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初探
珠江三角洲1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 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的优势,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 伴随工业化进程出现了一大批新兴城镇, 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一些新民俗, 淘汰了一些旧民俗。因此, 从民俗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研究, 是一件有意义的事, 也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本文主要就一些实际调查材料, 针对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特征、功能、研究意义等问题, 作简单的讨论, 希望能抛砖引玉, 引起同行对此做深入的研究。
不过, 在论述这几个问题之前, 首先要明白什么是城镇民俗, 这是本文讨论的基础。
关于城镇民俗的界定
从广义的文化定义2出发, 我们认为城镇实际上包括两种文化形态: 市和镇, 而市乃是镇的更高级发展。一般而言, 城镇化的过程首先是镇的形成和扩张, 然后是市的形成与发展, 决非一哄而上的所谓农村都市化3。城镇发展的历史表明, 在一定区域内的交通要津等地首先形成集镇, 它逐渐负担了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功能, 最后才向更高级形态的市发展演化, 如东莞市厚街镇的成长历程, 便说明了这一点。根据人口普查资料4, 作为乡级基层政权组织所在地的厚街镇, 在1964年其非农业人口即城镇人口有4876人; 到1982年该数据扩大到7113人; 至1990年, 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 大量农业人口转入第二、三产业, 该镇共有常住人口73961人, 暂住人口52808人, 共计126769人; 而1992年, 其常住人口约7 8万人, 暂住人口约10万5; 1996年夏天我们在此调查时, 根据公安、劳动等部门不同口径的统计数据估计,其实际居住人口当在20万人左右6。仅从这一点看, 这已是一个中小城市的规模了7。而厚街镇的规划目标是一个具有中等规模的现代化城市。目前, 其常住人口几乎全部从事二、三产业, 外来人口中绝大部分人也主要从事二、三产业。厚街镇的发展过程, 可以说是一个典型的城镇化过程。又如广州市的发展也是这样, 它在先秦时代的原始聚落可能是珠江漏斗湾内的一个小渔村, 稍后则兼为农牧等产品交换的中心, 到秦、汉时代逐步成为岭南经济中心, 而在隋、唐、北宋时方成为全国最大港市8。近现代以来, 因中西文化交流及社会经济的发展,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 遂使广州成为国际性的大都市。因此, 我们认为, 城镇是起源于乡村的。而镇在一定意义说是市与乡村之间的过渡形态, 它是城市的最低级形态, 同时又是乡村的高级形态。其民俗文化过渡性方面也是如此。
所谓城镇民俗, 就是存在于城镇人们群体中的民俗文化; 它从三个层面反映城镇社会生活, 即: 反映城镇物质生活之民俗, 如服饰、饮食、民居、交通运输、交换、贸易、生产等习俗; 展现城镇制度生活之民俗, 如家族、宗族、亲属称谓、民间组织、婚丧、人生礼仪、岁时节日、游艺、市民公约等民俗; 表现城镇精神生活之民俗, 如宗教、信仰、禁忌、民间工艺、传说、故事、歌谣等。依据上文分析, 我们认为镇在民俗文化方面亦具有强烈的过渡性, 充当着城乡民俗链的中间环节, 在文化形貌上同时兼具城市民俗和乡村民俗的部分特征; 从时间上看, 其昨天是乡村文化, 明天则可能是城市文化。
城乡民俗之间的关系, 简单地说即是: 城镇民俗起源于乡村, 对乡村民俗有着巨大的辐射、引导作用, 这在下文还将论及。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特征
