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前期广州商业文化及其社会意义
商业文化是商业领域的生产与生活方式。微观上的商业文化是商业经营管理者在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统一体,宏观上的商业文化则是城市中占主导产业地位的商业与文化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相互作用的产物。具体而言,商业文化主要包括商品文化、商业制度文化、商业营销文化以及商业环境文化[1]。
广州素有“千年商都”之美誉,早在秦汉时期,岭南地区就有频繁的海上贸易,商业文化也应运而生。到了民国时期,广州已经发展成相当繁荣的商业城市。
30年代初期,广州工商业同业公会120个,市区内经登记的商铺有35946家,形成有3个专业的商业区。民国前期广州商业网点之密集,商业街区之专业,商业文化之璀璨,在中国商业发展史上大放异彩,商品经济的繁荣带来商业文化的繁荣,并产生深远的社会影响。
一、商品文化
商品作为一种载体,是商业文化的基础。民国前期,广州商品市场“土洋混杂”,异彩纷呈。据1930年代的统计,广州市区内的商铺,有中西药、生草药店1600多家,粮店910家,饮食店910家,鞋帽店600多家,土洋杂货店543家,竹木器店500多家,电器店241家,钟表店100家,绸缎店263家,土洋布匹店198家,土布店188家,棉纱花纱店29家,丝业店41家,军服店48家,成衣店218家,铜铁器具店427家,西服店113家[2]等。这些商铺经营的商品反映出一个特点,那就是华洋结合。既有专门的传统手工业商品如土布店,也有在主营传统商品的基础上拓展兼营洋货的商品。早在1819年,广州已有一批布商小贩,专营或兼营英国洋行棉布的买卖。至1880年代,广州这类专营或兼营洋货的批发店,有万安隆、马贞记、万和、万生等,集中在长寿里、同兴街一带。民国初期,专营或兼营洋货的商铺更为普遍。以纺织品商品为例,始创于1902年的九同章绸缎店在纺织业内最有影响,创建初名盛记布店,只经营棉布。后来增加丝绸经营。1930年,九同章迁入高第街,除了经营丝绸布匹之外,开始兼营加工西服和出租男女结婚礼服等。
民国前期,广州先后出现真光、先施、大新、永安、美华等大型百货公司,商品中以国货为主,还有不少直接从美国、日本、香港等地引进的货品,并实习多元化经营。开业于1914年的先施公司是当时广州最大的百货公司,附设有东亚大酒店、汽水厂、化妆品厂、皮鞋厂、饼干厂、玻璃厂、信托银行、人寿保险公司等企业,成为国内最早的百货集团公司。这些大型百货公司,仿效法国“零售业革命”的销售方式,将吃、穿、用等商品集于一体,很受消费者的欢迎。洋货在广州商品市场的大量流通,传播了西方的商品文化,鲜明地反映出中西商品文化的交流和碰撞,对于广州人接纳西方商业观和消费观,也具有潜移默化的引导作用。这一时期的商品文化还有一点不容忽视,即是民族工业开始兴起,并生产出品类繁多的“广货”,通过包销与寄售的方式开始参与到商品市场。如民国初期开办的亚洲汽水厂,1916年成立的马玉山糖果饼干公司,1920年建厂的源昌肥皂厂,1928年开办的兴华电池厂,1931年创办的天工布厂等等。外省的商品则以上海货品为主。
二、商业制度文化
商业制度文化是商业经营实体在管理实践中产生和培育出的一种文化现象,服务于商业企业的经营目标。商业制度文化包括商业经营方式、组织结构、管理规章等内容。
广州传统的商业,最初是独资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商业,以杂货店等小本营生为主要商业业态,组织结构比较简单。到了近代,随着西方商业制度文化的渐进,广州传统商业开始出现股份制经营。这种经营方式在广州的茶楼业较为突出。广州茶楼行业,从晚清的二厘馆、茶居、花酌馆逐渐发展到民国初期的茶楼,在饮食行业中资金需求最为庞大,因此,绝大多数茶楼一般都有几位创办人。当时,在广州同时拥有三四家茶楼的股东很多,如茶楼王谭新义、谭晴波、谭杰南、谭伯益、招桂庭、谭许、江进等等。茶楼面向社会招股,并形成行规,必须尊重股东利益,创办人没有工资,只有年终盈利分红,一般分配的方法是在纯益中提出15-20%作为花红,其余按股均分[3]。老茶楼的最高决策人是司理。司理人的职权很大,创办人不能干预其经营管理权,因此,对司理人的选择非常慎重和严格,主要看能力是否胜任,完全不靠私人情面。很明显,广州晚清老茶楼的经营方式已经非常接近于现代的企业管理,其组织结构甚至突破了任人唯亲的传统家族式管理,与现代股份制企业聘任职业经理人进行经营管理的组织形式非常类似。
