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城管分局日前会同黄花岗街道办事处、越秀区规划局、越秀区公安分局、越秀区工商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先烈中路81号大院临太和岗路和先烈路科贸街E栋违法建设共计2981.6平方米依法实施强制拆除,这是越秀区“创意大道”项目核心区前期整治所涉面积最大的一宗违法建设。
被拆除的科贸街E栋是广东省地震局和广州黄花岗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于1993年5月经广州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的临时建筑。越秀城管分局经调查取证并征求规划部门意见,认定上述2981.6平方米临时建筑已超过两年使用期,属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依法应予拆除。
文献来源:2009-02-09   广州日报-A17
作者: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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