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越秀区部分宗族(祠)书院
清代越秀区部分宗族(祠)书院
宗族书院的产生及大量繁衍,与中国传统的家族伦理及其以宗法血缘为纽带的家族社会结构有密切的关系。而宗族书院作为特定姓氏家族背景支配下的教育组织,教育功能与祖先祭祀功能二位一体的结合自然便成为其与生俱来的重要特色。
自雍正十三年(1736),清政府颁“聚众结盟罪”,严禁民间私制藤牌、结合;禁擅自建寺、观、神、祠。省城首当其冲,禁建祠堂。祀为宗族血缘联系最重要、最隆重之仪式,汉人重孝道,慎终追远,书院由此便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途径。
从乾隆起,广州成为全国惟一对外通商口岸,集中了大量的各地商人及商业资本,省城与珠江三角洲各县之间的商业及人口移动频繁,加速了大宗族分化,衍生出大量富裕的小宗族,为了通过应试中举,进入仕途,脱离“民籍”,免除赋税、遥役,从而提高本宗族之社会地位,遂纷纷于省城腹地设立宗族背景的书院,作为本族子弟或合族子弟课士、进修、应试之所。此时越秀区内集中了一批省、府、县级官办书院,附近更有一府两县官学,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教育系统。而在今越秀区内,其时自大南门至归德门(今大南路、大德路东至解放南路段)以北,归德直街(今解放路)以东,惠爱直街(今中山四路、中山五路)两旁,以及文明街(今文德北路)以西,这一范围内,云集了数百家以姓氏命名之书院、书室、家塾,或称家祠之建筑群体,街、巷连片,其面积达3平方公里,在全国实属少见。这些宗族(祠)书院,虽然规制不尽完善,书院的教学功能亦有限,远远无法与官立大书院相提并论,但它们的存在与发展,对于初级或基础教育在近代以前的中国基层社会最大限度的普及有着令人不易察觉的巨大作用,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至今,区内大、小马站,流水井,还遗存有这类宗族(祠)书院,如跨州府之合族祠书院存有广州考亭书院(朱家祠)、庐江书院(何家祠);以本县、乡宗族为主之家祠书院存有平所书院、赖氏书室等,以及本乡、县内数姓合族(祠)书室存有三益书室等,由于篇幅所限,只能就其中较有代表性者略述一二,并将越秀区内一些地段的宗族(祠)书院统计制表,附于篇末,以志其昔日之盛。

文献资料来源:2002年   摘自《广州越秀古书院概观》

作者:广州市越秀区地方志办公室,广州市越秀区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编

索取号:G649.299.651/1

本馆校对:何威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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