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诞生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民间音乐,本来有个很恰当的名称,曰“粤乐”,但新中国成立以后,本地人却在不知不觉间多随外省人称之为“广东音乐”。由粤乐一代宗师吕文成研制出的吕氏二胡,原也有个很恰当的名称,曰“粤胡”,也是在新中国成立后,本地人在不知不觉间随外省民族乐团(队)称之为“高胡”。一个人或一种事物有多个名称是正常的事,但其中必有一个是最重要或最优的。近十多年来,广东多位研究粤乐的专家一致认为,“广东音乐”和“高胡”的名称,虽不属错,却不理想,而提倡今后在不否定继续使用“广东音乐”和“高胡”的名称的前提下,多使用粤乐、粤胡的本名。现把这个理由概述于下。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已出现“粤乐”的名称了,其时有《粤乐新声》、《粤乐精华》、《粤乐荟萃》、《袖珍粤乐选》等琴谱曲集,就是以“粤乐”冠名的,只是未被普遍使用。粤乐从19世纪中晚期形成乐种至20世纪50年代前,通常被称为“谱子”;民间和职业乐师演奏,一般称为“玩音乐”或“奏谱子”。
“广东音乐”的名称据查是由上海人最先叫起来的。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吕文成、尹自重、何大傻、钱广仁、陈德钜、杨祖荣、高毓彭等一大批粤乐名家曾或长或短的时间在上海旅居,他们进行粤乐活动的场所中华音乐社和上海精武体育会音乐部,同时也有江南丝竹乐活动,两者常互相交流切磋。上海乐师为把两种音乐作出区别,就把广东乐师演奏的音乐称为“广东音乐”。这一时期,各地的广播电台播出的粤乐因深受听众欢迎而有很高的收视率。当年的粤乐唱片更大行其道,在全国各地广受人民群众的喜爱。那时的唱片是没有标明乐种名称的,只泛称“音乐片”。这样,外省的人民群众听到的这类乐曲,都不知道属什么音乐,但都知道是来自广东的,于是就称之为“广东音乐”了。
但粤乐这个名称更简练、准确、贴切,理由是广东省有三大戏曲剧种和三大民间乐种,在潮语地区的戏曲称潮剧、民间音乐称潮乐;在客语地区的戏曲称汉剧、民间音乐称汉乐;在粤语地区的戏剧、曲艺称粤剧、粤曲,那么,把粤语地区的民间音乐称为粤乐,既统一规范,又顺理成章。
反观“广东音乐”的名称,是必须加引号才能成为特定乐种的名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严格来说,是不合适和不规范的。若不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出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人们就不可能清楚了解这到底是广东全省音乐的泛称抑或是作为单一乐种的专称。从事音乐研究的专业人员,是很重视乐种名称的准确性的,原广东民间音乐研究室主办的《民族民间音乐》季刊中,凡出现“广东音乐”名称,以及专业音乐研究人员所写的文章中的“广东音乐”,全是加有引号的。但对于非专业音乐研究人士、新闻出版等传媒单位,以及音乐界本身的大多数人士,在使用“广东音乐”名称时,大都不注意要加上引号的。
为什么新中国建立后人们会在不知不觉间把粤乐称为“广东音乐”呢?其始因主要在于1953年广州市文化局刚成立时,两位外省籍正副局长为了弘扬粤乐,把分散于省市各艺术单位的粤乐精英人才集中起来,成立了一个广东音乐研究组,1956年升格为广东民间音乐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被集中的粤乐家们取得显著成绩,出版了两册粤乐曲集,以“广东音乐”命名。其后灌制的一大批高质量的唱片,也以广东音乐标名畅销各地。因从广东音乐研究组到广东民间音乐团集中了全省粤乐尖子人才,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故这批粤乐家一经启用“广东音乐”的名称,不仅在本地,同时也带动港澳和海外的粤乐社团和粤乐爱好者也逐渐使用“广东音乐”的名称了。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粤乐的学术研究工作仍是一片空白,故那时本地无论是粤乐家还是广东群众,对粤乐使用什么名称,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
