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女皇武则天是极好的文学题材,历代小说、戏剧都有体现,当今影视作品也屡演不衰。对于宫廷戏,观众感兴趣的,无非权力斗争和香艳的后宫逸闻。粤剧《武则天》,就曾因“有伤风化”,在民国期间受到审查与删戏。
民国的戏剧审查制度,是政府普及教育、破除迷信、开化民智之新风尚的重要体现。在戏剧戏曲发展的长河中,民国是中国传统戏剧从农村融入城市的关键时期。
元明清小说戏曲屡屡遭禁
传统戏剧戏曲表演以戏班制为基础,观众喜欢看什么戏,戏班就演什么戏。各班有各班的名角,每个名角又有自己的首本名戏。才子佳人、良才将相,粉墨登场,开台谢幕。天时地利所趋,风光潦倒由人。
那么这些戏班是不是就完全自由,没有“管理部门”呢?并非如此。
历朝历代,权贵干涉文艺创作的事情都不鲜见。粤剧观众都熟悉红线女、马师曾经典剧目《关汉卿》中的一幕。阿合马派人逼迫关汉卿改词曲。来人说:“明天再演,曲词必须改过来。不许含糊。戏定要演,戏又要改,不演不改,当心你的脑袋。”旁人劝关汉卿:“大丈夫能屈能伸,改一改曲词,也不是什么难事。”朱帘秀却说:“此剧宁可不要做,词曲断难动分毫。汉卿不用心焦躁,青楼红粉惯风涛,重担千斤由我负,你快马加鞭远奔逃。”关汉卿说:“人必不离,戏必不改,拼之同掷头颅。”
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 认为:“元、明、清小说戏曲作者大都是接触下层社会的知识分子和民间艺人,他们利用感情丰富的笔触,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激励人民进行反抗和斗争,这就引起封建统治阶级的惊慌不安,对小说戏曲实行严厉禁毁的政策。”
《武则天》可以演,但不能调情
相比起古代统治阶级对文艺创作的打压,民国时期改良戏剧、审查戏剧的做法,则相对开明,其出发点并不完全是消除反对的声音,而是政府普及教育、破除迷信、开化民智的决心使然。
据民国《广州年鉴》中的《广州市准禁演戏剧一览表》显示,“凤来仪班”上演《武则天》,有两场戏被戏剧审查委员会要求改戏。包括第四场,陶季丹调戏狄仁杰,第七场,冯怀义为武媚娘诊脉调情。这两场戏都有伤风化,要删掉才能演出。
“月团圆班”上演《难忍相思泪》,二子争相向公主求婚的一场戏,语言和动作都较为粗俗,要修改。
“日日升班”演《金蝴蝶》,“戏叔”一场也被禁演。
“调情戏”删改后,或许还可以上演,而很多迷信色彩较浓的神话剧则直接被禁演,如《观音出世》、《开辟天地》、《打劫阴司路》等。
当时的粤剧演出有不少粗制滥造、内容粗俗的剧目。1929年驱魙《论粤剧》提到,粤剧无非是“私定终身后花园,公子落难中状元”。为吸引观众,戏班一度加入色情与恐怖元素,什么古代淫妃、杀人取心,观众新奇一时也就厌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又兴起神话剧,千奇百怪,翻云覆雨。
这些题材的戏剧,并不符合政府提倡科学、废除旧象、鼓励革命的风向,从艺术角度上说,也不高级。
此时戏剧演出从农村走向城市,除了剧目上的改良,表演风格也体现出城乡有别。
粤剧例戏《香花山大贺寿》是草台戏班在农村常演的剧目,每演到观音下谕向人间撒钱,舞台上就挂起一个大仙桃。仙桃打开,坐在里面的仙女就向观众撒钱。这个节目在农村地区很受欢迎。来到城市演出,撒钱就很容易引起混乱,成为治安隐患,因而被禁演。
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一文指出:“传统戏剧离开乡村进入城市,原有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被打破了,需要建立新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正在兴起的广州市政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传统戏剧的这种变革要求,深刻地影响了广州演剧的城市化进程。”
有了戏剧审查委员会以后
所有剧本必须送审才能公演
民国期间对戏剧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早在民国初年,广东省政府就设立督学局。督学局有专人负责巡视各戏院上演的剧目,发现问题随时报告,整改不合格的就吊销执照。
