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民俗文化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 是该地区民族精神与物质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同样是民族传统民俗文化的产物。通过对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的探讨, 有助于加深对古代华南少数民族传统民俗文化演变的认识和了解, 对于人类如何通过自己的劳动, 创造与推动社会文明的进步发展, 或许可以从更多方面, 得到更多的启示。
一、居住类型的演变
人类居住类型的形成演变, 主要是受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 另外, 居住类型也与自然环境空间有着相当密切的依存关系。因此, 不能离开一定的自然环境去探讨居住建筑的演变状况和规律。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类型的演变过程也说明了这一点。
1. 天然洞穴式。天然洞穴的居住方式, 是古代华南少数民族最为原始的居住类型, 年代颇为久远, 尤以石器时代最为多见。华南地区石灰溶岩地貌发达,为这种居住类型提供了重要的条件。天然洞穴, 冬暖夏凉, 得天独厚, 既可避风雨, 又可抵御猛兽, 在石器时代, 可谓人类理想的居所。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阳春独石仔洞穴遗址, 封开黄岩洞穴遗址, 都是华南远古先民早期著名的居住遗址。
这些著名的洞穴遗址, 一般分布在谷地中的孤峰脚下, 洞口前面都有河流经过, 并有一片开阔地带。如封开黄岩洞穴遗址, 高出当地河水水面十五米, 洞前为一开阔地, 渔涝河在其前约五百米, 自东北向西南流去。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 也是在河谷地带的孤峰脚下, 附近有面积较阔的平地, 还有河流和其他水源, 适合原始人居住生息。另一方面, 这些遗址中都发现了丰富的动物遗骸, 既有海上动物, 也有陆上动物。如封开黄岩洞、阳春独石仔洞穴遗址都发现大量的螺蚌壳及一些哺乳动物的骨胳。桂林甑皮岩文化层中也有丰富的哺乳动物碎骨及鱼类、龟、鳖和螺蚌类介壳, 反映了华南先民的生产业已出现复合形态, 形成了渔猎采集的综合型经济。
远古华南先民们居住在天然洞穴中, 是当时生产水平和生活环境所决定的。由于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 一般遗址规模较小。封开黄岩洞遗址, 据估计属于一种家庭式的群体生活, 人数在20左右。同时, 按照严格的建筑定义而言, 天然洞穴还谈不上人类居住建筑。只能被动地适应和依赖自然, 所以居住民俗文化水平还十分有限。如生产生活地点合二为一, 天然洞穴, 既是栖身之所, 也是生产工具的制造工场。在上述的洞穴遗址中, 发现大量的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 这些工具的制作基本上是在洞穴里面进行。桂林甑皮岩洞穴遗址中, 在洞内后部洼坑内,发现了当时集中存放的一堆石块, 其中有少数的石器半成品和废品, 说明人们曾在这里进行制造工具。在同一洞穴遗址, 还发现简单的烧炕遗迹, 结合文化层中出土的许多文化遗物, 说明了洞穴同时也是那些从事渔猎采集活动先民们栖息生活的地点。
