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挖”墙脚最高奖10万

    从越秀区以外的区引荐优质企业落户越秀,将最高可获10万元的奖励。近日,越秀区出台新政策,鼓励总部经济基地业主单位从区外“挖”墙脚。

  昨日下午,记者从越秀区2012年总部经济发展工作大会上获悉,越秀区今年共认定346家优质企业,其中世界500强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43家,中国500强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34家。广州市现已认定的220家总部企业中,属越秀辖内的就有66家。

  为鼓励更多的企业落户越秀,近日,越秀区还出台了《越秀区总部经济发展基地认定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对从越秀区外新引荐优质企业的越秀总部经济发展基地业主单位(或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奖励,且每个新引荐优质企业只对应一个奖励对象,对成功引荐优质企业的,按被引荐的优质企业在迁入当年对越秀区财政贡献额的1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限额10万元。引荐多个符合条件企业者可按引进企业数量重复享受奖励,而引荐世界500强企业成功落户越秀区的,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文献来源:2012-08-30   信息时报-A28

作者:张玉琴 周小莉 冯海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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