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三阶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北京路大小马站书院群保护项目:一期工程第三阶段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开征求意见了。日前,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将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张贴了出来,与第一、第二阶段的征收补偿方案相比,第三阶段的补偿方案在房屋的补偿单价上与上两阶段的相同,但增加了对“住改商”房屋的具体补偿标准,并减少了房屋装修补贴。

    非住宅房屋补偿由机构评估

    根据征求意见稿,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分住宅房屋与非住宅房屋两种征收安置方式进行。其中,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的补偿安置方式实行货币补偿。而住宅房屋的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

    在货币补偿方面,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而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可以按住宅房屋补偿标准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也可以选择按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今年少了房屋装修补贴一项

    在前两个第二阶段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中,除了住宅房屋补偿外,还包括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以及临时安置补助费、房屋装修补贴、购房中介费补贴等,多项补贴加起来之后,框架结构的住宅最高补偿标准达30020元/平方米。

    但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其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以及安置补助费、购房中介费补贴等都与之前两阶段的补偿一致,但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房屋装修补贴一项。记者以被拆迁人的身份向越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询问时,对方表示确实是少了这一项补贴,但总价格不会比前两阶段的少,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自己家的装修很好也可以和他们谈补偿。

    增加“住改商”房屋补偿办法

    与前两阶段的补偿方案相比,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增加了对“住改商”的住宅房屋的补偿办法。

    根据征求意见稿,拥有合法产权,但被征收人自行“住改商”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按住宅用房进行补偿;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则按“住改商”房屋补偿办法标准给予补偿。
  
    如果按上述前3项计算的货币补偿总额低于按照本办法有关住宅房屋计算处理的补偿总额(即房屋价值补偿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的,将按照住宅房屋的补偿总额确定补偿。

    住宅房屋补偿标准:

    ●框架结构房屋24500元/平方米

    ●混合结构房屋2300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房屋21500元/平方米
  
    “住改商”房屋补偿办法:

    ●1987年1月1日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可按市场评估价的70%给予补偿;

    ●1987年1月1日后至1997年4月1日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可按市场评估价的60%给予补偿;

    ●1997年4月1日后至2001年2月6日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可按市场评估价的50%给予补偿;

    ●2001年2月6日后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房屋征收部门将按照住宅房屋给予补偿。

    如何提交意见?

    被征收人(以户为单位)需提交意见的,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书面形式提交意见。

    时间:即日起-5月9日

    地点:大小马站书院街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工作现场办公点(西湖路茂陵新街5号)

    联系方式:

    电话:83347691

    联系人:林先生、苏先生 

文献来源:2017-04-12   信息时报-A07

作者:张玉琴

点此查看报纸原版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