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胡萝卜加大棒促建骑楼

    本自南洋来

  广州定名分

  笔者查阅资料发现,今日为我们熟悉的骑楼建筑,大约19世纪出现于东南亚新加坡一带,也即老华侨口中的“南洋”。

  遮阳避雨见奇效

  骑楼扎根广州城

  话说当时习惯于凉爽气候的英国殖民者被亚热带的酷热多雨折磨得烦恼不堪,总督来佛士在多次被淋成落汤鸡后,下令在市中心设置商业大街,沿街店面必须设置贯通的公共步廊,以遮阳避雨,这便是骑楼的原型了。

  当年,在南洋揾食的广东华侨成千上万,他们辛辛苦苦赚下血汗钱,带回家乡置业盖楼,顺便也带回了骑楼这一建筑形式。骑楼的确很适合广州这座城市的脾气,这里像南洋一样炎热多雨,骑楼在遮阳避雨方面的能耐,简直是“打遍天下无敌手”,再者,广州商贸气氛之浓郁,全国无出其用,骑楼一楼开店,二三楼住人,铺廊又可带来人流,天生是为商业而生。因此,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广州街头的骑楼建筑慢慢多了起来。这个时候的骑楼建设,多是由商人自发建设,很少出现政府的影子。

  官方文件定规则

  骑楼从此有学名

  这里要告知列位看官,那个时候虽然有了骑楼这种建筑形式,但“骑楼”这个名称,却是广东省警察厅于1912年颁布的一份文件确定的。这份官方文件名为《广东省城警察厅现行取缔建筑章程及施行细则》,其中有这样的条文:“凡堤岸及各马路建造铺屋,均应在自置私地内留宽八尺,建造有脚骑楼,以利交通”,以及“骑楼两旁不得用板壁竹竿之类遮断,及摆卖杂物阻碍行人”。这一份文件确定了骑楼这一建筑形式的名分,其颁布施行,拉开了官方促建骑楼街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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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风哥特风巴洛克风

  骑楼街上“烩一锅”

  当你在骑楼街行走的时候足够细心,就会从不同的建筑风格中找到无限乐趣,也会明白“中西合璧”这四个字真不只是拿来说说的。不管是在长堤大马路、中山四路、北京路、海珠南路还是南华路,当你刚被古罗马券廊式的壮丽震住时,哥特式的雄伟又吸引了你的眼光,再抬眼望去,巴洛克式、南洋式乃至传统的中式装饰都让你目不暇接。这个星球上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的建筑的文化与风格就在广州的骑楼街上“一锅烩”了。要知道,不管什么时候,务实的广州人都不会过分追究这些建筑风格的来源,只要符合自己的心意,便可拿来为我所用。正是这样开放的心态,才成就了骑楼街“万国建筑博物馆”的美名。

  渐成气候

  业主建骑楼 可以多收租

  省警察厅颁布的文件不过是给骑楼街的建设开了个头,直到1918年市政公所成立,全城大兴土木,修筑马路,广州的骑楼才渐成气候。

  骑楼地按售价高低分七等

  骑楼的建设为何会与马路的修筑如影随形呢?这背后还是“钱”字作怪。我们在上一期的“档案解密”里提到,雄心勃勃的市政公所在短短两年内修建了文明路、一德路、万福路、太平路、越秀路、吉祥路、惠福路、靖海路等多条马路,修路资金多来自于拍卖城内的旗人官产所得。

  由于资金来源有限,市政公所难免遭遇捉襟见肘的困窘。所谓“穷则思变”,官方一盘算,如果马路两旁都修建骑楼,将人行道的建筑费用交两旁铺户分担,既可省下大笔费用,又可在实质上达到拓宽马路的目的,“人车分流”也更安全。再说了,骑楼一旦成行成市,将大大改善市容市貌,人流又可大大增加,铺户见有利可图,也愿意爽快拿出钱来。这是个在理论上能让官方和商户获得“双赢”的计划,市政公所决定放手一试。

