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箕村年内可能开拆 1400多栋房屋要拆除,有产权房屋业主均可回迁,改造期间有搬迁安置费

    作为“城中村”改造试点的越秀区杨箕村整体改造年内有望启动,按照初步改造规划方案,改造后杨箕村内所有有产权的房屋业主均可回迁,而在拆迁改造期间将发搬迁安置费让居民自行在外安置,另外,违章建筑尽管不可回迁,但有关部门考虑会作适当补偿。据了解,杨箕村整体改造预计至少需要三年时间。

    改造后为小区住宅楼

    据介绍,计划进行改造的杨箕村户籍人口有4000多人,面积约0.23平方公里,村民已在2005年全部农转居,纳入梅花村街杨箕社区,但土地仍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此外,原杨箕村经济组织也改制成为经济实体杨箕经济发展总公司。

    据有关人士透露,按照初步改造方案,整体改造主要是由杨箕经济发展总公司自行组织,总投入改造资金约需17亿元。杨箕村居民目前所拥有的房屋基本都是宅基地形式,但改造后将不再以宅基地的形式出现,而是成为小区商品住宅楼,此次改造将涉及1400多栋房屋的拆除。

    整体改造至少要三年

    另外,杨箕村的改造也计划部分参考猎德模式,改造后重新规划兴建的楼房一部分将作为住宅楼,专供回迁户,还有部分则作为商品房,公开招标拍卖。回迁户是指目前在杨箕村拥有宅基地证、有产权的业主,违章建筑不在此范围。

    在补偿、安置方面,由于杨箕村整体改造至少要三年时间,在此期间由于整片房屋拆迁,居民必须暂时搬出。“杨箕村面积小房屋密集,不像猎德村有空地可以安置,因此居民要全部到周边自行解决住房”,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期间会按照居民房屋面积补偿租金,让他们自行到外租房,至于安置费标准要等最终改造方案出来才能确定。据了解,此前猎德村改造时给予居民的搬迁安置费标准是20元/平方米·月。

    此外,尽管违章建筑不可回迁,不过有关部门表示考虑会对其进行适当补偿。

    据了解,关于杨箕村的改造规划方案已几次易稿,目前修改稿已送到市有关部门进行审批,若方案通过之后,整体改造项目年内将有望启动。



文献来源:2008-06-05   南方都市报-A42

作者:李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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