再说高胡与粤胡的名称。这件乐器,是由粤乐一代宗师吕文成首创出来的。由于它的音色、音量和音域方面的优越性,不仅迅速成为粤乐最重要的主奏乐器,而且也成了粤剧和粤曲乐队的“头架”(相当于首席)乐器。自粤胡问世以来,涌现出许多优秀的粤胡演奏人才,而吕文成、刘天一、余其伟更被公认为三代杰出粤胡演奏家。粤胡问世时,为了区别吕氏二胡与原二胡,就出现了两种名称:一是把吕氏二胡称为粤胡,原二胡名称不变;一是把吕氏二胡仍称二胡,把原二胡改称南胡。粤胡的名称不仅在本地出现,并在全国各地也得到好些民乐界人士的认同。在具权威性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的“广东音乐”条目中,有“二胡(改用钢丝弦,现称粤胡)主奏……”的文字;天津市著名扬琴演奏家、音乐理论家郑宝恒在《论中国几种主要扬琴的地方风格》一文中,有“广东音乐其常用的乐器有粤胡……”的语句。高胡的名称,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其时,在各地(包括部队)纷纷建立的民族乐团(队)中,大都有吸收粤胡用于弓弦乐高音部,称为高音二胡,简称“高胡”,于是才有高胡的名称。
当年,从广东音乐研究组到广东民间音乐团,把一大批原是单声部齐奏的粤乐曲子,予以适当的和声复调配器手法,灌制成面貌一新,有较高艺术质量的唱片,大受海内外粤乐爱好者的欢迎,更有不少外省民乐团索取乐谱资料。鉴于我国有些乐器在粤乐和外省民族民间音乐中存在名称的差异,例如外省称的唢呐,粤乐称为笛,而外省称为笛子的,粤乐却称为箫……,广东音乐研究组为了便于开展学术交流,便开始随外省的名称,把笛改称唢呐,把箫改称笛子,这是很有必要的。问题是在把上述乐器随外省名称的同时,把吕氏二胡(粤胡)也随外省统称高胡,则是考虑不周和有失偏颇了。因为吕氏二胡是粤乐所首创和首用,称为粤胡,个性鲜明,人们一听即知它是粤乐的标志性主奏乐器。高胡现已成为全国民乐的共性名称,粤胡改用共性名称,那它作为粤乐的个性标志就会被冲淡或消失。在我国当代著名音乐理论家冯光钰所写的《20世纪的中国二胡艺术》一文中,把吕文成与刘天华(1895—1932)、华彦钧(瞎子阿炳,1893—1950)称为“二胡三杰”,并由此形成了我国的三大二胡乐派:以吕文成为代表的“广东乐派”,以刘天华为代表的“江阴乐派”,以华彦钧为代表的“无锡乐派”。笔者赞同这一分析。但应看到这三位二胡名家所使用的乐器是小有差别的,刘天华与华彦钧使用的是二胡,而吕文成使用的是经过改革的“粤胡”。实际上,粤乐所使用的粤胡和其他地区的民族乐团(队)使用的高胡,无论是乐器的形制、持琴姿势、演奏手法,还是两者的音色和在乐队中担负的功能,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别,实无必要把个性鲜明的粤胡名称改为共性的高胡名称。和上述的将粤乐改称为“广东音乐”一样,也是由于广东音乐研究组和随后的广东民间音乐团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故其一经把粤胡统称为高胡后,广东全省及港澳和海外的粤乐社团也跟着称高胡了。
近十多年来,在多位研究粤乐的专家的倡议下,用粤乐和粤胡名称的人又日渐多起来了。本书是阐述粤乐的专著,故书中一概使用粤乐和粤胡的名称。
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已出现“粤乐”的名称了,其时有《粤乐新声》、《粤乐精华》、《粤乐荟萃》、《袖珍粤乐选》等琴谱曲集,就是以“粤乐”冠名的,只是未被普遍使用。粤乐从19世纪中晚期形成乐种至20世纪50年代前,通常被称为“谱子”;民间和职业乐师演奏,一般称为“玩音乐”或“奏谱子”。
“广东音乐”的名称据查是由上海人最先叫起来的。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吕文成、尹自重、何大傻、钱广仁、陈德钜、杨祖荣、高毓彭等一大批粤乐名家曾或长或短的时间在上海旅居,他们进行粤乐活动的场所中华音乐社和上海精武体育会音乐部,同时也有江南丝竹乐活动,两者常互相交流切磋。上海乐师为把两种音乐作出区别,就把广东乐师演奏的音乐称为“广东音乐”。这一时期,各地的广播电台播出的粤乐因深受听众欢迎而有很高的收视率。当年的粤乐唱片更大行其道,在全国各地广受人民群众的喜爱。那时的唱片是没有标明乐种名称的,只泛称“音乐片”。这样,外省的人民群众听到的这类乐曲,都不知道属什么音乐,但都知道是来自广东的,于是就称之为“广东音乐”了。
但粤乐这个名称更简练、准确、贴切,理由是广东省有三大戏曲剧种和三大民间乐种,在潮语地区的戏曲称潮剧、民间音乐称潮乐;在客语地区的戏曲称汉剧、民间音乐称汉乐;在粤语地区的戏剧、曲艺称粤剧、粤曲,那么,把粤语地区的民间音乐称为粤乐,既统一规范,又顺理成章。