1926年民国政府宣布,广州市内剧院无论演什么戏,开场前都要悬挂“总理遗像”,并朗读“总理遗嘱”,朗读时需全体起立。同年,广州市政厅批准设立戏剧审查委员会,由新旧戏剧专家、教育家、记者共二十一人组成,委员会主席是教育局局长。委员会鼓励剧团编演革命新剧,为改造社会和促进国民革命出力。戏剧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取缔新旧戏剧条例》,戏剧禁演的内容有:化妆或歌词诲淫诲盗、残忍杀人、神怪迷信、有诈骗意味、有不正当广告、危害社会道德或治安等。
戏剧改良委员会提出了改良戏剧的十大原则:提倡科学民主,破除宗教思想的谬见;戏剧作品应表现帝国主义侵略政策之凶暴残忍,以促进民众参加国民革命的决心;提倡民主政治,打破封建思想,消减阶级观念,培养民众参与政治的能力;提倡勤俭互助,打破骄奢自私;提倡人类幸福均等,反对特权;批判社会恶癖,引导民众从事于有用之职业,趋向正当之娱乐;提倡男女平等,反对纳妾宿娼;提倡自由婚姻,打破买卖婚姻;鼓励青年积极向上、独立奋斗,挽回厌世自杀之颓风,增进人生兴味;提倡人类发育之自由权,反对野蛮损害身体。
戏剧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广州市内上演的所有锣鼓戏、白话戏、影画戏、傀儡戏及其他戏剧。时任社会局局长简又文认为戏剧、影画、歌曲和社会风化的关系很大,提出把审查委员会划归社会局主管,更名为“广州市戏剧影画歌曲审查委员会”。自此,所有戏剧、电影、杂剧均在审查之列。
有了戏剧审查委员会以后,所有剧本必须送审才能公演。1930年 《广州市市政公报》显示,《妖光侠影》、《魔缘动佛心》等戏被禁演,《雪国耻》等戏获得奖励。1933年5月至1934年5月,广州市内准演剧目196个,禁演剧目76个。(本段数字摘自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
民国政府一方面在内容上对戏剧进行审查和管理,一方面也在硬件上大兴土木,修建平民戏院影院,扶持戏剧发展。当时不少公园里都有小型戏台或可供唱曲的场地,市民的文化娱乐大大丰富。传统戏剧演出场所开始从大户人家的戏台、乡村庙台向城市商业性的演出场所转变,行业中介开始出现,戏剧逐渐向城市化过渡。民国政府“从戏剧的限制者、禁毁者,转变为戏剧的引导者、规范者和服务者,市政府对戏剧的管理意识逐渐加强,戏剧的城市化程度也愈来愈高”。(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
政府除了审查演出内容,还全面规范演出场所,如规范票价、制定演出承办程序。卫生局还制定了详细的《广州市卫生局修正取缔戏院章程》,规定戏院要按时打扫座椅和厕所,要保持食物及餐具的清洁,观众不得随地吐痰,应文明看戏。
民国的戏剧审查制度,是政府普及教育、破除迷信、开化民智之新风尚的重要体现。在戏剧戏曲发展的长河中,民国是中国传统戏剧从农村融入城市的关键时期。
元明清小说戏曲屡屡遭禁
传统戏剧戏曲表演以戏班制为基础,观众喜欢看什么戏,戏班就演什么戏。各班有各班的名角,每个名角又有自己的首本名戏。才子佳人、良才将相,粉墨登场,开台谢幕。天时地利所趋,风光潦倒由人。
那么这些戏班是不是就完全自由,没有“管理部门”呢?并非如此。
历朝历代,权贵干涉文艺创作的事情都不鲜见。粤剧观众都熟悉红线女、马师曾经典剧目《关汉卿》中的一幕。阿合马派人逼迫关汉卿改词曲。来人说:“明天再演,曲词必须改过来。不许含糊。戏定要演,戏又要改,不演不改,当心你的脑袋。”旁人劝关汉卿:“大丈夫能屈能伸,改一改曲词,也不是什么难事。”朱帘秀却说:“此剧宁可不要做,词曲断难动分毫。汉卿不用心焦躁,青楼红粉惯风涛,重担千斤由我负,你快马加鞭远奔逃。”关汉卿说:“人必不离,戏必不改,拼之同掷头颅。”
王利器《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 认为:“元、明、清小说戏曲作者大都是接触下层社会的知识分子和民间艺人,他们利用感情丰富的笔触,揭露封建统治阶级对人民的压迫和剥削,激励人民进行反抗和斗争,这就引起封建统治阶级的惊慌不安,对小说戏曲实行严厉禁毁的政策。”
《武则天》可以演,但不能调情
相比起古代统治阶级对文艺创作的打压,民国时期改良戏剧、审查戏剧的做法,则相对开明,其出发点并不完全是消除反对的声音,而是政府普及教育、破除迷信、开化民智的决心使然。
据民国《广州年鉴》中的《广州市准禁演戏剧一览表》显示,“凤来仪班”上演《武则天》,有两场戏被戏剧审查委员会要求改戏。包括第四场,陶季丹调戏狄仁杰,第七场,冯怀义为武媚娘诊脉调情。这两场戏都有伤风化,要删掉才能演出。
“月团圆班”上演《难忍相思泪》,二子争相向公主求婚的一场戏,语言和动作都较为粗俗,要修改。
“日日升班”演《金蝴蝶》,“戏叔”一场也被禁演。