在具备民俗文化基本特征如集体性、传承性、历时变迁性等的同时,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还具有一些独特性。总体来看,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表现出多元一体的文化特征。所谓多元, 是从两个方面说的。第一, 城镇民俗的来源是多源的。珠江三角洲城镇因其人口来源的多源性, 从而形成了民俗文化来源的多源性。具体而言, 其民俗文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 一) 广东本地人的民俗文化传统, 又可分为城镇原有居民的民俗传统和乡村居民在城镇化过程中保存下来的民俗文化; 而且, 这种民俗传统又可能为岭南文化的不同支系文化传统的变异形式, 如广府文化、客家文化、潮汕文化等等;( 二) 外地民工所带来的异乡民俗文化, 如各地方言、菜系等等; ( 三) 通过港澳等地传入的异域风俗如西服、西餐、迪斯科舞等; ( 四) 在城镇群体形成、磨合过程中产生的新民俗, 如城镇为消除流动人口等带来的治安隐患而制定的安全文明小区公约, 就是一行之有效的制度民俗; 而花钱把老人送入敬老院、老人时装表演9等也是新兴的风俗。
追根溯源, 在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方方面面均可发现其多源性来源。如在饮食习俗方面, 广州茶楼菜式便具有明显的多源性10。由于历史上中原文化的大规模南迁,更兼广州特殊的地理位置, 中外客商云集, 从而使广州茶楼饮食得以博取中西美食之精华, 采天下蒸、煮、煎、炸、炒、 、炖、扒、扣、泡、灼等技艺之所长, 取全国八大菜系之优, 集广东四大地方菜系之美, 形成了广州美食的风格, 其京都熏鱼、醋椒活鱼、炸熘黄鱼、虾爆鳝背等菜式, 一看就是京菜; 而鱼香鸡球、宫爆肉丁、麻辣香肉、铁板烧明虾, 一望而知为川菜; 五柳鱼、东坡肉、醉鸡、酒呛虾, 则来自浙菜。又如娱乐习俗方面, 笔者在1996年春节, 便在东莞市大朗镇看到一幅丰富多彩的民俗画面:南狮舞、南拳表演、粤剧演唱、外来工卡拉OK大赛、录相、电影、电视、汽枪打气球、玩珠子、幸运大抽奖等等。而更为有趣的是, 在这个小镇上, 四川话、湖南话、广州话、客家话、潮州话等各地方言不绝于耳, 而颇具各地方言腔调的普通话则作为通用的思想交流工具盛行。在移民城市深圳, 更可察见其民俗文化的多源性。
第二, 城镇民俗各层面内容在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表现是多样的。这种多样性, 一方面体现出城镇文化的层次性, 即: 城镇民俗在物质、制度、精神等三大文化层面上均有丰富表现; 另一方面, 又因民俗文化来源的多源性以及其自身的历时变迁性致使同一文化层面上的民俗事象亦有多样性的表现。如作为广府支系群体方言的广州话, 在广州与在东莞便有差异, 而在东莞市内的各镇之间又存在差别, 据称厚街话便与相邻的虎门话有区别, 而与广州市区的广州话差异甚大。
这种多元性的民俗文化, 在城镇生活中又有机地统一了起来, 构成城镇居民群体社会生活的基本法则, 这就是城镇民俗的一体性特征。这种一体性特征, 反映出城镇社会的精神面貌与风格特点。珠江三角洲由于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 汇集了来自五湖四海的人。尽管这些人各自的文化背景不同, 却在共同的新生活中得以逐渐融合, 形成一个新的城镇群体, 从而使城镇社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一体性特征的形成, 在于城镇民俗整合功能的发挥, 而共同的经济生活是其整合机制运行的基础。深圳民俗的形成与表现, 便是这种多元一体格局的民俗文化的例子。深圳绝大部分人口来自全国各地, 在十多年的共同创业中, 形成了独特的民风, 即所谓深圳精神如求实创新意识、开放吸纳意识、时效意识、公平竞争意识等11。
