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路禁单车不合理,人人都该享有路权。”前天,本报刊出的新闻《孟浩“炮轰”东风路禁单车》曾引起网上热议一片。
记者在新快网、大洋网等网站上看到,不少网友都认为孟浩的“人人都该享有路权”的话道出了大家的心声。有网友甚至猜测,是不是因为东风路上政府机构较多,所以将它规划成样板路?
众所周知,自行车是一种健康环保的交通工具;而在经济不景气和国内油价居高不下的双向夹击下,骑自行车出行、上班更成为不少市民新的选择。
正如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以及广东省政协常委孟浩所指出的,在道路出行权上,公众应该有充分选择的权利,人人都该享有路权。而对政府来说,现在也面临着节能和减排的双重压力,从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角度来看,政府也应该为这种绿色出行的方式做点实事。
从2001年1月1日开始,东风路禁行单车。当时作出该决定的理由是,广州自行车数量萎缩以及广州想发展“大公交”,实施“公交优先”的战略。而在2006年底,针对像东风路这样的道路是否适合建自行车道的问题,广州市建委主任陈如桂以效率问题为由,作出了否定的回答。
然而,我们看到,将近8年的时间过去了,实行“公交优先”并没有如期实现政策初衷,东风路依然是塞车不断;而广州从2007年开始禁摩之后,市民对单车的需求量就急剧上升。去年,本埠媒体的调查显示,广州“禁摩”半个月之后,单车销售量就剧增了两成。
任何公共政策确实需要在效率与公平之间作 出取舍,然而,在东风路禁单车问题上,姑且不论它是否是对公众出行选择权的剥夺,有违社会公平,而且现在是连作为政策出台的必要性的“效率问题”都无法实现。这项公共政策实在有重新检讨的必要。
我们知道,一个城市的交通功能是立体的。广州是否有必要在每条道路上设自行车道等等问题,确实有待进一步讨论和论证。广东省人大代表张房有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指出,广州的建筑密度比较大,要一下子辟出一条道来搞自行车道不太现实,涉及到很多问题,投资比较大,管理难度也比较大。
相信张房有代表所讲的这些问题,都曾经纳入政府决策参考的视野。我们也非常清楚,城市交通管理之复杂,并非是一个简单的效率与公平的取舍问题,其中涉及利益纠缠、博弈,超乎公众之想象。然而,对于公共政策的决策者来说,在事关公众出行权利问题上,并非是一句简单的“公交优先”、“效率问题”就可以搪塞过去的。
比如,在东风路禁单车问题上,政府必须有直面问题的诚意,它必须告诉公众:东风路禁行的理由何在?合法性依据又何在?在东风路修建自行车道问题上,政府究竟有什么难处?在这些难处中,有哪些是政府本身能克服的,有哪些是政府无能为力的?对于无能为力的问题,政府将打算如何处理?
这些问题本应是政务公开的题中之义。即使不是在这个意义上,公开向公众澄清、解释这些问题,也可以减少公众对政府的猜疑,否则就会出现像网友所猜测的“禁行因东风路机关多”———这背后明显有对特权的埋怨和不满。须知,政府的这一做法既有违公共政策制定和发布时的理性,也有损政府公信力。
文献来源:2008-12-05   新快报-A2
作者:新快报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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