1920年代前后,比较正规的商业股份公司开始在广州房地产业、旅馆业等行业中出现。1919年,华侨集资创办嘉南堂置业公司,在太平南(今人民南)路建起办公楼,以投资房地产为主要业务;华侨陈汉子、曾诗传、伍瑞龙、叶崇濂等集资合股开办民星置业公司,1923年起,先后在惠福西、纸行路等地建房出售[4];华侨冯达纯与美洲归侨张椿荣、莫超福等集资白银30万两,在万福路买地建楼,成立南华置业公司。这些房地产公司的诞生,得益于华侨对广州房地产业的投资,同时,华侨也将西方股份制商业公司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如董事会决策制等引进广州。据相关资料,20世纪20年代,广州大小报纸、电台纷纷报道,南华置业公司决定在广州西濠口投资兴建一座8层大楼,名字拟为“南华第一楼”,但在大厦即将建成之际,南华公司董事会突然召集主要股东紧急会议,经过股东反复讨论,最终,会议表决,将原用作写字楼出租用途的南华第一楼改建为高级酒店,兼营中西餐。于是,1927年,“南华第一楼”变身为“新亚大酒店”,在西濠口隆重开业,并依靠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和优质的服务名扬东南亚[5]。这一段史实,恰好证实了具有真正现代意义的商业股份制度在广州的发展。
管理规章制度,是体现商业制度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国前期,随着现代商业股份制度的不断发展,一些商业企业开始引入西方的企业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系统的培训。例如新亚大酒店,规定职工上下班不得乘坐电梯,不能从正门出入,不得嬉笑打闹,不得从事任何与本职无关的工作,还要求每个职工加入“耶稣会”。1914年成立的先施公司附设东亚大酒店则对职工实习教管结合,内设“德育部”(动员职工接受基督思想),“智育部”(举办夜学讲授商业技术知识)、“惠爱会”(职工集资储蓄互助)。尤其是智育部,开设了语言班、礼仪班等等,受到职工的欢迎。总体来看,这些管理规章具有明显的西方文化痕迹,西方的宗教思想、语言文化、生活方式等通过商业管理的模式,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广州的社会。
三、商业营销文化
将商品以特定的价格、适当的方式销售出去,并以此盈利,这应当是商业的核心。因此,营销文化可谓商业文化的重心。
民国前期,广州商界的营销,一方面继续了广州传统商业的销售理念、销售手法,另一方面,也效仿西方商业营销的长处。其中,利用“文化”因素宣传推广商品,是民国前期商业营销的一个特点,即既有传统征文、征诗等“另类”广告,也有利用报纸等文化媒介刊登广告。1937年,位于长堤的爱群大厦竣工,为扩大宣传与永久纪念,酒店经营方以《爱群开业对广州市繁荣有何关系》为题,向海内外征集酒店开幕词,并承诺获得第一名者除了奖金之外,还可携眷免费入住3个月。一时间应者如云,最后花县炭步龙起规夺冠,其文镌刻于爱群14楼。爱群也因之声名日盛。老广州“酒楼大王”陈福畴经营西园时,也在报刊上刊登文告,以《西园酒家古木棉》为题,向全省征诗文。数月内市民广为传达这则新闻,西园也因此名满广州。至于报刊广告则更为普遍。民国前期,广州绅商纷纷参与办报,以致西关文澜书院附近报刊林立。利用报纸这一平台,商人们除了发出群体声音、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还通过办报来营销商品,甚至进行激励的商业竞争。例如,南洋兄弟烟草公司1918年创办《天声日报》,除刊登新闻、副刊之外,还为南洋公司的产品大作宣传,以国货相号召,拒登英美公司的产品广告。为此,英美烟草公司也在广州创办《广东日报》,与南洋公司抗衡[6]。商业与文化的结合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密程度,体现了深具岭南地区特点的商业营销文化。
