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没有安装平安钟的独居老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保证每天有人跟踪访视。昨日,《越秀区独居老人管理服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台,要求对居住在越秀区内、年满60周岁的7大类独居老人进行每天跟踪访视等。
“三无”孤老免费装平安钟
对于具有越秀区户籍的在册救济“三无”孤老、优抚孤老、低保、低收入户中的独居老人以及其他80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办法》指出,将全额资助免费安装平安钟,并每月资助服务费及基本通话费。而对于具有越秀区户籍的民政代管及无军籍退休孤老、社会化管理的孤老以及其他60~79周岁的独居老人,资助70%的初装费安装平安钟,其余30%的初装费及每月服务费、通话费由使用人自付。
每天有人访视独居老人
《办法》还指出,对于已经安装平安钟的用户,呼援服务中心要每天电话访问一次;对于没有安装平安钟的独居老人,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要积极整合资源,采取上门访视或电话问候的社区巡查办法,保证每天有人跟踪访视独居老人。同时,对于民政服务对象中的所有在册救济“三无”孤老、优抚孤老、民政代管及无军籍退休孤老、低保低收入户中的独居老人,不论其有无安装平安钟,社区居委会要每天巡查一次,掌握服务对象的基本情况。
而对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中的社会化管理孤老,不论其有无安装平安钟,社区助老员要每天巡查一次。
巡查不力将被追究责任
《办法》指出,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社区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应立即派人上门处理。如有必要,应根据服务对象身份逐级向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汇报。而对于新增的独居老人,街道应及时了解其服务需求,根据其身份分别向区民政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如果未按照定人定岗定时落实巡查工作的或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未能及时处理的等,将都依照现行的相关管理制度追究责任。
七类人员:
1.在册救济的“三无”孤老;
2.优抚孤老;
3.民政代管及无军籍退休孤老;
4.低保、低收入户中的独居老人;
5.社会化管理的独居特殊人员;
6.有家庭但是独自居住的老人;
7.居住在本区但户籍不在本区的老人。
文献来源:2009-09-16   信息时报-A10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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