在这种总体格局下, 从文化层面的内容考察,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又表现出渐变性、动态性、二元对立性等特征。具体而论, 在物质文化层面上, 我们可看到现代性的民俗事象, 如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仿西方的洋楼建筑、环形立交桥以及日益时装化的服饰, 力求营养、快捷的饮食, 等等, 这些在城镇生活中时时、处处可见; 在制度文化层面上, 也出现了新兴的民俗如新型的平等、民主的家庭、理财方式以及运用现代管理原则制定的居民小区、工作区域的管理规则、公约等; 在精神文化方面则可见到人们的日益浓厚的环保意识、法治观念等。但同时, 一些传统的民俗文化仍然保存着, 并在发挥作用, 即便是新兴的深圳市, 也一样会发生神庙拉锯战12这样的事。至于传统的民居、服饰等民俗事象, 也一样可见, 如近年来悄然响起的木屐声, 就是一例。这种局面充分体现出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二元对立性特征, 反映了其民俗心理上的趋时与守旧的矛盾。当然, 这种矛盾心态只是在人们的日常言行中自觉、不自觉地流露出来,如广式普通话、外地人的粤语等, 便自然暴露出这种矛盾心态, 这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的客运站、公共客车等场所极易观察到。又如, 这种矛盾性在婚俗方面的体现, 笔者在调查中便有所发现。在东莞市的一些镇中, 反映城镇物质生活层面的新婚俗已十分流行,例如新郎迎接新娘的工具已由解放前的花轿、解放初的自行车演变为今天的各式轿车;新人礼服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 新娘礼服由花衣裙变为婚纱, 而且一反过去喜事尚红忌白的传统民俗心理, 部分人采用了象征纯洁的白色婚纱; 新郎礼服则由先前的唐装、中山装、军便服变为西服套装。但在深层次的民俗方面, 却又表现出传统性, 如要求女子顺从的传统民俗心理残余: 在新娘踏进新郎家大门时, 仍要履行 跨火盆( 火堆) 以驱邪的旧俗仪式, 并请一位好命的中年( 或老年) 妇女在此时告诫新娘要听公公的话, 听婆婆的话, 听丈夫的话这种矛盾性, 反映出小城镇脱胎于乡村向城市演变进程的实际情况。我们所说的城镇民俗的二元对立性在另一方面的表现就是, 外来民俗文化及民俗心理与本地传统文化的差别与对立。这在外来工身上表现尤为突出: 在珠江三角洲的一些新兴城镇中, 人们可以毫不费力地从服饰、语言、饮食习惯、神态举止甚至是对待路人的态度等方面区分出外来工。对此, 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 部分外来工并未真正融合在珠江三角洲城镇文化之中, 由于他们多在工厂中服务, 而工厂管理过于严格, 使他们缺少与厂外群体充分接触、交流的机会。可以说, 这部分人还不算是其所在城镇民俗文化的有机载体之一。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 第二, 文化的发展、认同本身是有一个过程的; 尤其是精神文化的变化更是滞后于物质、制度文化的改变。作为意识形态之一的民俗文化, 自身也具有延迟性。因此, 要认同、融合于一种新文化, 要在文化心理等方面承受巨大的压力与损失, 从而使之不太容易实现。但是, 城镇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需要消除这一矛盾, 这就需要探索路子、引导文化间的相互认同, 以促进城镇社会的和谐发展。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总体性特征, 具体到某个城镇时, 又会有不同的内容。因为珠江三角洲的城镇, 依据其历史、规模等不同又可大致分为两大类: 历史久远的城镇,如广州等; 新兴城镇如深圳、珠海等。其中深圳又与其他城镇不同, 它是一个典型的移民城镇, 其本身的传统极少, 易于形成新兴的城镇民俗文化。广州等历史较长的城镇,保留有较多城镇民俗传统, 乡村民俗传统少, 其民俗文化的对立性不如东莞等地的新兴城镇那样明显、程度深; 东莞等新兴城镇, 则保留有较多的乡村民俗传统, 民俗心理也不如广州等地开阔、宽容, 在对待外来民俗方面, 又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较大的接受性, 这与其民俗文化尚未充分定型有关。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功能