广州商界经营素有创新之举。1915年,百年老字号致美斋传到第9代刘养年之手,刘氏除了重新设计文德路铺面之外,又在店门口放一方小石磨,当街销售“小磨香油”,以香味驱逐污秽,又以香气扑鼻吸引观者,使得店铺常年畅旺。1928年,高第街洋服世家子弟潘应元在大南路开设明星洋服店,制作新式婚礼服,他联合酒楼、照相店、出租汽车公司、洋乐队、花店等,实行“婚礼一条龙”服务,可谓开创了联合营销的先河。
此外,民国前期的商业营销还重视营业员的选拔和培训,特别是鼓励任用女营业员。先施公司创始人马应彪的夫人霍庆堂,就曾经亲自出任售货员,并带出广州第一批百货业女售货员,此举可谓开社会风气之先,它不仅突破了封建道德对妇女的束缚,而且改写了几千年来广州妇女的就业状况,女性作为独立个体的职业人开始出现在商业领域。随后,1930年代,公园前出现了广州首家女子理发店——木兰女子理发店,理发师全部为女性。抗战胜利后,广州的茶楼业也开始正式招聘女员工。
四、商业环境文化
商业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件环境。所谓商业软环境,笔者认为主要指贯穿于商业活动之中的商业精神。诚、信、义、勤、俭等中国传统商业伦理精神,构成了近代广州商业软环境的基本组成部分,但广州自古以来对外贸易长盛不衰,兼其比邻港澳的独特的地理位置,西方商业理念中的创新意识、信息意识、效率意识等,很早就渐进入广州商业发展。民国前期,随着华侨在广州商业领域的投资,西方的商业精神在广州商业领域体现得尤为突出,铸就了广州典型的商业软环境。
在商业硬件环境上,民国前期的商家积极引进复合型商业业态,迎合消费者多样化消费需求,这在百货业中尤为突出。1914年成立的先施百货公司楼高5层,特设天台为游乐场,有粤剧、杂技、歌舞等演出,成为当时国内首家集购物和娱乐于一体的商店。先施还仿效法国“商业零售革命”,在国内首创明码实价、商橱陈列、分柜销售等新型商业经营手法。1918年,参股先施公司的蔡兴、蔡昌兄弟在西堤一带(今南方大厦旧址)开设人称“城外大新”的百货公司,除经营百货外,还有亚洲酒店、觉天酒家、天台游乐场以及理发部、照相部、验眼配镜部、浴室等。[7]
近代广州商业文化的演变和发展,对当时广州的经济、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和重大的历史意义。商业文化的活跃,推动广州社会经济的发展,丰富和改善了市民的物质生活,并引导城市市民生活方式趋向文明与现代化。广州商业文化的更新,传播了西方文明,为当时的广州人民提供了新思想、新观念、新视野,开创了新的社会风气,有力地推动着广州经济社会的文明进程。
注释:
[1]商业文化是(原商业部长)胡平80年代后期提出的一个概念,他在《商业文化的内涵》一文对商业文化6个方面内容作出阐释。本文所讨论的商业文化内涵仅从商品文化、商业制度、商业营销及商业环境角度进行集中分析。
[2]龚伯洪著:《商都广州》,第188页,广东省地图出版社1999年出版。
[3]冯明泉:富有地方特色的广州茶楼业,广州文史。
[4]《广州市志•人物志》,第399页。
[5]越秀区政协:《商海千年说越秀--越秀商业老字号》,第116页。花城出版社2009年3月版。
[6]同上2,第179页。
[7]同上2,第193页。

文献资料来源:2012年11月   摘自《广州学与广府文化》

作者:张丽蓉;广州市人民政府参事室,广州市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编著

索取号:G122/55

本馆校对:黄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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