天然洞穴的居住类型, 适应了人类初期集体群居的生产特征, 也反映了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先民们, 在居住环境选择方面, 已经具备了趋利避害的意识。这种天然洞穴式的遗风, 至明清时期, 在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中, 仍不时可见。有谓: “自韶州至英德一路山皆陡峭拔起, 平地如削, 中多洞穴, 人构木居之。”又广西泗城府, “地生烟瘴, 亦有霜雪,民居架木为巢, 或结茨山顶。依傍岩穴。”也有在特殊情况或特殊用途之时, 把洞穴作为权宜之居。漓江地区, “沿江岩洞有极宽者, 避乱时容数百人, 亦有辟小龛以供佛者, 或土人结屋, 为习静读书之所。”甚至有些少数民族, 还以人工开凿洞穴以居。有谓苗人“择悬崖凿窍而居, 不设礻因弟, 构竹梯上下。”
2. 半地穴式。半地穴式也是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又一种常见的居住类型, 它是由天然洞穴式演变而来, 是古代华南先民由利用自然栖身向人工建筑转折的一种重要居住类型。半地穴式居住类型的出现,使华南先民的居住范围进一步扩大, 由山峰洞穴转向山冈、台地或平地。它揭开了人类建筑的新纪元,是人类具有真正意义居住民俗文化的开始。
华南地区半地穴式遗址, 目前较为典型的有曲江鲶鱼转、马蹄坪和韶关走马冈遗址。这三处建筑遗址都是座落在环山的盆地、谷地上, 表明了古代华南的先民,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在继续利用天然洞穴外, 已经能够自己兴建居宅。当时的房屋已经具备有房基、窖穴、灶坑和小洞穴等建筑布局, 如鲶鱼转遗址的房屋结构, 从房基现存的情况考察, 是用五根主柱支撑屋顶, 平面呈方形, 是一种有斜坡门道的半地穴式建筑。而走马冈房屋遗址则略有差别, 从房基现存的情况推测, 则是用四根立柱支撑屋顶, 屋顶呈硬山状, 与现今农村的茅舍形状相似。其平面呈椭圆形, 并有斜坡门道的半地穴式房子, 而且还出现圆形窖穴、灶坑, 这些与鲶鱼转房屋遗址中的长方形灶坑有所不同。反映了古代华南先民居住民俗文化生活的多元化。
半地穴式建筑一般面积并不大, 一般面积约9平方米, 主要是以个体家庭为主, 表明了当时生产与生活单位已经分离, 与天然洞穴式生产生活同处一室的居住环境已截然不同。人们可以在具有典型意义的居住建筑空间中生活生息, 居住环境已有相当程度的改善。半地穴式建筑, 是华南先民们从洞穴式居住类型向平地式居住类型转化的重要过渡环节或阶段。类似的半地穴式居住类型, 直至明清时期仍有所见。
3. 平地式。平地式类型, 是指完全在地面上通过人工建造的居宅。华南地区, 至少在新石器时代晚期, 已经出现了平地式建筑物。如广东南海灶岗贝丘遗址中就出现了平地式建筑遗址。该遗址发现的三处房屋相当简陋, 一片泥地, 一个火堆或火塘以及稀疏的柱洞, 估计是用树枝青草搭盖, 聊以避风雨而已。有些平地式建筑则是依树而居。有谓: “苍梧以南, 有文狼人, 野无居室, 依对止宿, 渔食生肉。”或有以“大木一株, 埋头作独脚楼, 高百尺, 烧五色瓦覆之, 望若锦鳞矣, 攀歌唱所口敢, 夜归宿缘其上, 以此自豪。”尽管居住形式似为原始, 但反映了古代华南少数民族,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人类生产生活能力的增强, 已从被动依赖自然转为主动利用和改造自然, 在任何地形环境下, 都能够建筑合适自己的居所。平地式建筑, 除了一般的地面建筑, 最典型的是干栏式建筑。它是一种在地面上以竹木搭起的两层建筑物。通常上层居人, 下层圈养牲畜。如唐代南平獠, 其“土气多瘴疠, 山有毒草及沙虱、蝮蛇, 人并楼居, 登楼而上, 号为干栏。”华南地区出土的文物中, 也发现一些干栏式陶屋模型, 底层较高, 可容纳家畜或杂物, 形成上下两层。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干栏式建筑可分为两种形式。一为水上干栏式建筑, 文献中几无所载, 考古文物中则有所见。如肇庆高要茅岗遗址, 或可归属此类。茅岗遗址, 约相当于战国年代, 是迄今华南地区保存最完整的水上木构建筑遗址。茅岗水上干栏式建筑具有较高的建筑水平。遗址中发现木柱、木桩、木板等。木柱是挖洞栽入, 作为支撑房屋的主体, 而且大部分木柱都凿有榫孔以纳梁架, 木板大概是作为居住面的楼板。这处水上栅棚木构建筑也反映了当时的经济形态。