  1920年,市政公所颁布《马路两旁铺屋请领骑楼地缴价简章》,按照价格高低,将马路两旁的骑楼地分为七等,第一等骑楼地位于一德路、太平路、永汉路(今北京路)、惠爱中路(今中山四路)一带,这一带是市中心的黄金地段,当然地价最贵;第二等骑楼地位于惠爱西路(今中山五、六路)、桂香南路、丰宁路一带;第三等骑楼地位于大南路、万福路、越秀南路一带;第四等位于文明路、吉祥路一带;第五等位于越秀中路一带;第六等位于盘福路、大东路一带;第七等位于盘福路、越秀北路一带。如果列位看官读完这份章程后,再到上述那些道路转一转,就可知晓,这份蓝图对骑楼街建设的莫大意义了。

  业主逾期不建人行道要受罚

  为了促进骑楼街的建设,官方可谓恩威并用,软硬兼施。一方面,按照市政公所的规定,马路修成三个月内,两旁商铺地块的业主必须开工修建人行道,如果逾期不建,就由官方招募工匠修建,但所有的费用都要连本带息算在业主头上。另一方面,业主依法依规修建骑楼、铺设人行道之后,官方就支持他们跟租户涨租,但上涨幅度不能超过一成。在官方“胡萝卜加大棒”的政策之下,马路两旁的商铺业主纷纷开始修筑骑楼,广州的骑楼开始成行成市,连片出现。

  全盛时期

  广州骑楼街 辐射全岭南

  1921年2月,广州市政公所改组为市政厅。此时,虽然市政公所建成的多条马路两旁的骑楼建筑已渐成气候,但与当初的蓝图相比,差距还是不小。为此,市政厅于1923年7月颁布《广州市催迫业主建筑骑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图推进全城骑楼街的修建进度。

  铺主不建骑楼做不成生意

  市政厅催迫业主修建骑楼的第一招是“引入竞争”。按照市政厅的规定,领有骑楼营业执照的商铺业主,必须限期到工务局领取建筑执照,并于领照之后10日内开工,如有逾期,政府就把建造骑楼的权利和收益都给租客。这样一来,一些原本还在观望的业主马上感觉到了威胁的存在,从而加快修建骑楼的进度。

  市政厅的第二招是“强制搭售”,按照它的规定,马路两旁地块的业主申请建筑商铺的执照时必须承诺修建骑楼,否则审查一概不予通过。不修骑楼,就没法开门做生意,面对市政厅的“杀手锏”,业主也只好服从了事。

  全省推广省城骑楼建设经验

  市政厅的上述做法实在过于强硬,不过的确加快了骑楼的建设进程。除旧城的永汉路、惠爱路、靖海路、泰康路、广卫路、文德路、吉祥路等街道全部拓宽为骑楼街外,西关的上下九、龙津路、恩宁路,河南的南华路、洪德路等道路的两旁也出现了绵延不断的骑楼。广州的骑楼建设由此进入全盛时期。

  1929年,陈济棠开始主粤,在省建设厅的推进之下,江门、佛山、中山、台山、新会、恩平、惠州、北海等地都开始学习广州的经验,开始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大规模修建骑楼街。直到今天,中西合璧的骑楼仍是这些城市颇为亮丽的一道风景。


  七等骑楼地

  一一数过来

  1920年,按市政公所的规划,全市沿街骑楼地按售价高低,分为七等。

  第一等:一德路、太平路、永汉路(今北京路)、惠爱中路(今中山四路)一带。

  第二等:惠爱西路(今中山五、六路)、桂香南路、丰宁路一带。

  第三等:大南路、万福路、越秀南路一带。

  第四等:文明路、吉祥路一带。

  第五等:越秀中路一带。

  第六等:盘福路、大东路一带。

  第七等:盘福路、越秀北路一带。

文献来源:2013-11-05   广州日报-A18

作者:王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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