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原因空挂户不属地段生

    28日,汇聚名校的广州市越秀区公布2012年小学招生政策。记者对比发现,今年的招生政策与去年基本相同,但对人户一致要求更加严格,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宾馆、招待所的都属于空挂户,必须返回父母实际居住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不完全房产者只要居住地唯一也算地段生。据悉,天河区、海珠区、荔湾区等将在明天公布小学一年级招生地段方案。

  部分学校招生计划有变

  据悉,今年广州市小学招生对象为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至今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全市统一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12日至14日,各区交换名单在6月4日前完成,在6月11日派发录取通知单。新生注册时间为6月17日、18日两天。补录只有8月30日一天。

  记者对比去年招生地段方案发现,今年各区学校的招生地段分布基本不变,但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有增减。如越秀区朝天小学今年只招收4个班;天河区华景小学今年由6个班扩招到10个班;荔湾区沙面小学因为新增了两个校区,今年从原来的2个班增加到6个班。

  今年广州市将按照教育部“八禁令”严格控制中小学的跨区择校比例。昨天不少学校负责人表示,今年的择校比例将按照要求控制在10%以内。

  二手房学位可能被统筹

  今年政策明确规定: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对手续完备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且人户一致,只要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该住宅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一手房主只要在当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外来工子女也可有学位

  在外来工子女入学上,越秀区规定在广州市连续居住五年且现居住越秀区半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固定工作和收入来源的来穗务工就业农民的同住子女,以及获得广州市或越秀区政府授予优秀称号的外来工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在空挂户方面,户籍空挂在已永久性拆除的街、巷、楼房,并已作安置的拆迁户;把户籍挂在诸如办公楼、商铺等不符合居住条件的地方及宾馆、招待所的;属集体户口和将户口挂在亲戚、朋友、同事家的,凡属因主观原因造成人户分离或空挂户、搭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应在报名前迅速把户口迁移到小孩的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所在地,使人户一致,并到父母实际居住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因客观因素造成人户分离的,需由相关部门出具不得迁移户口的证明,并到实居地的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租房户籍居民要被统筹

  在租住户方面,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如有小孩在读1—5年级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

  二是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记者了解到,在海珠区长期租赁房屋的,凭广州市房管部门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居住满3年后才能在辖内学校安排学位,未满此年限的租住户居民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文献来源:2012-04-29   羊城晚报-A5

作者:陈晓璇 刘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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