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治涌天价拆迁补偿

    昨日记者从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获悉,越秀区河涌综合整治沿线房屋拆迁补偿细则出台,其中,框架结构的住宅补偿标准最高,达到8860元/平方米,如果选择在今年7月31日前拆迁,并且不参加选购复建房的还可额外获得4500元/平方米,即最高可拿到13360元/平方米的补偿。据悉,这是目前广州房屋拆迁补偿中的最高价。

  根据广州市污水治理和河涌综合整治总体部署,2009年至2010年越秀区将实施新河浦涌、东濠涌、沙河涌(水均岗支涌)和景泰涌4条河涌的综合整治,其中新河浦涌、东濠涌、沙河涌(水均岗支涌)3条河涌需要进行房屋拆迁。3条河涌拆迁房屋面积5.5万平方米,拆迁户数1153户,需要在7月底之前基本完成。

  越早迁出奖金越多

  根据拆迁补偿细则,此次拆迁补偿不分地段、不分楼龄,而是根据房屋的结构进行统一的标准,所有房屋分框架结构、混合结构和砖木结构。住宅补偿标准中(含20%旧城区增幅),框架结构房屋886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房屋85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8140元/平方米。另外,在2009年7月31日前交出被拆迁房屋的被拆迁人,且不选购越秀区危破房改造项目复建房的,另外再给予每平方米4500元的奖励和补贴;如要购买复建房,则给予每平方米3000元的奖励和补贴。如此计算,如果房屋是框架结构,又不买复建房,且在2009年7月31日前交出被拆迁房屋的业主,一共能获得(8860元+4500元)13360元/平方米的补偿。

  但在2009年9月30日前交出被拆迁房屋、且不选购越秀区危破房改造项目复建房的,给予每平方米3700元的奖励和补贴;如要购买复建房,则给予每平方米2200元的奖励和补贴。但如果在2009年9月30日后交出被拆迁房屋的,则不能享受上述有关奖励和补贴。

  同地段能挑双倍面积

  据悉,1336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将是广州目前房屋拆迁中的最高价。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过评估,越秀区河涌沿线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只有6000多元/平方米,而如今给出的价格远远高于这个价格:“只要不要选电梯楼,不要选一手楼,在同一地段基本上可买回双倍的住房面积了。”

  记者在各大房产中介公司的相关网站上发现,一般二手房的价格都在10000元/平方米以下。一位从事房地产中介经营的张小姐告诉记者,10000元/平方米可以在天河北路或是比较好的地段找到二手房,而13000元/平方米也可以在珠江新城一带选到比较好的房子了。

  住改商不能买复建房

  据介绍,越秀区将在越秀南、珠光路北侧一带建起一批复建房供拆迁户选择。在拆迁范围内所有拥有合法产权的住宅类的被拆迁人,均可在领取货币补偿后方可购买复建房。非住宅和住改商被拆迁户不予购买。目前,复建房还在规划,如果建好入住码要两三年。

  越秀区建设局负责人说,复建房的购买价为均价11000元/平方米。购买复建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是以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准购面积,若因复建房屋面积不可分割的原因,造成被拆迁人认购的复建房面积大于原被拆迁房产权面积不超过5平方米的,按11000元/平方米购买,再超出部分按市场价购买。

  漫天要价行不通

  近年来,房屋拆迁当中不时有钉子户出现,并有漫天要价者。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对在河涌综合整治房屋拆迁中出现的漫天要价、非合理诉求的被拆迁户,越秀区将严格按照《广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按照规定进行行政仲裁、法律诉讼等程序,申请强制拆迁,并依法依规进行补偿,以确保按期完成房屋拆迁工作,提供场地保证河涌综合整治工作按时进场,在2010年6月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货币补偿标准

  (一)商业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商业)

  马路面首层房屋:38000元/平方米

  二层房屋:19000元/平方米

  三层房屋:15200元/平方米

  (二)办公补偿标准(产权证记载用途为非住宅)

  框架结构房屋:100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房屋:95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9000元/平方米

  (三)住宅补偿标准(含20%旧城区增幅)

  框架结构房屋:886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房屋:85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8140元/平方米

  其他补偿费用:

  有线电视迁移补偿费:150元/户

  电话迁移费:200元/线

  管道煤气补偿费:3000元/户

  宽带网络迁移费:200元/线

  阁楼补偿费:100元/平方米

  围墙补偿费:120元/平方米

  已签实例

  日前,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已将相关宣传资料发放至相关拆迁户手中。已有不少拆迁户主动与动迁人员联系并迅速提供相关的资料。

  到目前为至,已有2户私房业主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

  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又有5~6户私房拆迁户有意向,将在近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A户

  房屋面积约56平方米(住宅、框架结构),房屋补偿价50.12万元,按期搬迁奖励25.45万元,房屋搬迁费、有线电视等其他费用8600元,总补偿价约76万元;

  B户

  房屋面积约50平方米(住宅、框架结构),房屋补偿价44.6万元,按期搬迁奖励22.6万元,房屋搬迁费、有线电视等其他费用约8000元,总补偿价68万元。

  低收入家庭:不足40平方米按40平方米算

  “此次拆迁充分考虑了拆迁人的利益。”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副局长钟少杰说,对被拆迁人的有线电视、管道煤气、宽带网络、房屋搬迁费、围墙、阁楼等都进行合理补偿。并有临时安置补助费,即对住宅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或异地永迁的,按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0元/平方米,一次性给予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据介绍,除安置费之外,还有房屋搬迁费。其中,住宅搬迁费500元/户。非住宅搬迁费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1500元/户;100~200平方米的3000元/户;200平方米以上的5000元/户。

  此外,被拆除的住宅房屋若属于低收入家庭的被拆迁人及其配偶唯一的一套产权住宅,且该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小于40平方米的,将按40平方米予以补偿,以改善居住条件。据悉,对被拆迁户的小学地段生还可保留地段生学籍。

  直管房承租户:符合条件的补2600元/平方米

  涉及拆迁的房屋中,有一部分还是政府的直管房。对于这一部分的房屋将如何补偿?根据越秀区建设和市政局公布的标准,主要分两种情况:对不符合广州市直管房租赁条件的直管房使用人,不予安置和补偿,并依法解除租赁关系;符合直管房住宅租赁条件的直管房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按承租面积2600元/平方米进行补偿;直管房非住宅承租人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可按照承租房屋市场评估价的20%给予弃租补偿。

  此外,直管房承租户还可以选择异地安置。符合直管房住宅租赁条件的直管房承租人不同意解除租赁关系的,由拆迁人统一异地安置,安置住房的使用面积不小于原承租面积。

  无资料历史房屋:框架结构的补偿单价:1300元/平方米

  对于那些未登记建筑面积的房屋也将有具体的补偿标准。如房产证上标注“扩基违章”或“遇城市建设无偿拆除”的则不予补偿。而对于无任何资料的历史房屋,如属1984年7月1日前建设的,则参考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或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为确认依据进行补偿,其中,框架结构的为1300元/平方米,混合结构的为104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的为78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的则为520元/平方米。

文献来源:2009-03-19   信息时报-A10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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