反观“广东音乐”的名称,是必须加引号才能成为特定乐种的名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严格来说,是不合适和不规范的。若不是在特定的环境和条件下出现不加引号的广东音乐四个字,人们就不可能清楚了解这到底是广东全省音乐的泛称抑或是作为单一乐种的专称。从事音乐研究的专业人员,是很重视乐种名称的准确性的,原广东民间音乐研究室主办的《民族民间音乐》季刊中,凡出现“广东音乐”名称,以及专业音乐研究人员所写的文章中的“广东音乐”,全是加有引号的。但对于非专业音乐研究人士、新闻出版等传媒单位,以及音乐界本身的大多数人士,在使用“广东音乐”名称时,大都不注意要加上引号的。
为什么新中国建立后人们会在不知不觉间把粤乐称为“广东音乐”呢?其始因主要在于1953年广州市文化局刚成立时,两位外省籍正副局长为了弘扬粤乐,把分散于省市各艺术单位的粤乐精英人才集中起来,成立了一个广东音乐研究组,1956年升格为广东民间音乐团。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被集中的粤乐家们取得显著成绩,出版了两册粤乐曲集,以“广东音乐”命名。其后灌制的一大批高质量的唱片,也以广东音乐标名畅销各地。因从广东音乐研究组到广东民间音乐团集中了全省粤乐尖子人才,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故这批粤乐家一经启用“广东音乐”的名称,不仅在本地,同时也带动港澳和海外的粤乐社团和粤乐爱好者也逐渐使用“广东音乐”的名称了。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粤乐的学术研究工作仍是一片空白,故那时本地无论是粤乐家还是广东群众,对粤乐使用什么名称,是不会有人提出异议的。
再说高胡与粤胡的名称。这件乐器,是由粤乐一代宗师吕文成首创出来的。由于它的音色、音量和音域方面的优越性,不仅迅速成为粤乐最重要的主奏乐器,而且也成了粤剧和粤曲乐队的“头架”(相当于首席)乐器。自粤胡问世以来,涌现出许多优秀的粤胡演奏人才,而吕文成、刘天一、余其伟更被公认为三代杰出粤胡演奏家。粤胡问世时,为了区别吕氏二胡与原二胡,就出现了两种名称:一是把吕氏二胡称为粤胡,原二胡名称不变;一是把吕氏二胡仍称二胡,把原二胡改称南胡。粤胡的名称不仅在本地出现,并在全国各地也得到好些民乐界人士的认同。在具权威性的《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的“广东音乐”条目中,有“二胡(改用钢丝弦,现称粤胡)主奏……”的文字;天津市著名扬琴演奏家、音乐理论家郑宝恒在《论中国几种主要扬琴的地方风格》一文中,有“广东音乐其常用的乐器有粤胡……”的语句。高胡的名称,始于20世纪50年代初,其时,在各地(包括部队)纷纷建立的民族乐团(队)中,大都有吸收粤胡用于弓弦乐高音部,称为高音二胡,简称“高胡”,于是才有高胡的名称。
当年,从广东音乐研究组到广东民间音乐团,把一大批原是单声部齐奏的粤乐曲子,予以适当的和声复调配器手法,灌制成面貌一新,有较高艺术质量的唱片,大受海内外粤乐爱好者的欢迎,更有不少外省民乐团索取乐谱资料。鉴于我国有些乐器在粤乐和外省民族民间音乐中存在名称的差异,例如外省称的唢呐,粤乐称为笛,而外省称为笛子的,粤乐却称为箫……,广东音乐研究组为了便于开展学术交流,便开始随外省的名称,把笛改称唢呐,把箫改称笛子,这是很有必要的。问题是在把上述乐器随外省名称的同时,把吕氏二胡(粤胡)也随外省统称高胡,则是考虑不周和有失偏颇了。因为吕氏二胡是粤乐所首创和首用,称为粤胡,个性鲜明,人们一听即知它是粤乐的标志性主奏乐器。高胡现已成为全国民乐的共性名称,粤胡改用共性名称,那它作为粤乐的个性标志就会被冲淡或消失。在我国当代著名音乐理论家冯光钰所写的《20世纪的中国二胡艺术》一文中,把吕文成与刘天华(1895—1932)、华彦钧(瞎子阿炳,1893—1950)称为“二胡三杰”,并由此形成了我国的三大二胡乐派:以吕文成为代表的“广东乐派”,以刘天华为代表的“江阴乐派”,以华彦钧为代表的“无锡乐派”。笔者赞同这一分析。但应看到这三位二胡名家所使用的乐器是小有差别的,刘天华与华彦钧使用的是二胡,而吕文成使用的是经过改革的“粤胡”。实际上,粤乐所使用的粤胡和其他地区的民族乐团(队)使用的高胡,无论是乐器的形制、持琴姿势、演奏手法,还是两者的音色和在乐队中担负的功能,都有着或大或小的差别,实无必要把个性鲜明的粤胡名称改为共性的高胡名称。和上述的将粤乐改称为“广东音乐”一样,也是由于广东音乐研究组和随后的广东民间音乐团具有无可置疑的权威性,故其一经把粤胡统称为高胡后,广东全省及港澳和海外的粤乐社团也跟着称高胡了。
近十多年来,在多位研究粤乐的专家的倡议下,用粤乐和粤胡名称的人又日渐多起来了。本书是阐述粤乐的专著,故书中一概使用粤乐和粤胡的名称。
文献资料来源:2005年11月   摘自《粤乐》
作者:黎田著
索取号:J632.765/1-2
本馆校对:范合生
查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