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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一手房
需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
在常住户、新住户学位安排上,今年越秀区小学招生的政策不会变。越秀区教育局小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辖区常住户、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须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并提交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口簿、其父母与户籍一致的房产必须为适龄儿童父或母全权所有。满足这些条件则由适龄儿童户籍对口的小学接收为地段生。
新住户的学位安排办法,要求在今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方可按照对口小学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前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接收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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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
需了解原业主是否有小孩在读
除了买新房之外,大量家长为了求得越秀的一个名校学位资格,常常选择在越秀名校周边买二手房。越秀区教育局小教科负责人介绍,对于二手房住户的学位安排办法,对手续完备、已办理各种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且人户一致的条件下,只要报名时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由对口小学接收。但如果该住宅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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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户口挂靠祖辈或非直系亲属
挂靠地须为小孩及父母唯一居住地
记者了解到,除了通过买新房、买二手房的方式设法让小孩入读名校,不少家长还琢磨着能否通过把小孩的户口挂靠在户口在越秀的祖辈或亲戚家,从而让小孩读上越秀的好学校。
但按照越秀区小学招生政策要求并没有这么容易。越秀区教育局小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孩户口挂靠在越秀户籍的祖辈家的情况下,要求这个挂靠地也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人户一致的情况下,小孩才能够由对口小学接收。
如果是小孩户口挂靠在越秀户籍的非直属亲属家,且挂靠地是小孩与其父母共同的唯一居住地,那么人户一致的情况下,该小孩入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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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户籍人口租房且手续齐备
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什么情况下,在越秀租个房子也能在越秀读书?按照越秀区小学招生政策,家长及小孩租住越秀时,如果该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是房管局或本单位房,且该住处为该小孩及其父母在广州唯一居住地时,能够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就可以入读越秀的小学学校。
这种情况下,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类是在全市统一正式报名时,只要报名时该住宅单元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该适龄儿童就可以由对口小学接收;如果报名时在同一住宅单元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则全部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如果租的不是房管局或本单位的房,而是租私人房或非本单位房,小孩及其父母只有该租房唯一居住地时,小孩入读怎么解决?
对于这种情况,越秀区教育局小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如果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并能提供经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则该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提醒
残疾儿童可申请上门教学
对于一些残疾儿童,越秀区教育局专门提出,凡是年龄在6周岁以上的轻度智障的特殊儿童,可到对口特殊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盲、聋哑儿童则可以到广州市盲人学校、聋哑学校入学就读。因严重疾病无法入学就读的重病儿童,越秀区教育局特殊学校则会提供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机会。
另外,如果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可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居住地所属小学提出书面申请,附上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并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核批准。但要求一旦延缓入学期满,则要求即入学。
延期报名或无法入读对口小学
越秀区教育局方面提醒,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应该按广州市教育局规定的5月12日—14日这个时间带相关资料到对口学校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学位分配通知书、到学校注册。适龄儿童的年龄要求是,未满6周岁(至当年8月31日止)的儿童不属于当年招生范围。
如果没有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但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报名时间结束后再报名的,则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报名补登记时间为今年8月底,补登记地点在越秀区教育局小学教育科。
越秀区教育局方面提醒,如果遇特殊情况,家长可以拨打越秀小学招生咨询电话:020—87783360进行咨询。
文献来源:2012-04-13   南方日报-AII01
作者:陶达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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