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下路站住宅征补最高5.3万/m2

    信息时报讯(记者 张玉琴) 5月6日,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就《广州市轨道交通十三号线(二期)农林下路站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根据《补偿方案》,房屋征收有两种补偿方式,分别是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若选择货币补偿,住宅房屋最高可补偿53950元/平方米。
  
    设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
  
    根据《补偿方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按以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按本项目房屋征收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同时,选择货币补偿的还有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可选择两处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有2个地方可供选择,包括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或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其中,如果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越秀区珠光北复建房项目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含5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5.2万元/平方米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按6.5万元/平方米购买。
  
    如果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荔湾区悦江上品小区进行产权调换,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套内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4万元/平方米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套内建筑面积10平方米~20平方米(含20平方米)部分,按5万元/平方米购买。
  
    根据《补偿方案》,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也有征收奖励和搬迁时限奖励等。

文献来源:2019-05-08   信息时报-A10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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