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先生逝世后,粤人即开始募集建筑孙中山纪念堂的经费。1925年3月31日《广州民国日报》刊载了一个《募建孙中山纪念堂开会纪》,文称:
自大元帅逝世后,粤人拟募集五十万元。建筑一规模宏大之孙中山纪念堂及图书馆。以纪念元勋,其募集方法已拟定两种,一开册劝捐,一劝销纪念章。该项纪念章,又分大小两种,即四毫及四毫以上者,其劝销方法,拟效日前慰劳会之劝销方法,由学校团体组织,担任劝销。劝销日期,定为四月九、十、十一、三日。十二日将募集款项,完全扫归。昨三十日下午二时,中央党部募捐部,召集全市学校校长,及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代表一人,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开会,由廖冰筠主席,王祖培提议须组织售章委员会,全场一致通过,随议决该会名称定为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售章委员会。当时并举定广大、岭大、市师、女师、市职、执信,二十四国民、培英、公医大学、培正、一中十一学校担任。该委员会议定,假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办事处云。
1925年4月1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省署筹集纪念堂费》的消息:
西瓜园前商团操场,拟辟孙中山纪念堂及图书馆。此项建筑费,昨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为五十万,由各商团分别设法筹集。现省署方面决定依照中国八年协助粮食救济会办法,凡来署投递呈词者,每呈附加一元,每领出洋护照一纸,附加二元。不日即布告实行云。
在这则消息旁边,还登载了《追掉会募捐队筹商募捐法》的消息:
孙中山先生追掉大会募捐队各队长,于昨三十日,在惠州会馆开联席会议。到会者有胡汉民、廖仲凯、邓泽如、褚民谊、邹殿邦、蒋寿石、林泽丰等十人。由廖仲凯主席,并报告募捐部组织之经过,及募捐办法。经众讨论,兹录议决各案如下:(一)纪念章决定至少每小枚售四角,大枚一元。(二)由商民协会总商会等向商界宣传劝捐。(三)推举捐款保管委员会,经推定军界谭总司令延闿,政界省长胡汉民。学界禇代大学校长民谊,党廖仲凯部长,农界农民协会,工界工人代表会,商界邹会长殿邦。(四)存款中央银行。(五)队长每日将款交至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发还收条,队长将此收条送交保委员会司库,以备将来报告。(六)公推廖仲凯先生司库。(七)制纪念状,分大中小三种,格式凡捐三百元以上者,给大号纪念状一纸,凡捐二百元以上者,给中号纪念状一纸,凡捐一百元以上者,给小号纪念状一纸。(八)每队捐款以一万元为额。(九)每队领捐册一百本。(十)每本捐册定十二页改订五千册。(十一)先限一阅月内将捐册缴回。(十二)由各队长延聘队员将各队员名单送会,由会去函正式聘请。(十三)将各机关比例扣薪一案打销。(十四)香港方面如先施公司马应彪、大新公司蔡昌、永安公司郭泉、广东银行李煜堂。(十五)省城方面,江霞公、梅普芝、林丽生、高冠天。(十六)将今日所议决定于捐款事项报告各队长。开议至五时始宣告散会云。
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严密的募捐办法,如果大家都能按上述“决议”的去做,一个朋之内捐款50万元,应该能够做到。
上述议决是1925年3月30日做出的,其中的第十三条称:“将各机关比例扣薪一案打销。”但从4月2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所刊登的《省署筹集纪念堂专款办法》看,这一决定似乎又被否定了:
省署对于筹集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专款,业经积极进行,兹将现已决定这筹款方法录下:
一、议决职员捐薪。昨一日省署全体职员会议,讨论建筑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方法,旋议决分四种捐薪:(一)科长秘书主任各捐薪一个月。(二)科员特务委员技士各捐薪半月。(三)书记录事捐薪一个月之四分一。(四)杂役捐薪一个月之十分一。