“调情戏”删改后,或许还可以上演,而很多迷信色彩较浓的神话剧则直接被禁演,如《观音出世》、《开辟天地》、《打劫阴司路》等。
当时的粤剧演出有不少粗制滥造、内容粗俗的剧目。1929年驱魙《论粤剧》提到,粤剧无非是“私定终身后花园,公子落难中状元”。为吸引观众,戏班一度加入色情与恐怖元素,什么古代淫妃、杀人取心,观众新奇一时也就厌了。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又兴起神话剧,千奇百怪,翻云覆雨。
这些题材的戏剧,并不符合政府提倡科学、废除旧象、鼓励革命的风向,从艺术角度上说,也不高级。
此时戏剧演出从农村走向城市,除了剧目上的改良,表演风格也体现出城乡有别。
粤剧例戏《香花山大贺寿》是草台戏班在农村常演的剧目,每演到观音下谕向人间撒钱,舞台上就挂起一个大仙桃。仙桃打开,坐在里面的仙女就向观众撒钱。这个节目在农村地区很受欢迎。来到城市演出,撒钱就很容易引起混乱,成为治安隐患,因而被禁演。
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一文指出:“传统戏剧离开乡村进入城市,原有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被打破了,需要建立新的演剧形态、功能和秩序。正在兴起的广州市政建设在某种程度上契合了传统戏剧的这种变革要求,深刻地影响了广州演剧的城市化进程。”
有了戏剧审查委员会以后
所有剧本必须送审才能公演
民国期间对戏剧的审查还是比较严格的。早在民国初年,广东省政府就设立督学局。督学局有专人负责巡视各戏院上演的剧目,发现问题随时报告,整改不合格的就吊销执照。
1926年民国政府宣布,广州市内剧院无论演什么戏,开场前都要悬挂“总理遗像”,并朗读“总理遗嘱”,朗读时需全体起立。同年,广州市政厅批准设立戏剧审查委员会,由新旧戏剧专家、教育家、记者共二十一人组成,委员会主席是教育局局长。委员会鼓励剧团编演革命新剧,为改造社会和促进国民革命出力。戏剧审查委员会制定了《广州市教育局取缔新旧戏剧条例》,戏剧禁演的内容有:化妆或歌词诲淫诲盗、残忍杀人、神怪迷信、有诈骗意味、有不正当广告、危害社会道德或治安等。
戏剧改良委员会提出了改良戏剧的十大原则:提倡科学民主,破除宗教思想的谬见;戏剧作品应表现帝国主义侵略政策之凶暴残忍,以促进民众参加国民革命的决心;提倡民主政治,打破封建思想,消减阶级观念,培养民众参与政治的能力;提倡勤俭互助,打破骄奢自私;提倡人类幸福均等,反对特权;批判社会恶癖,引导民众从事于有用之职业,趋向正当之娱乐;提倡男女平等,反对纳妾宿娼;提倡自由婚姻,打破买卖婚姻;鼓励青年积极向上、独立奋斗,挽回厌世自杀之颓风,增进人生兴味;提倡人类发育之自由权,反对野蛮损害身体。
戏剧审查委员会的审查范围包括广州市内上演的所有锣鼓戏、白话戏、影画戏、傀儡戏及其他戏剧。时任社会局局长简又文认为戏剧、影画、歌曲和社会风化的关系很大,提出把审查委员会划归社会局主管,更名为“广州市戏剧影画歌曲审查委员会”。自此,所有戏剧、电影、杂剧均在审查之列。
有了戏剧审查委员会以后,所有剧本必须送审才能公演。1930年 《广州市市政公报》显示,《妖光侠影》、《魔缘动佛心》等戏被禁演,《雪国耻》等戏获得奖励。1933年5月至1934年5月,广州市内准演剧目196个,禁演剧目76个。(本段数字摘自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
民国政府一方面在内容上对戏剧进行审查和管理,一方面也在硬件上大兴土木,修建平民戏院影院,扶持戏剧发展。当时不少公园里都有小型戏台或可供唱曲的场地,市民的文化娱乐大大丰富。传统戏剧演出场所开始从大户人家的戏台、乡村庙台向城市商业性的演出场所转变,行业中介开始出现,戏剧逐渐向城市化过渡。民国政府“从戏剧的限制者、禁毁者,转变为戏剧的引导者、规范者和服务者,市政府对戏剧的管理意识逐渐加强,戏剧的城市化程度也愈来愈高”。(宋俊华、黄纯《民国时期广州市政府的戏剧管理 ——以<广州市市政公报>中的戏剧史料为对象》)
政府除了审查演出内容,还全面规范演出场所,如规范票价、制定演出承办程序。卫生局还制定了详细的《广州市卫生局修正取缔戏院章程》,规定戏院要按时打扫座椅和厕所,要保持食物及餐具的清洁,观众不得随地吐痰,应文明看戏。
文献资料来源:2015-07-03   新快报-A42
作者:钟哲平
索取号: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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