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春花市鼓励引入粤剧

    近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州迎春花市组织管理办法》,除了规定了各区布局与开放时间,还鼓励有条件的花市引入粤剧、杂技、歌舞等文艺团体表演。

    规定9区花市地点 

    《办法》规定,各区(县级市)各开设花市,越秀区设在教育路、西湖路、大沙头三马路,荔湾区设在荔湾北路,海珠区设在滨江西路(人民桥至解放大桥段)和宝岗大道(滨江西路至南华西路段),天河区设在天河体育中心内,黄埔区设在黄埔体育场内,白云区设在远景路,番禺区设在盛泰路,萝岗区设在青年路,花都区设在芙蓉大道中广州花卉之都内。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花市开设地点由区(县级市)政府自行决定。 
    
     此外,花市开放时间定在每年春节前,以除夕晚24时为截止时间计算,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市开放3天,萝岗区花市开放5天,番禺区花市开放7天,花都区花市开放10天,每天从上午8时起至晚上24时止,除夕当天延至次日(年初一)凌晨2时结束。南沙区、从化市、增城市花市的开放时间由区(县级市)政府自行决定。

    花市期间路面设点商贩要停业 

    在内容方面,花市将以传统摆卖花果形式为主,并开展文化活动,烘托节日气氛,鼓励有条件的花市引入粤剧、杂技、歌舞等文艺团体表演,或举办书画、茶艺表演等,适当设置工艺品档位。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将花市作为广州旅游的一项内容大力推广,吸引珠江三角洲的居民和港澳同胞前来参观消费。 

    《办法》还要求,花市举办期间,花市内路面设点的商贩要全部停业或迁出经营,花市内的建筑工地要暂停施工,花市内要限制车辆的进入。 

文献来源:2012-03-02   南方都市报-AII05

作者:游星宇 欧阳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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