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1月1日至19日的国民党“二大”后,广州各界人民即开展了纪念孙中山先生逝世一周年的活动。
1926年2月11日《广州民国日报》载:中央党部委派甘乃光等三人起草筹备总理周年纪念办法。
1926年3月2日《广州民国日报》载,中央党部召开了筹备总理周年纪念大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各级党部代表,各界团体代表,特齐集中央党部大礼堂开筹备大会,到会代表三百余人。”会议决定,除根据“二大”决议,由中央党部派代表到南京参加中山陵奠基仪式外,在广东各地举行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活动。并成立“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筹备委员会”以组织这次活动。办公地点设在省党部秘书处。
1926年3月5日《广州民国日报》载:广州举行了“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筹备委员会”会议,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的组织大纲,核定了各团体工作的分配。
纪念活动主要有:(1)3月12日正午12时,在东较场开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大会;(2)从3月12日起至18日止,一连七天在广东大学礼堂开各界人民讲演大会,并举行游艺会,等等。
正当国民党中央党部筹备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活动的时候,广州国民党政府也不甘人后,成立了一个“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即当时报纸上称的“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办公地点就设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内。1926年2月25日《广州民国日报》载:“设立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建筑费拟定一百万元,委员会已定五人组织。粤秀山之中山纪念堂之建筑计划,闻其规模极大,建筑费定为一百万元。惟兹事体大,种种事务需人主理,闻政府拟设立一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会员之产生由国民政府指定先总理家属一人、指派国民政府一人、人民团体一人、建筑家一人、美术家一人。闻家属中已推定孙科,并派秘书长陈树人为委员。其余建筑家、美术家未定。而人民团体则拟派金曾澄云。”
据前后时间推算,这个委员会大约于1926年2月20日至22日之间,起草完成了《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方案。并于1926年2月23日开始,在《广州民国日报》等报刊上间隔性地刊登达五个半月之久。也就是说,把纪念堂和纪念碑联系起来,作“前堂后碑”整体设计的方案,是由孙科、陈树人、金曾澄等所组成的“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提出来的。它是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中山先生的共同愿望,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最初提出建筑中山纪念堂的,是以胡汉民等为首的“哀典筹备会”。1925年4月12日,他们就议决:建筑中山纪念堂和中山图书馆,“以伟大之建筑,作永久之纪念”。1925年4月25日,又在《广州民国日报》上公布消息:孙先生纪念堂地点选定在总统府旧址上。但他们没有提出在粤秀山顶建筑纪念碑,而只提出改建粤秀公园为中山公园,在粤秀山顶建纪念亭。
1926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二大”,只决议在粤秀山顶建“接受总理遗嘱纪念碑”,而没有提在山下的旧总统府址上建筑中山纪念堂。
在集中了上述纪念堂、纪念亭、纪念碑的各种意见后,人们的认识终于有了一个飞跃:在粤秀山顶建孙中山纪念碑,在粤秀山麓建筑中山纪念堂,借天然之形势,成前堂后碑之纪念建筑格局。于是,在广州各界人民隆重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的时候,经“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之手,最终形成了《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的方案,并具体实施。