我们认为,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基本功能有整合功能、教育功能、娱乐功能、经济功能等几个方面。
整合功能 这是指城镇在形成、壮大过程中, 不断将异文化背景的民俗事象融合共生, 从而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统合为一个新的民俗文化群体的功能。它既促成了新的民俗群体的形成, 又促使了民俗群体的发展、壮大。民俗文化的发展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进行的动态选择过程, 在此过程中, 新民俗不断产生, 旧民俗也随之消失。这种变化, 又有历时与共时两种方式, 英国文化人类学家R R 马雷特认为, 这是文化价值的转换过程13。城镇民俗在这一过程中显示出极为强大的同化力。在广州市, 解放以来就有大批外地人迁居于此, 先后成为其社会的有机构成分子, 改革开放以来此类人更是大大增加了。广州话凭借其准官方14的地位, 对外来者显示出强大的同化力, 对其潜移默化, 最终使之归属于广州方言体系之内: 第一代外来移民一般能听懂广州话, 到第二代已成为 正宗 的广州人了。又如深圳市, 可谓省籍大杂烩了, 但在其发展过程中, 普通话充当了人们联系、交往的语言工具, 因而在那里便有了籍贯不同, 语言一致的语言民俗特征。整合功能得以发挥, 是因为在群体内部共同的生活中, 人们必须遵守共同的生活法则, 才可能达到交往、沟通、互识的目标, 才可能获得及行使群体赋与成员的权利。因此, 群体成员无论新老, 均须适应共同的民俗文化, 以取得自己的地位,而其传统民俗也因此必须作出修正、变异, 方可进入新的文化体系之中。我们曾指出的广州茶楼菜式中的川菜、京菜、浙菜等菜系来源, 其菜式是经过变异后得以在广州菜式取得一席之地的。如粤菜的象形拼盘, 乃是北方菜式中的冷拼盘经过变异发展而成的15。有鉴于此, 我们在研究城镇民俗时, 不仅要记录其是什么, 更要弄清为什么, 唯有如此, 方能真正了解民俗文化。
教育功能 作为群体的生存法则, 民俗文化一方面保存了群体的生活文化传统, 另一方面也因此而对群体成员有着约束、引导作用。城镇民俗正是通过这种途径发挥其教育功能的。首先, 在民俗文化的传承过程中, 群体文化传统得以保存, 群体在文化上得以自然延续; 同时, 它又使新的成员能迅速熟悉群体生活规则, 使群体得以扩展、壮大。即: 在保证民俗群体随其成员的自然繁衍而延续的同时, 又因吸收、同化异文化背景新成员而使群体扩大。当然, 这种传承并非是一成不变地进行的, 而是有所变异。这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群体的形成与扩大历程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其次, 正是这种具有传承性的民俗传统, 又约束、引导着其群体内部成员的行为, 维系着群体内部结构的稳定, 使之不致于因太多的文化失范行为而导致群体解体或发展受阻的危险。不过, 城镇民俗的约束功能, 已不同于乡村习俗、初民社会习俗的强制性的约束力, 它主要依靠道义遣责与褒扬的力量, 在与法律相补充、相辅助中作用而维持社会群体秩序; 文化失范行为一旦超出其约束力, 城镇群体则会诉诸于更高级的规范形式。如城镇交通惯例的遵守与违反行为、城镇居民区的安全文明公约的遵守与违反行为等的处置就是明显的例证。珠江三角洲城镇中的安全文明小区公约, 在维持正常的小区秩序、沟通协调区内关系尤其是防范流动人口的失范行为等方面, 确实发挥着巨大作用。
娱乐功能 城镇民俗文化在生活中形成、发展, 也只有在生活中才能显示出巨大的活力。娱乐功能作为城镇民俗的基本功能之一, 在城镇生活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能欢悦人们的精神, 释放现代社会人们承受的巨大压力与紧张感。同时, 它又使人们在娱乐中完成民俗文化的传承、生活规则的熟悉。如卡拉OK、歌舞活动就是以娱人为目的的娱乐民俗活动。在广州市海珠广场兴起的广场文化活动, 实际上发挥着娱人功能。人们在节假日中自动汇集在那里吹拉弹唱、练功打球, 既放松了精神, 又将粤剧、民间器乐等民俗传统传承了下去。这一景观竟令来穗外国朋友驻足凝神!
