烂尾多年,刚通过业主自救方式对外销售的“广州第一烂尾楼”麓景台又碰上了麻烦事——昨天上午,麓景台另一债权人广东省国防科技工业供销公司(又名“岭南工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岭南公司”)委托律师向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发函,请求加大对麓景台销售行为的监督,以免“卖过界”。
溯源:烂尾13年终放盘销售
麓景台位于广州麓苑路上,北望麓湖公园,南靠商业街淘金路,闹中取静。1995年开始兴建。麓景台项目由三栋32层的塔楼组成,总建筑面积超过8万平方米。此前由于开发商广州市辉煌房地产公司债务累累且下落不明,该项目从1996年开始停工烂尾。
烂尾十多年的麓景台债权关系错综复杂。去年开始,广州中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源公司)通过资产拍卖市场获得该项目部分物业的产权,并说服小业主续建麓景台。
今年2月,中源公司开始对外销售麓景台房产,72户新业主拿到了房产证。
质疑:盘活楼盘能否变卖
麓景台的出售,惹来岭南公司的异议。岭南公司委托律师在致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的函中称,由于麓景台的开发商欠岭南公司巨额债务,麓景台所有未预售的房产(一共400多套)均已被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现已进入评估拍卖阶段,未经法院许可,任何人均无权处置被查封的房产。现在中源公司销售楼盘,有可能损害债权人及潜在购买者的利益。
岭南公司的代理人提出,由于缺乏必要的信息,其不知道中源公司销售的是哪一部分房产,不知道中源公司是否有权销售、处置房产并将麓景台更名为“麓湖御景”,不知道中源公司对外销售房产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债权人及潜在购买者的利益。
岭南公司希望广州市国土和房屋管理局作为监管房地产预售、销售,及房地产产权登记的行政主管机构,审核中源公司销售房产的行为是否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裁定相冲突,以及是否和现行的有关房地产销售的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相冲突。
中源公司相关负责人昨天就此回应,现在销售的房子有的是小业主委托卖的,有的是建行的(法院裁定归中源公司的物业),都是有房产证的,公司卖房依据的是小业主的委托书和法院裁定书。
文献来源:2009-03-11   南方都市报-AⅡ10
作者:吴秀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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