建筑物一端靠山, 一端临水, 从而形成了台阶式的居住平面, 其略高一段用以住人, 稍低处用以捕捞水中生物, 棚架的固壁和上盖, 则是以树皮板和茅草搭盖。直到近现代, 广东近江沿岸地区, 至今还保留不少类似的建筑形式。另一类则为陆上干栏建筑, 这在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文化类型中, 分布广泛, 十分普遍。尤以粤西壮族地区最为常见。唐诗谓: “瘴水蛮中入洞流, 人家多住竹棚头,一山海上无城廊, 唯见松牌记象州。”又“桂州西南又千里, 漓水斗石麻栏高。”如窦州, 据载“悉以高栏为居, 号曰干栏。”名称虽有别, 但基本特点主要仍是上层居人, 下关畜牧。所谓: “民编竹 茅为两重, 上以自处, 下居鸡豚, 谓之麻栏。”“瑶人住屋,似楼而非楼, 盖茅作两层, 内架以竹或版, 人居其上,则猪圈牛栏皆在卧榻之下矣。”沿海少数民族地区, 大概也有类似的干栏式建筑。宋代雷州, “地滨海边, 人惟夷獠, 多居棚以避时郁。”
由上可知,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类型颇为多样, 大体沿着天然洞穴式→半地穴式→平地式等居住民俗文化轨迹演进。尽管发展参差, 但也表现了若干特点。一方面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 及中原封建政权政治经济上的歧视压迫,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类型普遍表现为原始落后, 发展缓慢。另一方面与发展缓慢相辅相成, 其居住形式一般具有持久性,不少居住类型, 直到近现代, 仍是主要的居住方式。除了社会条件的限制, 该地区自然环境的影响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有云: “南越巢居, 北朔穴居, 避寒暑也。”华南地区湿热多雨, 单薄简陋的居住方式,也可苟且栖身, 这样对于进一步改进居住类型、居住环境缺乏迫切感, 使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民俗文化水平, 长期处于较为落后的状况。
二、建筑结构特点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建筑结构中, 其建筑材料主要体现了就地取材的特点。因为自然环境对于建筑的选取使用影响颇大。材料来源于自然界, 有什么材料就用什么材料, 所以因地制宜, 便成为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地区建筑的一般经济原则与建筑特色。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建筑结构以竹木材料为多。华南地区湿热多雨, 山高林密, 蕴藏丰富实用的建筑原料, 自古以来, 为该区少数民族的居住建筑提供了有利的条件。直至明清时期, 竹木结构建筑仍是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的主流, 有谓粤西, “屋不瓦而盖, 盖以竹, 不砖而墙, 墙以竹, 不板而门, 门以竹,其余若椽, 若楞, 若窗, 若承壁, 莫非竹者, 衙署上屋亦竹屋。庚辰春联云: 剖竹鸳鸯瓦, 蔑 编成翡翠帘, 纪其实也。”海南崖州, “砂竹, 一名 , 皮薄而空多, 大者经不过三寸, 皮粗涩, 似砂鱼皮。以镑犀象, 利胜于铁, 节长尺余, 土人剖以编茅盖屋。”直至近代, 华南少数民族的房屋, 竹木结构仍为数不少。同时在中原汉族思想文化的影响下, 也不断出现砖木结构建筑。但因自然环境的关系, 其砖木结构也较为特殊。如明清时期的郁林州, “居室朴素, 土砖作墙, 间有石灰垩饰, 惟富家多砖青砖, 而柱架甚少, 以地卑湿, 多白蚁, 用木柱易遭蛀蚀。”主要还是少数民族上层人物所居, 并未足以改变古代华南少数民族以竹木结构建筑为主流的居住民俗文化特点。