经济功能 岭南地区向得西风东渐之利, 商品经济发展较早, 其民俗文化在经济生活中出力不少。如广告习俗, 就表现突出。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的酒楼食肆门前, 多有正宗川菜、正宗潮州菜、生猛海鲜等招牌, 刺激人们的食欲, 调动人们的乡情,这既是一种民俗文化事象, 也是店家利用民俗文化赚钱的手段之一。又如各类车身广告更是色彩斑斓, 引人注目, 给人以广告无处不在、似曾相识的亲近感。至于超越时空限制的电台广告, 其经济功能更是显而易见了。利用民俗文化大搞经济活动是珠江三角洲人们的常用手法, 如世界之窗、锦绣中华、世界大观等场所, 又如荔枝节、服装节、民俗旅游节等活动, 都充分调动、利用了人们求知、好奇的民俗心理, 充分发挥了民俗文化的经济功能与活力, 既达到了理财的目的, 又发挥了城镇民俗的教育、娱乐功能。而这些活动本身, 又成为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事象之一。
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的研究意义
我们认为, 开展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可为城镇社会综合全面发展的目标服务; 为其社会管理服务; 并可以此强化民俗学的学科建设。
第一, 可以纠正一些固有陈见。岭南地区在历史上被人视为文化沙漠、蛮荒之地;在今天又被部分人视为当地人只有赚钱本领, 毫无文化气息。这种种观点当然是不公正、不客观的, 也是不正确的。通过研究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及其发展史, 我们可以向人们展示岭南人民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画卷, 纠正那些错误认识, 这有利双向的文化交流。其实, 我们研究城镇民俗史, 也就是研究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文化史, 进而可弥补正史的不足。
第二, 可警示当前部分城镇的保守心态, 为社会持续、稳定发展服务。上文曾谈及珠江三角洲城镇民俗文化的二元对立性特征, 其实这也与部分城镇人的保守心态有关。由于新兴城镇的福利好、基础设施水平高, 部分心态保守的人便不愿与外来工共同分享这种城镇文明, 不愿让他们真正融入其城镇社会生活之中。这种保守心态只会加剧两种民俗心理的对峙, 引发文化冲突中的失范行为, 危及城镇社会秩序的安定。而另一些城镇人则认为外来工抢了本地人的饭碗, 影响了其生活水平的提高。这都是不良心态, 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只要考察一下广州、深圳等城市的发展史, 不难发现它们能取得今天的进步, 是与其宽容、开放的民俗心理分不开的。对比、研究这两种不同的文化心态, 引导人们树立良好的文化心理, 这也是城镇民俗研究的任务之一, 因为这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第三, 研究城镇现实生活中的民俗文化, 还可以充分发挥民俗文化的管理、约束功能, 为社会管理服务。城镇化运动带来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 由于城镇社会生活节奏日益明显, 因此大部分从事二、三产业的城镇人尤其是新兴的城镇人, 也有一个对城镇社会生活的适应及再适应的问题。一些农民因土地被征用而进城, 成为有钱而且有闲暇时间的一个社会群体, 其中部分人不适应城镇社会文化, 沉溺于声色赌博之中, 甚至引发更深、更大的社会问题。我们在调查中屡屡碰到这个问题, 其危害性较大, 必须予以关注; 而另一方面, 对于外来民工而言, 因其自身的传统文化在新的文化体系中不占据优势地位, 他们的文化适应问题也较为突出, 解决不好, 也会有失范行为发生。笔者多次赴珠江三角洲一些镇调查, 发现外来民工在节假日因工厂放假, 很大部分人成群结队游荡于大街小巷, 或聚集于交通要冲, 或百无聊赖地干一些低级取乐活动很少有人进行有意义的活动; 而本地人则对此不无忧虑。因此, 合理、有效地利用民俗文化的多种功能, 组织一些群众性的活动如广场游艺、球赛等, 积极引导人们的行为, 不仅可以预防、减少社会文化失范行为, 而且可促进文化交流, 促进群体文化发展。
