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艳芳”照过相

    1966年夏天,我休班去中山五路“新华电影院”看电影《青春之歌》。散场走出门口,非常幸运地碰见八年前在华师附中读书时几位老同学。阔别八年,话自然多。临别时我们看见马路斜对面的“艳芳”照相馆,就一起过去照相留念。

  那时照相用的机子是个立起来的“大箱子”,一块一面红一面黑的大布盖住。我们在明亮的灯光下坐好站齐,照相师傅把头伸进篷布里,叫我们“自然一点”、“眼看镜头”,之后站在“大箱子”旁,口喊“一二三”,三字出口便闪了一下白光,相就照好了。照相师傅可能看出我们是老友相聚,便建议:“要不要写字留念?”一语惊醒梦中人,我即时写下几个歪歪扭扭的字……

  如果不是当年“艳芳”师傅细心的建议,四十年后的今天重看这张黑白照片时,谁又能记得起是1966年5月21日照的呢!啊!谢谢“艳芳”师傅。这家当时广州最闻名的“艳芳”,如今已经不见在原地了,但每当我看见照片时便想起了她。

文献来源:2009-04-12   羊城晚报-B3

作者:邓世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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