或许以竹木建筑结构为主的建筑特色影响所至,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聚居村落环境中, 以竹围村,依木而居颇为普遍, 体现了竹木居住民俗文化特色。有云: “蛮多负山而居, 或围竹为村, 或依树为社, 结茅筑垣, 架板成楼, 上栖人, 下畜兽”“以竹围村, 既为聚族而居, 也起屏障作用。”粤西横州, “又有 竹,大如钓丝, 自根至梢皆密节, 节有刺, 长寸许, 山野间, 每数十家成一村, 共植此竹环之, 以为屏翰, 则蛇鼠不能入, 足可为御备计。”或以竹围屋, “茨竹大如指, 长逾二丈, 节节生枝文采, 土人家用植于居之周遭, 以代垣墙, 虽鸡犬不能逾越, 阴森柔嫩, 绿润如沃, 可爱也。”类似的竹木居住民俗, 表现了浓厚的地方民族文化特色。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宅建筑, 材料廉价, 其房屋结构也较为简单。宋代山瑶, “穴居野处, 虽有屋以芘风雨, 不过剪茅刈木, 依崖谷舍铿锅之外, 无有也,各打寮。”明代, “凡深黎村, 男女众多, 搭屋各数间, 上履以草, 申剖竹, 下横上直, 平铺如楼板, 其下则虚焉, 登陟必用梯, 其俗呼曰栏房。”直到近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建筑结构仍没有多少新突破, 较为随意简陋。广西都安下坳区瑶族多茅草屋, 建筑的方法是用木材搭起屋架, 屋顶则用茅草或稻草盖, 围墙则用竹篱或树皮做成。上林县正万乡瑶族, 盖廓的原料主要是竹、杉木、茅草, 用几根木头架设, 上盖茅草即成。
不仅房屋架构如此简单, 其居室内部设置也较为简朴, 用品缺乏, 没有统一性、规范性, 具体有以下若干特点。
一是门窗狭小。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室结构, 不太重视门窗的设置与布局。有云: “穴墙为门, 仅如圭窦, 然而门上必有阀阅, 比户皆然, 竟无有禁之者。”甚至有如 犷, “生理苟且, 荆壁无门, 出则以泥封户。”近代民族学的材料大体上也说明了这一问题。广西睦边县倮倮族, 其房屋因无窗或只在屋顶上开一小窗, 故室内光线较暗。广西环江县壮族地区, 房屋以土建墙, 上以泥瓦或茅草覆盖之, 窗子也是凿土墙而开建, 由于窗口太小的关系, 光线不足。门窗的作用主要是方便出入及通风透光。但由于古代华南少数民族以干栏式建筑为主, 建筑也多为竹木结构, 架构松散流通, 因此门窗的作用已无关重要。
二是人畜共居, 这也是干栏式建筑的特点之一。人畜共居, 架木高栏, 除了气候湿热, 主要是为了防避虫蛇猛兽。有谓: “深广之民, 结棚以居, 以设茅屋,下豢牛豕, 棚上编竹为栈, 不施椅桌, 唯有一牛皮为姻席, 寝食于斯, 牛豕之秽, 升闻于栈罅之间, 不可向迩, 彼皆习惯, 莫之闻也。考其所以然, 盖地多虎狼,不如是, 则人畜皆不得安。”海南琼州, 为防毒蛇,“夜睡必架高, 围以薄席, 置鸡其下, 蛇至鸡惊有声,人觉而杀之。”人畜共居, 虽有碍环境卫生, 但可以利用动物的灵敏特性, 起到预警作用。人畜互相依赖, 以保平安, 对于多聚居于深山野岭的华南少数民族, 类似的居住民俗, 更具有社会经济文化意义。
三是厨卧同室。由于居室面积狭小, 室内设置简单,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居住特点多为厨卧同室。粤西, “土人俱架竹为栏, 下畜牛豕, 上爨与卧处之所托焉。架高五六尺, 以巨竹捶开, 径尺余, 架与壁落俱用之, 爨以方板三四尺铺竹架之中, 置灰 火, 以块石支锅, 而炊锅之上三四尺, 悬一竹筐, 曰炙稻而舂。近代广西都安瑶, 房屋矮小, 只开大门, 不开窗, 室内不大明亮, 厨房、卧室、仓储不分。厨卧同室, 既受房屋结构的影响, 也有其社会生活的原因。华南少数民族, 因所处地区气候炎热, 长夏无冬, 限于生活条件, 一般不置卧具被席, 遇寒则多以火炉取暖。史载:“仡佬睡不以床, 冬不覆被, 用三叉木支阔板, 旁然骨火炙背, 终夜不绝, 火透则易板, 盖以板易得也, 以展转之意名骨浪。”