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关注的锦汉展览中心地块重建项目有名字了!昨日在市规划局公示的一纸规划显示,该地块将建设“越秀展览中心”。据规划示意图,该项目将整合临时建筑地块以及靠近流花路的绿地和交通设施用地,建起两栋塔楼和三栋裙楼,建筑限高为60米。
新项目定位为“展贸综合体”
去年年底,锦汉展览中心完成其作为临时会展场地的历史使命,开始全面撤场清拆。
关于该地块原址的兴建计划和用途一直备受各方关注,相关规划昨日终于公布,确定将兴建全新的“越秀展览中心”项目,定位为“展贸综合体”。
而在此前,该项目的命名为“广州(楼盘)体育大厦”。记者了解到,虽然项目名称更改,但项目的建设方仍然是早前成立的广州体育大厦有限公司,是越秀集团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
规划提出,“广州越秀展览中心项目作为支持广交会做大做强、完善广州国际会展中心配套功能设施的重点工作之一,符合市委打造全球会展中心的工作精神。”
事实上,早在2001年旧广州体育馆被拆除后,越秀集团就已经提建“广州体育大厦”,至今辗转了12年之后,这一地块用途终于由体育变成了商业。
建筑面积增加一倍以上
根据规划,锦汉展览中心所在的地块与靠近流花路的公共绿地、交通设施用地合并为一个地块。据公示,锦汉展览中心所在地块的性质为商业用地,合并后的地块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和图书展览用地。
用地调整后,新项目的用地面积扩大为23358平方米,容积率从原来的2.5提高到4.3,建筑面积从原来的46925平方米增至100440平方米,建筑密度从原来的35%提高为50%。保留公交站场功能,保持公共绿地面积不变(3236平方米)。
记者从规划效果示意图看到,项目由两座塔楼和三座裙楼组成,两座塔楼均可俯瞰流花公园,而正对着中国大酒店的位置将建设较为低矮的裙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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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楼或突破历史城区限高
5月中旬,越秀集团相关人士曾透露,该项目预有两大设计方案,方案一为楼高最高30米的商业裙楼;方案二为楼高60米的塔楼建筑以及周边商业裙楼,其中塔楼高度为60米。
然而按照规定,历史城区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高度应当在30米以下。对此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解释,锦汉地块过去批复过用地指标,建筑量是一定,但高度不一定有明确规定,“所以业主做的方案中,有30米的、也有60米的,具体只要建筑量不变就可以。”
在此前的具体操作中,记者发现,此类项目的处理方式并不一致。规划部门曾表示,通过梳理共发现1038宗历史审批项目,其中有些并不超高、有些是闲置用地已经收回或注销了用地批文、有些是市政及公共服务设施。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真正对景观影响较大的只有20宗,其中8宗市规委会已经有了明确的决策和处理意见,剩下的12宗在进行详细核查研究后,还将依据程序进行个案处理。
此前,广州市政府已经因为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相冲突,收回了大元帅府地块,为此付出了至少7个亿;压低了农讲所对面地块建筑物的高度,为此也将付出至少5个亿;中山(楼盘)六路将军东商业办公楼项目,同样位于历史城区范围内,原来批复的规划是100米高,后在规委会上被砍到30米,预计政府需要赔偿2亿元左右。
但也有不少项目是可以按照原来批复的高度继续盖的,例如,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获批在同福中路建设60米高住院综合楼;珠光路一个最高39层的房地产项目同样获得批复。对此,规划部门曾表示,按照“充分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处理”的原则,历史城区内基本要按照30米的限高,但如果周边高楼已经很多的,也可以适当提高高度。
市规划部门负责人表示,因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还未正式生效,针对这种历史城区范围内已批未建的项目,都会采取个案处理的方式。项目须经过审批前公示、规委会讨论、专家讨论等,方能最终确定最终的建筑限高。
链接
公示期限:即日起至6月23日
信函反馈意见:邮寄至广州市吉祥路80号,广州市规划局监督检查处
网上反馈意见:登录查询网址,在对应公示图下方直接发表意见
文献来源:2013-05-29   南方日报-AII03
作者:刘怀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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