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夏令 实习生 何静怡) 新河浦小洋楼不拆了,业主高兴了,开发商发愁了。这块地何去何从,开发商如何补偿,成了大家关注的热点。有业主建议,烂尾地不一定要重建小楼,建成公园绿地更“益街坊”。也有已拆洋楼的业主希望退回拆迁款回迁。对于开发商的补偿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按开发商已投入的金额进行协商即可,无需将所谓“预期收益”考虑进去。
未拆楼业主:望烂尾地建小公园
听说新河浦的小洋楼不拆了,瓦窑旧前街的业主谭先生十分高兴。在感谢政府之余,他表示,如果政府收回地块,不一定非要重建已拆的小洋楼,可以考虑根据周边风貌,把烂尾地建成公园绿地或者居民休闲区。“我们这附近都没有公园绿地,按照现在社区配套的要求,应该建一个公园,供周围居民休闲活动。”谭先生说。
对于那些已拆迁的小洋楼业主的去向,谭先生表示,他们大多都是华侨后裔,基本上都出国了。比如烂尾地旁边那栋400多平方米的花园洋房的业主余先生,现在就去了加拿大。“就是因为这样,这些楼才拆得这么容易。”谭先生感慨地说。
已拆楼业主:愿意退拆迁款后回迁
昨日,记者致电加拿大的余先生,听到政府将收回地块,重建洋楼的消息,他并没有像谭先生那样兴奋。“剩下来的房子不拆了,是那些业主争取到了自己的权益。我们的已经拆了,再讲什么都没有意思了。”
虽说不想再管那里的事了,但当记者提出,如果政府重建余先生家的小洋楼,同意他在退回拆迁款的情况下回迁,他是否愿意回去时,余先生毫不犹豫地说“当然愿意!”但继而又表示“哪有这样的好事,这是奢望”。
黄金地段变烂尾地因官司不断
记者昨日获悉,这块地上的纠纷实在不少。记者了解到,早在1994年10月10日,广州白云山天心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广源工程公司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对天心制药位于东山区龟岗大马路江岭下街东侧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
根据合同约定,由天心制药负责提供开发用地及办理有关手续,中行负责提供开发资金,广源公司负责具体开发建设,天心制药可取得3000万元迁厂费,商品房建成后,三方可分得相应建筑面积的房产及车位。天心制药已于1994年10月依约取得3000万元迁厂费。但由于项目开发过程出现纠纷而最终项目无法进行正常开发。2004年8月,中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认为当时签订的《合作开发合同》属无效合同,并要求天心制药退回中行3000万元迁厂费。而就在2004年,中院对该地块进行了拍卖,杰星实业有限公司接手。
而一名自称是杰星公司股东之一的陈姓男子则告诉记者,“杰星公司”的法人代表叫吴续新,是广州本地人。
然而, 吴续新拿到地皮后没有钱开发,便向四五个人筹集资金准备开发该地。大家先后投了不少钱进去,“现在政府说不准建楼,土地要是被收回我们就惨透了。”
文献来源:2009-09-19    信息时报-A09
作者:夏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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