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宅门清场 区家祠收回

    区家祠被收回了!昨日,广州市越秀区法院根据越秀区房管部门的申请,强制占用文物保护单位区家祠作经营用地的大宅门饭店清场。饭店老板同意在十日内清走物品,欠薪员工将通过法律途径讨薪。据了解,区家祠被收回后将作全面修复和保护。

  区家祠是越秀区国土房管分局第三土地房屋管理所管辖的直管房,其中地下中间部位出租给陈先生作非住宅使用,从事管理、咨询、家政服务,租赁期限由2005年5月l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但陈先生在承租期间,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登记范围,擅自改变经营,从事中餐服务,更名为“大宅门”。

  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8月12日作出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但陈先生提出反诉,请求房管局与其续租。越秀区法院驳回了陈先生的请求。

  由于大宅门饭店经营者屡次被罚屡不纠正,房管所于是向越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昨日,越秀区法院的执行工作人员来到现场,饭店经营者赖先生也最终同意在十日内腾空房子。

  据了解,区家祠堂已被列为越秀区公共文化建设点之一,有关部门应按修旧如旧的原则对房屋进行修复,作为越秀区展示历史建筑及人文文化的场所。

文献来源:2009-07-03   广州日报-D4

作者:练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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