基本的职能,并且是机构创设的依据之一。市政公所大力推动此项工作,成为建城2000年以来的一次革命性空间变革,是从封闭城市向开放城市的突变“。[2]拆城,要推倒的是延绵两千年的封建统治象征,是对封建观念的一次大冲击,但阻力之大,还是来自拆城筑路波及利益者。市政公所从1918年10月成立,至1921年2月结束改为市政厅,在两年多时间内完成的拆城筑路第一期工程,主要是拆城墙,改成马路,开辟城内几条主干马路及公园。拆除了旧城墙和13个城门,利用城基修筑长10公里、宽25~33米的新式马路。到1921年初广州市政厅成立前,已筑成惠爱路、一德路、丰宁路、永汉北路、万福路、百子路、德宣路、文德路、永汉南路、越华路等花砂马路,另有7.5英里的马路正在修建之中。[3]这是广州开埠以后城市建设的一大成就,为广州近代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辛亥革命结束了封建时代,开辟了走向共和的新时代,政治上、观念上的巨变,也在广州城市建设上体现出来,带来重大的变化,体现在与民生国计密切相关的市政建设、公共建筑上。清末,随着民众意识的启蒙,西方近代文化的传入,广州出现了近代意义上的公园滥觞--黄埔公园。民国初年,广州的公园建设得到孙中山的大力倡导和支持,《实业计划》中专论广州城市发展的“南方大港”计划中,就提出要把广州建成“花园都市”。“南方大港”建设计划特别注意城市的绿化和景观设计,指出:“广州附近的景物,特为美丽动人,若以建一花园都市,加以悦目之林囿,真可谓理想之位置也。”[4]1912年,孙中山带头在黄花岗亲手种下4株马尾松,以倡植树造林。1918年,在孙中山倡导下,建成广州第一公园(今人民公园),并把每年清明节定为植树节。以后又建成汉民公园、观音山(今越秀山)公园、海珠公园、海幢公园、黄花岗公园(由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道改成)、净慧公园(今广东迎宾馆址)、东山公园等13处公园。这些公园,有的是利用市区或市郊的风景名胜、有的则是利用原有的衙署园林改建的。民国时期广州拥有公园数目之多,可居民国时期全国各城市之首。清末民初的广州城内,砌石条的大马路只有西濠口到东堤一段,其余全是石泥混铺路面的内街窄巷,每街交界处还设有街闸,晚间定时锁闭,天明始开。入夜,只有街闸悬点油灯,街巷笼罩在昏暗之中,社会秩序紊乱。民国之初,老同盟会员陈景华上任省警察厅长,厉行警巡制度以维持治安,下令拆除全市街道闸门,促令电灯公司在全城内外各街交接处安电灯,此举成了民国广州市政建设的发端。民国之初,出现以纪念辛亥革命烈士为题材的纪念性公园。黄花岗七十二烈士陵园属于这一类的代表。这一片地方原名二望岗,是城外一片荒野之地,广州辛亥三•二九起义失败之后,同盟会员潘达微发动广仁善堂收殓烈士遗骸营葬于此。1912年,在原地建成烈士墓,其后续建墓亭、纪功坊、乐台、正门等建筑,逐步建成陵园。园内还有潘达微、史坚如、邓仲元、俞培伦、冯如等多座民国名人、烈士墓。广州是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民主革命先烈陵墓甚多,在今先烈路一带,还分布有朱执信墓园、华侨五烈士墓、兴中会坟场、红花岗四烈士墓、邓荫南墓等多座烈士墓园,其建筑风格,显示出为追求自由和解放以及受西方建筑艺术影响的一种新时期的风格。在城市景观方面,在拆城墙筑马路的基础上,兴建了一批城市近代公共建筑,一是大型商业、服务行业和娱乐性建筑,诸如剧院、商场、酒 店、旅馆等新的类型的公共建筑;二是行政管理机构、会堂建筑;三是银行、铁路、火车站、码头等金融、交通建筑设施;四是学校、医院、体育馆、图书馆等文化教育卫生建筑,其中有不少是旅外华侨捐资兴建,建筑物既有其侨居国风格,也有中西合璧的风格。五是纪念性建筑如陵园、纪念堂和对公众开放的公园等。这些建筑中,以第一类建筑最为引人注目,在广州城内出现了一批追求高耸宏大的体量和坚实、雄伟的外观的建筑,如城外新大新公司(今南方大厦)、嘉南楼(今新华酒店、新亚酒店)、广东邮务管理局大楼、爱群大厦、中山大学钟楼、省财政厅、中山图书馆等,成为近代广州的地标。建成于辛亥革命前夕的广东咨议局(今广东革命博物馆),正是这一时代巨变之际的产物。
值得一提的是骑楼的勃兴。民国成立之时,为解决城市居民拥挤和实行都市发展计划,广州当局同意在人行道上加建骑楼。1912年广州国民政府公布了《取缔建筑章程和施行细则》,规定在自置私地内建骑楼,留出人行道。自此,广州大规模兴建骑楼,直到1937年中日战争影响才停止。其间关于建设骑楼的法规得到不断完善和细化。在《取缔建筑章程和施行细则》中,出现了“有脚骑楼”的称法,到了1920年《修正取缔建筑章程》中,将此称法简化为“骑楼”。骑楼适应南方城市潮湿多雨、炎热高温的气候特征,又有利于商业活动,一时风靡全城,形成广州街景的主格调。时至今日,骑楼景观,仍为广州城市景观一大特色,为市民所欢迎,也为旅游观光所趋向。骑楼在民初之出现,有专家指出,这是封建帝制的完结、社会的近代化变革、城市商业的发展为建设骑楼提供了可能性。民国初期拆城建路、扩宽街道,使建设骑楼式商业街有了用武之地,对广州经济及城市建设产生了巨大影响。[5]这一现象,对于当今的城市建设决策者、规划者提供了尊重城市建筑的历史发展规律的重要启示。
注释:
[1]孙中山:《建国方略》215、217、220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2]许瑞生:《广州近代市政制度与城市空间》79页,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倪俊明:《广州城市道路近代化的起步》,《广东史志》2002年第1期。
[4]孙中山:《建国方略》223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
[5]吴庆洲:《广州建筑》,广东省地图出版社2000年版。
文献资料来源:2012年1月   摘自《文史纵横》
作者:陈泽泓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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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校对:范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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