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河涌整治进入动迁阶段,房屋拆迁补偿细则及补偿安置标准已公布。货币补偿将不分地段和楼龄,其中住宅补偿每平方米不低于8000元。7月31日前交出被拆迁房屋的,还将给予最高4500元/平方米的奖励和补贴。按补偿标准计算,住在框架结构房屋的被拆迁户,在7月底之前搬迁交屋的,可拿到至少13360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还不包括几千元的其他补偿费用。
到目前为至,已有两户私房业主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还有五六户私房拆迁户已有意向,将在近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越秀区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目前标准的货币补偿在同地段再购二手房,基本都可买到超出原有面积的房屋。在拥有这样优惠补偿安置标准的背景下,私房业主愿意迅速“动起来”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以目前的发展态势来看,越秀治涌拆迁工作能够较顺利、较快完成,应该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反观其他的拆迁项目,为何却常常沦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谈判屡屡陷入僵局。“最牛钉子户”、“最贵钉子户”涌现,或者动辄就挂个煤气罐跟施工方“玩命”,甚至连向来低调的地铁公司总经理都出来大吐苦水——其实我们才是弱者。然而,不少所谓“钉子户”接受访问时都会不约而同地表示,我们也不愿当“钉子户”。事实上,如果不是自身利益遭到侵害,又有谁愿意有事没事扛个煤气罐上街理论?不是因为实际补偿与自身期望值差异太过悬殊,谁又会守着没电、没水、没燃气的空宅过夜?眼瞧着周边的房屋均价早已经迈入万元大关,而拆迁标准却仍旧停留在过去5年甚至10年的价格,其中巨大的落差是可想而知的。即便无奈搬走了,又能去哪里觅个新窝呢?在很大程度上,“钉子户”也是被逼出来的。
与“钉子户”形成鲜明对比,此次越秀治涌拆迁竟涌现了“积极户”,凭借的正是合乎市场价格的拆迁补偿标准,以及行政管理智慧。比如,采用奖励手段鼓励拆迁户及早搬迁,对于在一定时限内搬迁的业主给予高额奖励,但在限定时间外则一律不能享受。有一句话说得好,“钉子”不是“拔”出来的。关键就在于是否真正考虑过民众所面临的难处和现状,是否不再摆出一副“我就是这个标准”的凌人姿态。作为拆迁方,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拆迁方,由于掌握了充分的信息,处于优势地位,更不能与民争利,随意漠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肯定的是,越秀治涌拆迁工作已经起了一个好头,花重金解决居民拆迁问题,也体现了政府部门对于治理河涌的坚决态度。然而,这种“与民对话”、“为民考虑”的态度必须是一而贯之的,在整个拆迁过程中,难免再次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利益博弈。并非纵容或支持拆迁户漫天要价,打出“拆迁还得搭份工作”的旗号,甚至拿了钱仍不愿意搬迁,但相关部门的确有义务搭建一个平台,让拆迁利益攸关方平等对话,创造一个公平博弈的环境,让各方在其中表达公平的主张、得到公平的保护。尤其是政府主导的拆迁工作,其中的过程更是考验政府执政能力与管理智慧,这决定了在这个民意自由表达的年代,你将获得一片叫好声还是一阵质疑声,是赢得最大可能的动力还是寸步难行的阻力。
文献来源:2009-03-20   南方日报-A02
作者:南方日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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