第四, 可为城镇社会综合全面发展的目标服务。城镇化进程不是简单的人的聚集以及物质的聚合与扩大过程, 而是综合的生存方式的改变过程。城镇社会的发展也应该是综合全面的发展。但在过去乃至目前的城镇建设中, 存在不良的倾向: 片面追求硬件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高水平, 而忽视城镇精神风貌的建设。试举一例加以说明, 广州市在1996年的国际龙舟赛中用广州话、英语而拒用普通话作为解说语16的失误, 便说明了这一点。这其实是一种民俗心理追求的失败, 也与其对广州自身的民俗文化了解、把握不深刻有关, 也说明广州社会综合发展水平仍不够高。
第五, 有助于更好地弘扬良俗, 革除陋习,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城镇民俗不可避免地带有乡村的烙印, 保留某些传统旧俗, 甚至是乡村陋俗, 因为城镇民俗之根仍在乡村中。这样说是因为城镇人口的最终来源是城镇化了的乡村人, 珠江三角洲绝大部分新兴城镇人就是洗脚上田的农民。因此, 在城镇社会中发生陋习恶俗, 至少在目前还是不能完全杜绝的, 还只能是充分利用民俗约束、教育功能, 对其加以引导、改革。1996年中元节前夕, 笔者在珠江三角洲某镇调查时看到一幅不和谐的画面: 在一十字形交通枢纽处, 耸立着人行天桥、超级商场等现代建筑, 现代化管理下的交通运输井然有序; 但同时, 一群妇女竟在红绿灯旁垒了一道沙堤, 插上香烛, 摆着祭品, 焚烧冥钱、炮竹, 一边长跪磕头, 一边抛撒了两大筐白米饭, 并念念有词, 显然她们是在那里祭鬼。类似的这种新旧冲突在一些大城市中也可看到, 如广州等地的部分人供奉的关公、财神菩萨等等。而城镇在吸收外来民俗时, 也免不了会受到不良影响, 甚至导致一些陋俗的复苏。如珠江三角洲部分城镇中养妾( 包二奶) 陋习的死灰复燃就是一例。我们在珠江三角洲调查时, 便发现有人对其崇奉财神作这样的解释: 香港、澳门的钱人都奉财神, 其意不言自明了。很显然, 这种现代与传统的冲突, 文明与陋俗的对比并存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 亟需研究、解决。这就要求我们对此加以研究, 以提高城镇文化自身的免疫力。而且, 这种提高极有益于受城镇影响的乡村民俗的改革。这是因为, 城镇民俗一经脱离乡村而形成、发展, 便又体现出强大的文化活力, 对乡村习俗的改革起着催化剂的作用; 它作为一定社会内、外文化交流的先导者而日益成为影响和改变乡村社会的文化辐射源。例如, 在汉民族社会中, 以前除僧人外极少有人实行火葬, 但近年来因为城镇社会倡导火葬, 进而影响到乡村社会的传统土葬习俗: 在农村尤其是城镇近郊农村社会中已有人实行火葬。城镇民俗对乡村社会的服饰、娱乐等方面习俗影响尤为巨大, 如穿西服、打桌球、看电视等习俗在乡村的传播便可为证。更重要的是, 这种文化传播导致了人们观念的更新。如近年来的民工潮就是在城镇文化的吸引下发生的, 打破了父母在, 不远游的传统观念, 使农村中数以千万计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四面八方。珠江三角洲在经济建设中走在了前列, 对我国其他地区的发展有着示范作用。与此同时, 其精神文明建设也应走在前列, 这才与其经济地位相称, 才能保障整个社会持续、合理发展。
我们认为, 任何社会的发展都必然要求缩小城乡差别, 这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之一。实际上, 现阶段的城镇化尤其是开放区新兴城镇的出现, 已在某种意义上被作为我国社会发展的目标化的模式。珠江三角洲由于乡村城镇化, 在部分新兴城镇中消除了或极大削弱了传统意义上的城乡差别。民俗学是对这一现象参与研究的学科之一, 应该而且可以从中得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来, 用以指导中国社会尤其是内陆社会的变革、发展。这种研究至少可从两个方面总结其得失经验教训: 一是乡村社会向城镇社会转化中的民俗变迁与调适问题; 二是城镇民俗自身的变革与发展问题。这种研究, 既可强化民俗学参与社会的应用功能, 又可促进民俗学学科建设及发展。
