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地税第二稽查局在专项抽查中发现,越秀区90户房地产中介为追求高额利润,采取5大违法对策来逃税,如以收据代发票、签“阴阳”虚假合同做低交易价、提成收入未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合同未贴印花税票漏税以及财务核算登记混乱导致收入成本难以核实等。随后,地税部门对其查补了税费金约240万多元。
据介绍,印花税是本次专项检查中发现漏缴企业最多,也是查补额最大的税种。目前检查发现,90户企业中有20户存在漏交印花税问题,主要是对签订的租赁合同、广告合同、资金账簿未及时贴花,共查补税款130多万元,约占本次自查查补额的57%。另外,因中小型房产中介主要以业主放盘、放租并收取中介服务费为主,散户居多,这部分人大多不需发票入账,支付中介服务费通常不会主动索取发票,给中介偷逃税款提供了可乘之机,往往以收据代替发票,不报收入或少报收入。检查中,个别房产中介公司通过仿造房屋买卖合同方式来偷逃税款,如通过签立两份合同:一份为实际成交价的真实合同,另一份是提交给国土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假合同,所写成交价往往与真实价格相去甚远,以此来偷税。
文献来源:2010-08-11   信息时报-A14
作者:熊佳焰 李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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