前述“接受总理遗嘱纪念碑”,悬赏设计图案时,改称为“中国国民党总理孙先生纪念碑”。1926年1月6日、7日、8日、9日,连续四天在《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悬赏设计图案方案;2月9日公布评选结果。然而,仅仅两周后,“前堂后碑”的新方案便出台了,使前者只能存在于图案中。
1926年2月23日至8月3日,《广州民国日报》连续5个多月间隔刊登出《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的方案:
(一) 此次悬奖征求之图案,系预备建筑中华民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纪念堂及纪念碑之用。建筑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粤秀山。纪念碑在山顶,纪念堂在山脚。即旧总统府地址。
(二) 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不拘采用何种形式,总以庄严固丽而能暗合孙总理生平伟大建设之意味着者为佳。
(三) 堂与纪念碑两大建筑物之间,须有精神上之联络,使互相表现其美观。
(四) 此图案须预留一孙总理铜像座位,至于位置所在,由设计者自定之。
(五) 纪念堂为民众聚会及演讲之用,座位以能容五千人为最低限度。计划时须注意堂内声浪之传达及视线之适合,以臻美善。
(六) 纪念碑刻孙总理遗嘱及第二次代表大会接受总理遗嘱议决案。
(七) 纪念堂纪念碑铜像及各项布置,全部建筑总额定为广东通用毫银一百万元,约伸大洋八十万元。设计时分配工作应加注意。
(八) 应征设计者及所缴图案,应包括下列各种图件:一、平面全图,包括纪念堂纪念碑铜像及周围布置(比例尺由设计者自定)。二、纪念堂平面图(一英寸等于八英尺)。三、纪念堂前面高度图(比例尺同上)。四、纪念堂侧面高度图(比例尺同上)。五、纪念堂切面图(比例尺同上)。六、纪念碑平面图(比例尺同上)。七、纪念碑高度图(比例尺同上)。八、纪念堂透视图。九、全部远视图。十、说明书须解释图内特点及重要材料。
(九) 应征资金额由纪念堂委员会议定如下头奖广东毫银三千元;二奖广东毫银二千元;三奖广东毫银一千元。
(十) 评判应征图案与决定得奖名次,由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各委员多数意见决定之,无论何方不得变更或否认。应征得奖人名在登载征求图案各报发表。
(十一) 此次应征图案除保留取录给奖者外,其余未得奖者,委员会于必要时得用特别合同购买之。得奖之图案在资金发给以后,其所有权及施用权均归委员会,与原人完全无涉。以后委员会对于一切图案,无论得奖与未得奖者,在实际建筑时采用与否,有绝对自主权,不受何方面之限制。
(十二) 得奖者之图案采用后,是否请其监工,由委员会自由决定。
(十三) 应征者报名后缴纳保证金十元,即由报名处发给粤秀山附近摄影图二幅、地盘及界至图一幅、广州市市区形势图一幅,以备设计者参考之用。
(十四) 此项应征图案期限自登报之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一切应征图案须注明应征者之暗号。另将应征者之姓名通讯地址与暗号用信套粘封,于上述期限内一并交到委员会。委员评判之结果,在截收图案后四星期内发表。
(十五) 未得奖之应征图案,于评判结果发表后两个月内均由委员会寄还原应征人。并附还前缴之保证金。惟委员会对于所收到之应征图案尚有意外损失或毁坏,概不负责。
附记:报名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上海北京另设有报名处所。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设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内。
中山纪念堂、纪念碑设计图案的悬赏征求方案公布后,中外设计师纷纷响应。截稿日期也从原定的1926年6月15日,廷至8月下旬。届时,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共收到中外应征设计图26份。1926月8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中山先生纪念堂图案定期评判》的消息:
(本报专访)建筑孙中山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昨开会议决,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评判规则共九条,定期本月二十六日起至三十日止,将各种图案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内,由评判员分别评判,并敦请中国旧派画家温其球、姚礼修,新派画家高剑父、高奇峰,西洋画家冯钢伯、陈丘山,建筑家林逸民、陈耀祖等八人为评判员。届时担任评判云。