苗人, “夜卧必团炉 火, 不施衾枕。”近代广西背篓瑶, 其居宅, 是用大小不等的杂木围成, 屋内只有火塘、木碗等, 没有其他东西, 晚上全家卷缩于火塘边, 若是天冷则将火烧大些。火塘或火炉, 便成为华南少数民族居室中的重要设施。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室内部设置, 一般较为简单落后, 反映了其不重视居室布局的设施, 缺乏美化室内环境的意识, 只是把居室简单地作为栖息之所。甚至连基本的生活资料也转移他处。有云: “黎藏置酒、米、干肉、布衣之属不于其家, 必拣一高坡之地离家百步内外, 以草树略加缭经回护, 辇置其中, 名曰殷, 虽村家丛杂, 亦不相混。”居宅已失去其综合性的生活功能。反映了其居住民俗水平尚低。值得注意的是, 某些居住民俗文化, 还是表现了一定的水平。如家居周围环境的美化保护, 也有可取之处。明代横州, “茉莉甚广, 有以之编篱者, 四时常花。”又“粤中凡村居路旁, 多种山波罗, 横梗如拳, 叶多刺,是卫衡宇。”或“慎失者, 可以御火, 广人多种屋上以防火, 一名戒火, 共形如火始然, 又名火秧, 扁者不枝不叶, 圆者多枝叶, 丛生成树, 四棱有芒, 皮中有白浆, 能盲人, 以作篱落, 村墟间 竹为围, 火秧露头花为界。”类似的居住特色, 体现了地方民族的文化内容与特色。
三、居住民俗文化发展的因素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建筑结构及其居住民俗文化的发展, 主要受社会历史条件与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制约,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的演变发展, 也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
首先, 居住民俗文化与生态环境息息相关, 自然生态环境往往对居住类型、建筑结构及居住习惯带来较大影响。如干栏式建筑, 在华南地区一般较为普遍。而在沿海一些少数民族地区, 其建筑都另有特色。如崖州地区, 据载: “崖州滨海, 时有飓风之虞, 故公私官室, 不为高敞, 贫民店舍, 织柴为壁, 涂之以泥, 盖以茅茨, 常为飓风所卷。富家一室两房, 柱四行, 中两行嵌以薄板, 余秋瓦以瓦, 所构材料, 选用格木, 坚重细腻, 最为耐久。其制中为正室, 左右为旁室, 两相对向, 有三合四合之名, 不尚楼阁, 惟取完固而已。”与山区的黎族相比, 显示了不同的居住民俗文化。其同族的居住民俗文化也因地而异, 可见建筑民族文化特色与地域生态环境之密切相关。
其次, 居住民俗文化的形成发展, 很大程度受民族内部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制约。生产经济形态对居住建筑的特点具有重要的影响。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生产力发展水平尚低, 不少仍然处于刀耕火种的落后阶段。与生产经济形态相适应, 居无定处, 依险而居, 颇为普遍, 形成了独特的居住民俗文化特点。
居无定处, 是指一些少数民族采取了流动性较大的居住方式。明人王临亨《粤剑编》卷二有云: “瑶处深山之中, 居无宇, 以芒为命, 芒似芋, 遍山种之。食一山尽, 复往一山, 与北虏之逐水草驻牧者相类。”又博罗瑶人, “椎结铣足, 随山散处, 刀耕火种, 采实猪毛, 食尽一山, 则他徙, 粤人以山林中结竹森障覆居息为, 故称瑶。”这种流动居住的方式, 瑶民又有称为打寮。有云: “山瑶穴居野处, 编茅以庇风雨, 转徙无定, 去则火之炙地使饶, 叠石为记, 二三年复来,谓之打寮。”近代广西过山瑶, 村落较为分散, 户数不多, 这是因为他们经常丢荒, 另换新地耕种的原故。可见经济形态对居住民俗文化的影响。