二、布告带取呈费。昨一日省署布告云,为布告事,案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以西瓜园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此项建筑费用,业由追掉会筹备委员会开会议决,分别募捐,共策进行。惟是工程伟大,需款浩繁,尤须筹划经费,以期早日建成,兹定自四月一日起,凡人民来署呈诉事件,每呈带收毫银五元,由本署收发处带收,定为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专款,合行布告各商民人等知悉,须知孙大元帅手造共和,功在民国,允宜一体遵照,共表崇敬热忱,其有交邮递送或非正式官署妄用邮电者,概不受理。此布。
从上述布告看,省署机关积极参加了本次募捐,职员带头捐薪,为全社会起表率作用。
除“职员捐薪”、“布告带取呈费”外,本次募捐主要面向社会,发动全社会捐款——由哀典筹备会发起并推举61人充任募捐队长,分头募捐。当时,“共发出捐册6565本。惟各队长多数为军政各界之领袖,因时局变迁,竟有不知去向者。有人虽存在,而捐册已散失,无从追缴者。此次募捐成绩,固属不好,即发出捐册,亦多不能收回,屡经公告限期结束,实止收回捐册2015本。据各队长缴存中央银行保管款项,计内地捐款粤币184458.5元;港币6039.4元。又海外捐款粤币53859.9元。连同售章队缴存售章粤币8578.6元,总共不过合粤币27万元之谱。
1925年5月30日的《广州民国日报》有这样一则消息:《公安局结束纪念堂捐款》。全文如下:
公安局长吴铁城,以筹建孙中山先生纪念堂捐款各队长,劝募之款,除已呈报截数结束者外,其尚未报结束者,均应从速结束。特令知照,无论多少,限于本月三十日下午二时,带同捐册现款,到本局会计处清缴,不得延误云。
这是1925年“多次公告催缴捐款”中的最后一次。也就是说,本次募捐,从3月31日起,至5月30日止,历时近两个月。社会募捐部分,经再三公告“限期清缴”,最后才勉强收得不足27万元粤币的捐款。其中,乘机贪污、偷逃的,已因时局的变乱而无从查究了。
本次募捐所得款项,全部存入了中央银行。追掉大会后仅两天,哀典筹备会便登报结束工作,并声明其筹建纪念堂未尽事宜,暂归中央党部秘书兼管。当时的省署,工作不能说不认真,政务也是公开的。
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正式成立,汪精卫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当时战事频仍,军饷紧急,前以胡汉民为首的广东革命政府所提出的建孙中山纪念堂、图书馆、中山公园的计划,也就暂且放下了。
自大元帅逝世后,粤人拟募集五十万元。建筑一规模宏大之孙中山纪念堂及图书馆。以纪念元勋,其募集方法已拟定两种,一开册劝捐,一劝销纪念章。该项纪念章,又分大小两种,即四毫及四毫以上者,其劝销方法,拟效日前慰劳会之劝销方法,由学校团体组织,担任劝销。劝销日期,定为四月九、十、十一、三日。十二日将募集款项,完全扫归。昨三十日下午二时,中央党部募捐部,召集全市学校校长,及中等以上学校之学生代表一人,在中央执行委员会开会,由廖冰筠主席,王祖培提议须组织售章委员会,全场一致通过,随议决该会名称定为建筑孙中山先生纪念堂售章委员会。当时并举定广大、岭大、市师、女师、市职、执信,二十四国民、培英、公医大学、培正、一中十一学校担任。该委员会议定,假中央执行委员会为办事处云。
1925年4月1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刊登了《省署筹集纪念堂费》的消息:
西瓜园前商团操场,拟辟孙中山纪念堂及图书馆。此项建筑费,昨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为五十万,由各商团分别设法筹集。现省署方面决定依照中国八年协助粮食救济会办法,凡来署投递呈词者,每呈附加一元,每领出洋护照一纸,附加二元。不日即布告实行云。
在这则消息旁边,还登载了《追掉会募捐队筹商募捐法》的消息:
孙中山先生追掉大会募捐队各队长,于昨三十日,在惠州会馆开联席会议。到会者有胡汉民、廖仲凯、邓泽如、褚民谊、邹殿邦、蒋寿石、林泽丰等十人。由廖仲凯主席,并报告募捐部组织之经过,及募捐办法。经众讨论,兹录议决各案如下:(一)纪念章决定至少每小枚售四角,大枚一元。(二)由商民协会总商会等向商界宣传劝捐。(三)推举捐款保管委员会,经推定军界谭总司令延闿,政界省长胡汉民。学界禇代大学校长民谊,党廖仲凯部长,农界农民协会,工界工人代表会,商界邹会长殿邦。(四)存款中央银行。(五)队长每日将款交至中央银行,由中央银行发还收条,队长将此收条送交保委员会司库,以备将来报告。(六)公推廖仲凯先生司库。(七)制纪念状,分大中小三种,格式凡捐三百元以上者,给大号纪念状一纸,凡捐二百元以上者,给中号纪念状一纸,凡捐一百元以上者,给小号纪念状一纸。(八)每队捐款以一万元为额。(九)每队领捐册一百本。(十)每本捐册定十二页改订五千册。(十一)先限一阅月内将捐册缴回。(十二)由各队长延聘队员将各队员名单送会,由会去函正式聘请。(十三)将各机关比例扣薪一案打销。(十四)香港方面如先施公司马应彪、大新公司蔡昌、永安公司郭泉、广东银行李煜堂。(十五)省城方面,江霞公、梅普芝、林丽生、高冠天。(十六)将今日所议决定于捐款事项报告各队长。开议至五时始宣告散会云。
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严密的募捐办法,如果大家都能按上述“决议”的去做,一个朋之内捐款50万元,应该能够做到。
上述议决是1925年3月30日做出的,其中的第十三条称:“将各机关比例扣薪一案打销。”但从4月2日的《广州民国日报》上所刊登的《省署筹集纪念堂专款办法》看,这一决定似乎又被否定了:
省署对于筹集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专款,业经积极进行,兹将现已决定这筹款方法录下:
一、议决职员捐薪。昨一日省署全体职员会议,讨论建筑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方法,旋议决分四种捐薪:(一)科长秘书主任各捐薪一个月。(二)科员特务委员技士各捐薪半月。(三)书记录事捐薪一个月之四分一。(四)杂役捐薪一个月之十分一。
二、布告带取呈费。昨一日省署布告云,为布告事,案查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议决,以西瓜园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此项建筑费用,业由追掉会筹备委员会开会议决,分别募捐,共策进行。惟是工程伟大,需款浩繁,尤须筹划经费,以期早日建成,兹定自四月一日起,凡人民来署呈诉事件,每呈带收毫银五元,由本署收发处带收,定为建筑孙大元帅纪念堂图书馆专款,合行布告各商民人等知悉,须知孙大元帅手造共和,功在民国,允宜一体遵照,共表崇敬热忱,其有交邮递送或非正式官署妄用邮电者,概不受理。此布。
从上述布告看,省署机关积极参加了本次募捐,职员带头捐薪,为全社会起表率作用。
除“职员捐薪”、“布告带取呈费”外,本次募捐主要面向社会,发动全社会捐款——由哀典筹备会发起并推举61人充任募捐队长,分头募捐。当时,“共发出捐册6565本。惟各队长多数为军政各界之领袖,因时局变迁,竟有不知去向者。有人虽存在,而捐册已散失,无从追缴者。此次募捐成绩,固属不好,即发出捐册,亦多不能收回,屡经公告限期结束,实止收回捐册2015本。据各队长缴存中央银行保管款项,计内地捐款粤币184458.5元;港币6039.4元。又海外捐款粤币53859.9元。连同售章队缴存售章粤币8578.6元,总共不过合粤币27万元之谱。
1925年5月30日的《广州民国日报》有这样一则消息:《公安局结束纪念堂捐款》。全文如下:
公安局长吴铁城,以筹建孙中山先生纪念堂捐款各队长,劝募之款,除已呈报截数结束者外,其尚未报结束者,均应从速结束。特令知照,无论多少,限于本月三十日下午二时,带同捐册现款,到本局会计处清缴,不得延误云。
这是1925年“多次公告催缴捐款”中的最后一次。也就是说,本次募捐,从3月31日起,至5月30日止,历时近两个月。社会募捐部分,经再三公告“限期清缴”,最后才勉强收得不足27万元粤币的捐款。其中,乘机贪污、偷逃的,已因时局的变乱而无从查究了。
本次募捐所得款项,全部存入了中央银行。追掉大会后仅两天,哀典筹备会便登报结束工作,并声明其筹建纪念堂未尽事宜,暂归中央党部秘书兼管。当时的省署,工作不能说不认真,政务也是公开的。
1925年7月1日,广州国民政府正式成立,汪精卫当选为国民政府主席。当时战事频仍,军饷紧急,前以胡汉民为首的广东革命政府所提出的建孙中山纪念堂、图书馆、中山公园的计划,也就暂且放下了。
文献资料来源:2003年   摘自《广州中山纪念堂钩沉》
作者:卢洁峰著
索取号:K878.23/5
本馆校对:戴燕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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