民俗学在其发展历程中, 因自身的历史局限性, 曾视民俗为遗留物, 视俗民( 工人与农民) 为其载体, 从而导致了以落后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古风异俗为研究对象的学术取向, 因此给人们留下了猎奇风、求异俗的不良印象, 削弱了其应用功能。而目前, 作为一门兼容学术与应用的学科, 中国民俗学正面临着我国社会由传统向现代过渡的转型而提供的契机。以文化人类学的眼光看转型期的许多问题, 其实质就是文化适应、协调与创新的问题, 这在珠江三角洲城镇社会表现尤为明显。中国民俗学把握住了这一机会, 开展城镇民俗研究, 能为其自身的发展、学科建设积累大量经验, 为政府决策部门献策提供理论与实践的依据, 以加速城乡社会现代化建设进程。
本文的调查及写作, 均得到陈启新教授的悉心指导, 特致谢意。

注:
1本文指称的珠江三角洲主要指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带,包括广州、东莞、深圳等城镇。
2从广义的文化定义出发可得出广义的民俗文化定义, 对此可分别参阅梁钊韬主编: 文化人类学 ,中山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陈启新著: 中国民俗学通论 ,中山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3 乡村都市化、农村都市化实际是硬译过来的术语。它既反映不了我国乡村社会的实际的城镇化进程, 也反映不了具有中国社会特色的乡村社会现代化未来发展趋势; 它只能因为汉字的特殊意义暗示而满足某些人虚妄好大的心理, 产生不良的误导作用。因此, 我们建议仍沿用乡村(农村) 城镇化的提法。
4 厚街镇志, 广东写作学会1994年8月,第57~ 61页。
5 南粤百镇丛书 厚街卷 ,暨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2页。
6公安部门统计数据主要来自户口申报材料, 劳动部门统计数据则主要来自厂矿企业职工安全保险申购材料, 由于外来民工流动性大,且部分人既未申报户口, 又未申购保险, 因此统计结果是粗略而不确切的。本文有关厚街镇的资料,均系厚街镇政府干部提供, 谨致谢意。
7参阅许学强等著: 中国小城镇的发展 ,中山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17~ 28页。
8参阅徐俊鸣: 广州都市的兴起及早期发展, 载 岭南历史地理论集 , 中山大学学报编辑部1990年11月。
9参见吴剑豪: 珠三角竹枝词, 载 广州日报 1996年9月8日第十五版。
10 15参阅叶春声: 融中西于一炉, 集食艺于一堂, 载 中国民间文化 第8集, 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11参见杨忠民: 培育崭新的时代精神, 载 深圳特区报 1996年9月15日第一版。
12刘清:神庙拉锯战, 载 广州日报 1996年8月24日 珠江三角洲周末版。
13参阅 英R R马雷特著, 张颖凡、汪宁红译: 心理学与民俗学 , 山东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4~ 102页。
14广州话作为一种影响力颇大的方言,甚至成为广州等地的工作语言,如公共汽车报站时便使用广州话和普通话;一些国家机关也通行广州话,一些党政机关官员因提倡、带头讲普通话而受到全国性的表彰。
16参见熊萍:大都市应讲什么语言?,载 南方日报 1996年6月27日第六版。

文献资料来源:1997年   出自《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1997年第2期

作者:刘怀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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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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