依险而居, 乃是指居宅选择方面,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多依山地险峻处选择居室。这与长期以来, 华南少数民族受封建政权的压迫, 以及生产力水平的制约有密切关系。宋人谓: “邕宜以西, 南丹诸蛮皆居穷崖绝谷间。”所以有谓: “南夷之性好险阻而不乐平旷, 故黎人居险先居之。瑶僮之性, 幸共好恋险阻, 傍山而居, 倚剖而种, 长江大路, 弃而与人, 故民夷得分土而居, 若其稍落平旷, 则广右则无民矣。”其实,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并非天性喜居险地, 其多居深山险岭, 乃是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一是为了避免异族的侵扰或中央政权的镇压控制。史载: “马伏波之平海南也, 命啕者作缶器, 大者盛水数石, 小者盛五斗至二三斗者, 招到深峒归降, 人即以遣之, 任意选择以测其巢穴之险, 夷黎人止取二三斗之小者。诘之, 云来时皆悬崖, 缘木而下, 取大者恐将归不得, 以是知其峒穴深而险阻不可入。”二是由本身的生产形态所决定。大多数少数民族, 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 除了一般刀耕火种, 采集渔猎经济尚占有较大比重。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 深山野岭人迹罕到之处,便可以为其生产形态提供更多保证。所以其“居室不喜平地, 惟利高山。”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必然结果。
再次, 宗教信仰与居住民俗文化也有深刻的社会历史关系。特别是古代华南少数民族, 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对较低, 生产实践的广度与深度都极为有限, 加之长期居住在深山野岭, 自我闭塞, 令其精神生活处于封闭半封闭的状态。因此原始宗教十分盛行, 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 居住民俗文化也不例外。无论家居结构与家居生活, 都受宗教意识影响。如居室结构, 宋代, “仡佬以鬼禁, 所居不着地, 虽酋长之富, 屋宇之多, 变皆去地数尺, 以巨木排比如省民羊棚, 杉叶覆屋, 名羊栖。”或有房子定向, 也向鬼神问卜而定。黎族“起室用鸡卵占验, 于黄昏时将鸡卵置十字路口, 次早取而煮熟, 开验之, 视其黄之偏处以定向。”甚至夫妻家居生活, 也受到鬼魂崇拜的影响。宋代, “邕州溪峒之处, 西南有蛮, 其夫甚刚, 其妻甚怯, 夫妻异室, 妻之所居, 深藏不见人形, 夫过妻, 而挂剑于门而后入。其合夫妇之道, 夜期于深山, 不以其所居也, 云不如是, 则鬼物有显诛。”可见宗教信仰对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的发展, 具有相当的制约作用, 未可偏忽。
古代华南少数民族居住民俗文化的发展, 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古代华南少数民族的自然生态环境与社会历史条件及精神面貌。说明了居住民俗文化,也是一定社会历史时期内, 各地区各民族传统文化的产物, 它体现了民族文明文化的组成部分及发展水平。

 

文献资料来源:1999年   出自《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1期

作者:陈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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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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