这则短小的消息告诉我们,当年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应征图案的评判工作,是由高剑父等一批德高望重的一流专家所担任的。关于这一点,现在的所有文献资料中,均没有一处提及。
1926年8月2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了《中山先生纪念堂评判规则》:
(中央社)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现统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内。兹将其评判规则录后。
(一) 纪念堂图案之评判由筹备委员会敦请左列人员为评判员担任评判:一、旧派中国美术家二人。二、新派中国美术家二人。三、西洋派美术家二人。四、建筑或土木工程师二人。
(二) 入选图案之最终判决,由筹备委员会执行之。
(三) 入选图案应评定有奖图案三名,名誉奖三名。
(四) 评判员为名誉职。
(五) 应征图案统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由八月二十六日起,至八月三十日止,每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由评判员至陈列室阅览评判。
(六) 评定后,由九月三日至九月九日为公开展览时期。市民得到陈列室自由观览,但须领有本会所发之阅览券。
(七) 图案资金及征求图案条件,参看《征求图案条例》。评判员用之为评判要点,由筹备委员会临时供给。
(八) 评判员应于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将各人单独选定之最佳图案三种暗号及次序函告筹备会,并附意见。
(九) 筹备会于接到各评判员之评判结果后,召集各委员开会,根据上项评判结果,决定应征者之得奖名次,登报宣布之。
26份应征图案,全部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从1926年8月26日起,至8月30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由评判员至陈列室阅览评判。高剑父等八位一流的专家,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对应征的26份图案,分别进行了认真的评判,并不约而同地做出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抉择。
图案评定后,于1926年9月3日至9月9日向市民公开展览。市民凭筹备委员会所发的阅览券到陈列定自由参观。
1926年9月1日《广州民国日报》载:
今晚国民政府之宴会鉴定中山纪念堂图案:今日下午五时,国民政府内大花厅设宴聚会。届时列席者,除国民政府各委员外,有中央党部各部长,省政府各厅长,吴稚晖、钮永建各先生等。闻此次宴会为集合政府各委员及各名流,以鉴定中山纪念堂图案之采用。盖纪念堂为纪念先总理之建筑所,非采集众意不足以昭慎重。
的确,广州国民政府对建筑中山纪念堂、纪念碑一事是高度重视的,每一步骤的操作都十分慎重。
按照评判规则,经过专家们的反复推敲、审核,筹备委员会终于评出了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图案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名誉奖。
1926年9月2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总理纪念堂图案之结果》的专访报道:
昨日评判:首奖者为吕彥直。总理纪念堂图案之结果:(本报专访)昨日下午五时,筹建中山先生纪念堂委员会,在国民政府后座洋花厅开会评判总理纪念堂图案。是日列席评判者,有张主席、谭主席、孙哲生、邓泽如、彭泽民、陈树人等,及美术家高剑父、高奇峰、姚礼修,工程家林逸民等十余人。另军政要人赴会者有李济深、徐季龙、丁惟汾、马文车及省政府各厅长,各行政委员会委员共二十余人。五时半开评判大会,张静江主席、各评判委员,经二小时间互相评判,结果。第一名为十二号之吕彥直,第二名为第六号之杨锡宗,第三名为第二十八号之范文照。名誉奖第一名为十八号之刘福泰、第二名为第五号之陈均佩,第三名为十九号之张光圻。闻第一名为吕彥直,前次总理陵墓图案亦获首奖。第三名之范文照,总理陵墓图案获二奖。杨锡宗则获三奖。今次纪念堂图案,获奖者亦不出此三人云。
9月2日《广州民国日报》发布专访报道后,元老们觉得仅以一则新闻报道宣布总理纪念堂图案的评判结果,不免有失郑重、恭谨。遂于1926年9月21日和24日之两天,以“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在《广州民国日报》上郑重其事地刊登了《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征求图案揭晓》的告白:
日前,本会为筹建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曾登报征求图案。迭承海内外建筑名家惠投佳构,美不胜收。兹经本会聘定美术建筑专家先行发抒评判意见,并于9月1日由本会各委员开评判会议,详加审核,特将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奖 吕彥直君 名誉第一奖 刘福泰君
第二奖 杨锡宗君 名誉第二奖 陈君沛君
第三奖 范文照君 名誉第三奖 张光圻君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披露
之所以一致评吕彥直设计的图案为首奖,是因为“吕君图案,纯中国建筑式,能保存中国的美术最为特色。
筹备委员会决定依照吕彥直图案建筑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并仿照南京孙中山陵墓建筑监工办法,商准吕彥直担任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建筑师职务。
1926年2月11日《广州民国日报》载:中央党部委派甘乃光等三人起草筹备总理周年纪念办法。
1926年3月2日《广州民国日报》载,中央党部召开了筹备总理周年纪念大会:“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及各级党部代表,各界团体代表,特齐集中央党部大礼堂开筹备大会,到会代表三百余人。”会议决定,除根据“二大”决议,由中央党部派代表到南京参加中山陵奠基仪式外,在广东各地举行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活动。并成立“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筹备委员会”以组织这次活动。办公地点设在省党部秘书处。
1926年3月5日《广州民国日报》载:广州举行了“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筹备委员会”会议,通过了筹备委员会的组织大纲,核定了各团体工作的分配。
纪念活动主要有:(1)3月12日正午12时,在东较场开各界人民纪念孙总理大会;(2)从3月12日起至18日止,一连七天在广东大学礼堂开各界人民讲演大会,并举行游艺会,等等。
正当国民党中央党部筹备纪念孙中山逝世周年活动的时候,广州国民党政府也不甘人后,成立了一个“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即当时报纸上称的“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办公地点就设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内。1926年2月25日《广州民国日报》载:“设立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建筑费拟定一百万元,委员会已定五人组织。粤秀山之中山纪念堂之建筑计划,闻其规模极大,建筑费定为一百万元。惟兹事体大,种种事务需人主理,闻政府拟设立一建筑中山纪念堂委员会,会员之产生由国民政府指定先总理家属一人、指派国民政府一人、人民团体一人、建筑家一人、美术家一人。闻家属中已推定孙科,并派秘书长陈树人为委员。其余建筑家、美术家未定。而人民团体则拟派金曾澄云。”
据前后时间推算,这个委员会大约于1926年2月20日至22日之间,起草完成了《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方案。并于1926年2月23日开始,在《广州民国日报》等报刊上间隔性地刊登达五个半月之久。也就是说,把纪念堂和纪念碑联系起来,作“前堂后碑”整体设计的方案,是由孙科、陈树人、金曾澄等所组成的“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提出来的。它是广州各界人民纪念孙中山先生的共同愿望,也是集体智慧的结晶。
最初提出建筑中山纪念堂的,是以胡汉民等为首的“哀典筹备会”。1925年4月12日,他们就议决:建筑中山纪念堂和中山图书馆,“以伟大之建筑,作永久之纪念”。1925年4月25日,又在《广州民国日报》上公布消息:孙先生纪念堂地点选定在总统府旧址上。但他们没有提出在粤秀山顶建筑纪念碑,而只提出改建粤秀公园为中山公园,在粤秀山顶建纪念亭。
1926年1月召开的国民党“二大”,只决议在粤秀山顶建“接受总理遗嘱纪念碑”,而没有提在山下的旧总统府址上建筑中山纪念堂。
在集中了上述纪念堂、纪念亭、纪念碑的各种意见后,人们的认识终于有了一个飞跃:在粤秀山顶建孙中山纪念碑,在粤秀山麓建筑中山纪念堂,借天然之形势,成前堂后碑之纪念建筑格局。于是,在广州各界人民隆重纪念孙总理逝世一周年的时候,经“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之手,最终形成了《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的方案,并具体实施。
