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共文明仅为“良”

    “广州公共文明指数摸底测评总分为75分,仅为良。”昨日上午,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通报了广州市开展公共文明指数摸底测评情况,并就广州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题月活动和迎接2009年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常委、市文明委常务副主任、市委宣传部部长、市创建工作协调小组常务副组长王晓玲出席并讲话。

  为了摸清广州市公共文明状况,市创建办、国家统计局广州调查队于5月15日~20日开展了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摸底测评工作。此次公共文明指数摸底测评采取实地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2个区(县级市)的“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反映市民公共文明水平的项目以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道德模范评选、社会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活动、文明办机构设置等中央文明委今年部署的重点工作进行综合测评。

  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满分为100分。经统计,广州公共文明指数摸底测评总分为75分。总分最高的是番禺区,共获得83.61分,排第一。

  从测评结果看,广大市民有很强的公民意识,对城市公共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城市的空气、水等环境质量更加看重。此外,广大市民对公共场合个人不文明行为的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对形成友善融洽的人际关系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有很高期待。

文献来源:2009-05-23   信息时报-A09

作者:黄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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