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 西湖夜市引潮流

    1979~2011

  1980年8月26日,随着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正式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中国出现了一个历史上从未有过的新生事物——经济特区。这是一次创造性的探索,又是一次成功的实践。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广东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赋予广东在改革开放中“先走一步”的光荣任务。广东的流通体制改革,以放开物价为突破口,首先在广州试行,随后向全省推广。

  1987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领导人提出,广东要进行全面综合改革试验。11月21日,国务院决定广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28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范围,由原来的17个县市的“小三角”,扩大为28个县市的“大三角”。同时把沿海城市的汕头市、湛江市,以及茂名市和惠阳地区的部分县市,也列入经济开放区的范围,享受优惠政策。至此,在广东省境内,形成了包括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沿海经济开放区在内的60个市县,面积达8.37万平方公里的沿海经济开放地带。

  1984年和1992年,邓小平先后两次到广东视察工作。这两次视察,犹如两度强劲的春风,在南粤大地上掀起层层绿浪。广东的改革开放事业得到了春风甘雨的滋润,因而新苗茁壮,到处呈现出勃勃的生机。

  大事记

  1979年1月23日

  广东省委决定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将珠海县改为珠海市。

  1980年8月26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的厦门设置经济特区,并通过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

  1987年11月21日

  国务院决定广东为“综合改革试验区”,要求商品经济进入更深层次,扩大市场调节。

  1987年11月28日

  国务院批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开放区的范围,由原来的17个县市的“小三角”,扩大为28个县市的“大三角”。

  1988年2月10日

  国务院原则批准广东省《关于广东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的请示》。

  1992年1月19日至29日

  邓小平先后视察了深圳、珠海两市和顺德县,并在深圳发表极为重要的谈话。邓小平南粤之行再一次在广东掀起了改革开放的大潮。

  1992年1月8日

  国务院批准开放番禺南沙港,计划将南沙开发为交通、港口、能源、工业、旅游等综合经济区。

  1993年2月8日

  深圳产权交易所在深圳工会大厦挂牌成立。

  1994年2月6日

  广东大亚湾核电站隆重举行投产庆典仪式。

  1998年3月30日

  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在广州成立,粤港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2002年6月10日

  广州大学城建设正式动工。

  2003年6月27日

  广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广州市抗击“非典”表彰大会。

  2004年8月5日

  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投入使用。

  2008年3月27日

  广州市委、市政府举行全市2008年春运和抗灾救灾总结表彰大会。

  2010年11月12日至27日

  第16届亚运会在广州举行。

  2010年12月12日~12月19日

  第10届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在广州举行。

  

文献来源:2011-07-01   广州日报-T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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