前述“接受总理遗嘱纪念碑”,悬赏设计图案时,改称为“中国国民党总理孙先生纪念碑”。1926年1月6日、7日、8日、9日,连续四天在《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悬赏设计图案方案;2月9日公布评选结果。然而,仅仅两周后,“前堂后碑”的新方案便出台了,使前者只能存在于图案中。
1926年2月23日至8月3日,《广州民国日报》连续5个多月间隔刊登出《悬赏征求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的方案:
(一) 此次悬奖征求之图案,系预备建筑中华民国国民党总理孙中山纪念堂及纪念碑之用。建筑地址在广东省广州市粤秀山。纪念碑在山顶,纪念堂在山脚。即旧总统府地址。
(二) 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不拘采用何种形式,总以庄严固丽而能暗合孙总理生平伟大建设之意味着者为佳。
(三) 堂与纪念碑两大建筑物之间,须有精神上之联络,使互相表现其美观。
(四) 此图案须预留一孙总理铜像座位,至于位置所在,由设计者自定之。
(五) 纪念堂为民众聚会及演讲之用,座位以能容五千人为最低限度。计划时须注意堂内声浪之传达及视线之适合,以臻美善。
(六) 纪念碑刻孙总理遗嘱及第二次代表大会接受总理遗嘱议决案。
(七) 纪念堂纪念碑铜像及各项布置,全部建筑总额定为广东通用毫银一百万元,约伸大洋八十万元。设计时分配工作应加注意。
(八) 应征设计者及所缴图案,应包括下列各种图件:一、平面全图,包括纪念堂纪念碑铜像及周围布置(比例尺由设计者自定)。二、纪念堂平面图(一英寸等于八英尺)。三、纪念堂前面高度图(比例尺同上)。四、纪念堂侧面高度图(比例尺同上)。五、纪念堂切面图(比例尺同上)。六、纪念碑平面图(比例尺同上)。七、纪念碑高度图(比例尺同上)。八、纪念堂透视图。九、全部远视图。十、说明书须解释图内特点及重要材料。
(九) 应征资金额由纪念堂委员会议定如下头奖广东毫银三千元;二奖广东毫银二千元;三奖广东毫银一千元。
(十) 评判应征图案与决定得奖名次,由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各委员多数意见决定之,无论何方不得变更或否认。应征得奖人名在登载征求图案各报发表。
(十一) 此次应征图案除保留取录给奖者外,其余未得奖者,委员会于必要时得用特别合同购买之。得奖之图案在资金发给以后,其所有权及施用权均归委员会,与原人完全无涉。以后委员会对于一切图案,无论得奖与未得奖者,在实际建筑时采用与否,有绝对自主权,不受何方面之限制。
(十二) 得奖者之图案采用后,是否请其监工,由委员会自由决定。
(十三) 应征者报名后缴纳保证金十元,即由报名处发给粤秀山附近摄影图二幅、地盘及界至图一幅、广州市市区形势图一幅,以备设计者参考之用。
(十四) 此项应征图案期限自登报之日起至六月十五日止。一切应征图案须注明应征者之暗号。另将应征者之姓名通讯地址与暗号用信套粘封,于上述期限内一并交到委员会。委员评判之结果,在截收图案后四星期内发表。
(十五) 未得奖之应征图案,于评判结果发表后两个月内均由委员会寄还原应征人。并附还前缴之保证金。惟委员会对于所收到之应征图案尚有意外损失或毁坏,概不负责。
附记:报名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上海北京另设有报名处所。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设在广州国民政府秘书处内。
中山纪念堂、纪念碑设计图案的悬赏征求方案公布后,中外设计师纷纷响应。截稿日期也从原定的1926年6月15日,廷至8月下旬。届时,建筑孙总理纪念堂委员会共收到中外应征设计图26份。1926月8月26日,《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中山先生纪念堂图案定期评判》的消息:
(本报专访)建筑孙中山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昨开会议决,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评判规则共九条,定期本月二十六日起至三十日止,将各种图案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内,由评判员分别评判,并敦请中国旧派画家温其球、姚礼修,新派画家高剑父、高奇峰,西洋画家冯钢伯、陈丘山,建筑家林逸民、陈耀祖等八人为评判员。届时担任评判云。
这则短小的消息告诉我们,当年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应征图案的评判工作,是由高剑父等一批德高望重的一流专家所担任的。关于这一点,现在的所有文献资料中,均没有一处提及。
1926年8月27日,《广州民国日报》刊登了《中山先生纪念堂评判规则》:
(中央社)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图案,现统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内。兹将其评判规则录后。
