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之公,天下为公

    人民公园,对广州人来说,是一个具有图腾意义的地理存在。在老广州眼里,这里是家门口的“庭院”,黎明起来走一走,新的一天就此开始;在新客家人心目中,这里显示着广州的开放包容,暮色四合之际,收工的新客家人三三两两聚集于此,只要能够摆脱羞涩,随时都可以放歌一曲,或慰思乡之情,或寄托对明天的憧憬。

    人民公园位于广州市传统中轴线上,作为岭南星空下的一颗璀璨明珠,它见证了岁月沧桑。人民公园的园址从隋朝起便为衙门官邸,元代为广东道肃政廉访使署,明朝为都指挥司署,并曾为南明绍武政权王宫,清代为平南王府、广东巡抚衙门。而今,旧时王谢庭堂走进了寻常百姓人家。

    古代中国从来不缺园林,但都是姓“私”的。当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在雅典的公园演说论辩的时候,遥远的东方只是诞生了满足王公贵族一己私欲的酒池肉林、上林苑。这些私家园林“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岭南赫赫有名的四大古典园林,如顺德清晖园、佛山梁园、番禺余荫山房和东莞可园,也毫无例外。

    作为巡抚衙门,人民公园园址所在地很早就建有园林,但普通百姓休想入内观瞻。

    清乾隆初年,广东巡抚托恩多在巡抚衙门后面建起5座楼台,四面疏浚小溪引水,命名“菜根香轩”。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巡抚康绍镛复辟勤志馆于古榕下,建屋4座。道光初年,两广总督兼署广东巡抚阮元精心修缮,题为“万竹园”。光绪十一年(1885年),两广总督张之洞又在此大兴土木,“园中有渔樵耕读四景”。

    在广州“公”园的出现,是辛亥革命后的事情。1911年,辛亥革命的枪声宣告了清王朝的覆灭。1917年,孙中山倡议在原广东巡抚衙门所在地建“市立第一公园”,翌年建成。这就是人民公园的前身。

    1921年10月12日,公园举行隆重的开园典礼,当时的广州市市长孙科发表演说。据说有20万市民参加,万人空巷,盛极一时。1966年,改为人民公园并沿用至今,可以说是名副其实,其公共属性和人民属性体现得淋漓尽致。尤其是1999年公园率先拆除围墙并实行免费入园,彻底消除了和市民之间的距离,从那时起,人民公园就有了“广州会客厅”的美誉。漫步公园内,处处可见树影婆娑,人们闲庭信步、踢毽子、大合唱,黄发垂髫,怡然自乐。

    2009年,广州一次性宣布32个公园免费开放。至此,211个城市公园中,已有169个公园免费开放,公园的公共属性进一步体现,人们经历了从“周末逛公园”到“随时逛公园”的过渡。

    近年来围绕海心沙公园争议不小,人民公园由“私”到“公”的变迁历程,正可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如何配置公共资源、真正做到民有民享,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孙中山先生所提倡的“天下为公”。 

文献来源:2011-09-28   南方日报-A09

作者:金强 郭长荣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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