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岗民国别墅遭业主私自装修

    “东山区”一名已随2005年的行政区划调整而在广州地图上消失,但东山一带留下的民国建筑极具历史文化价值,它们就是“龟岗民国建筑群”,属于广州市登记的文物单位。近日,有街坊在网上反映龟岗民国建筑群里有一栋楼房正在装修,全部墙体已被刮成毛坯样,民国时期的格局遭到破坏。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该楼房发出了停止施工的通知,并会邀请专家对该楼房以及该片区的建筑进行全面的调查。


  别墅换新业主后被“换新装”


  记者昨日来到越秀区启明四马路11号,这是一栋高三层的别墅。旁边停着一台黄色的泥头车,小院门口前堆满了碎砖,透过门窗看见别墅里面的墙身已被刮成毛坯样。“我们正在对别墅进行装修。”一名正在处理房子碎砖的工人表示,他们已经在这工作十多天了,而这房子施工前是没有家具的空房子,最近刚刚换了新业主。

  记者随后在大东街启明社区居委会处了解到,该房子是属于‘龟岗民国建筑群’里面的房子,而11号的这栋别墅也是不久前才转卖出去的。工作人员坦言,这附近的房子很多都是历史建筑,但由于属于私房,偶尔会有一些私自的小修葺行为。


  该别墅上周被叫停如今又施工


  越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杨卫国表示,“上周已经接到街道的报告,并要求其立即停工,而当时该别墅也确实停止了装修。但昨日还收到相关投诉,今天(4日)前往别墅,再次对该楼房发出了停止施工的通知。”

  杨卫国分析道:“虽说这些是民国建筑,但都以私房为主。因为年代久远,这些老房子是有需要重新修葺的,以前在启明二马路也出现过类似的情况,但现在已经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他表示,现在该片区有不少房子被业主私自进行整修过,有的外貌仍保留民国建筑的风格,但房子里面却面目全非。

  杨卫国还强调,虽然有的房子是民国时期的建筑风格,但实际是在民国之后才修建的,而这些房子也许只能列为历史建筑。


  装修前要先审批,不得擅自动工


  杨卫国坦言,“龟岗民国建筑群”是作为广州登记的文物单位,在当时进行登记的时候并没有明确列名这个保护区具体的民国建筑的门牌号。由于该片区有几十栋房子,首先要明确保护的建筑对象,然后把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相互结合,保持整个区域的整体性和完整性。“现在已经安排了专家,将对启明路、均益路这片区的民国建筑进行全面的梳理普查。”除此以外,杨卫国还提醒居住或使用文物建筑的市民:“如果需要对这些文物建筑进行装修,要找有文物施工资质的公司进行,并把整修方案、原本的房屋结构图纸等相关材料上交给相关部门审批,不得擅自进行装修。”


  相关链接

  擅自装修文物古迹最高罚50万


  《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新规(下称《新规》)在5月1日正式实施,《新规》针对广州市近年来文物保护碰到的困难和管理空白处做了具体的规定,明确了惩罚的细则。《新规》第46条规定,未经允许对文物进行装饰、装修,造成文物破坏;在建设过程中,发现文物不立即停止施工、未经勘探私自开工建设等违反文物保护规定的行为,处以10万~50万元罚款。


  修缮自家文物可向

  政府申请保养补助


  《新规》第24条对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保养,明确规定了由政府出资给予补助。“目前,我市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除古墓葬、构筑物、石刻外),非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约占48%,国有文物保护单位约占52%。多年来在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方面一直困难重重,《新规》的出台可算是一种突破”,市文广新局有关负责人曾表示。

文献来源:2013-09-05   信息时报-A19

作者:卫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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