(一) 纪念堂图案之评判由筹备委员会敦请左列人员为评判员担任评判:一、旧派中国美术家二人。二、新派中国美术家二人。三、西洋派美术家二人。四、建筑或土木工程师二人。
(二) 入选图案之最终判决,由筹备委员会执行之。
(三) 入选图案应评定有奖图案三名,名誉奖三名。
(四) 评判员为名誉职。
(五) 应征图案统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由八月二十六日起,至八月三十日止,每日上午九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五时。由评判员至陈列室阅览评判。
(六) 评定后,由九月三日至九月九日为公开展览时期。市民得到陈列室自由观览,但须领有本会所发之阅览券。
(七) 图案资金及征求图案条件,参看《征求图案条例》。评判员用之为评判要点,由筹备委员会临时供给。
(八) 评判员应于八月三十一日以前,将各人单独选定之最佳图案三种暗号及次序函告筹备会,并附意见。
(九) 筹备会于接到各评判员之评判结果后,召集各委员开会,根据上项评判结果,决定应征者之得奖名次,登报宣布之。
26份应征图案,全部陈列于国民政府大客厅。从1926年8月26日起,至8月30日止,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由评判员至陈列室阅览评判。高剑父等八位一流的专家,从各自不同的专业角度,对应征的26份图案,分别进行了认真的评判,并不约而同地做出了经得起历史考验的抉择。
图案评定后,于1926年9月3日至9月9日向市民公开展览。市民凭筹备委员会所发的阅览券到陈列定自由参观。
1926年9月1日《广州民国日报》载:
今晚国民政府之宴会鉴定中山纪念堂图案:今日下午五时,国民政府内大花厅设宴聚会。届时列席者,除国民政府各委员外,有中央党部各部长,省政府各厅长,吴稚晖、钮永建各先生等。闻此次宴会为集合政府各委员及各名流,以鉴定中山纪念堂图案之采用。盖纪念堂为纪念先总理之建筑所,非采集众意不足以昭慎重。
的确,广州国民政府对建筑中山纪念堂、纪念碑一事是高度重视的,每一步骤的操作都十分慎重。
按照评判规则,经过专家们的反复推敲、审核,筹备委员会终于评出了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图案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名誉奖。
1926年9月2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总理纪念堂图案之结果》的专访报道:
昨日评判:首奖者为吕彥直。总理纪念堂图案之结果:(本报专访)昨日下午五时,筹建中山先生纪念堂委员会,在国民政府后座洋花厅开会评判总理纪念堂图案。是日列席评判者,有张主席、谭主席、孙哲生、邓泽如、彭泽民、陈树人等,及美术家高剑父、高奇峰、姚礼修,工程家林逸民等十余人。另军政要人赴会者有李济深、徐季龙、丁惟汾、马文车及省政府各厅长,各行政委员会委员共二十余人。五时半开评判大会,张静江主席、各评判委员,经二小时间互相评判,结果。第一名为十二号之吕彥直,第二名为第六号之杨锡宗,第三名为第二十八号之范文照。名誉奖第一名为十八号之刘福泰、第二名为第五号之陈均佩,第三名为十九号之张光圻。闻第一名为吕彥直,前次总理陵墓图案亦获首奖。第三名之范文照,总理陵墓图案获二奖。杨锡宗则获三奖。今次纪念堂图案,获奖者亦不出此三人云。
9月2日《广州民国日报》发布专访报道后,元老们觉得仅以一则新闻报道宣布总理纪念堂图案的评判结果,不免有失郑重、恭谨。遂于1926年9月21日和24日之两天,以“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在《广州民国日报》上郑重其事地刊登了《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征求图案揭晓》的告白:
日前,本会为筹建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及纪念碑,曾登报征求图案。迭承海内外建筑名家惠投佳构,美不胜收。兹经本会聘定美术建筑专家先行发抒评判意见,并于9月1日由本会各委员开评判会议,详加审核,特将结果公布如下:
第一奖 吕彥直君 名誉第一奖 刘福泰君
第二奖 杨锡宗君 名誉第二奖 陈君沛君
第三奖 范文照君 名誉第三奖 张光圻君
孙中山先生广州纪念堂筹备委员会披露
之所以一致评吕彥直设计的图案为首奖,是因为“吕君图案,纯中国建筑式,能保存中国的美术最为特色。
筹备委员会决定依照吕彥直图案建筑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并仿照南京孙中山陵墓建筑监工办法,商准吕彥直担任中山纪念堂、纪念碑建筑师职务。
文献资料来源:   摘自《广州中山纪念堂钩沉》
作者:卢洁峰著
索取号:K878.23/5
本馆校对:戴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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