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隍庙为何译作“恐怖庙”
据《羊城晚报》4月10日报道,美国友人库尔的外祖父曾于1882年至1885年间来华参观广州城隍庙,然而他在家书中只提到The Temple of Horrors(恐怖庙)。这个名字一度让专家挠破头,幸好叶伟华先生从外国人绘制的广州地图上找到这个译名,方位正处在城隍庙现址上,“恐怖庙”的疑团才得以破解。然而我们仍感到蹊跷,何以老外放着现成的City God(城隍)不用,却要拿horrors说事呢?

  请注意,horrors是复数,指令人恐惧的怪物,这自然不是城隍爷(单数),或加上城隍奶奶,因为贤伉俪眉目慈祥。那末是甚么东西曾强烈地刺激老外眼球让他们心生战栗,居然舍The Temple of city God(城隍庙的正译)不用而用一个古怪的山寨名字呢?

  这得从城隍庙的格局说起。据坊间耆老说,旧广州城隍庙中供有10具判官塑像。判官的形象很不招人待见,说白了是整一个凶神恶煞的模样,大抵与他们的总判官钟馗差不多。而钟馗的真容与我们现在看到的那个官员打扮、威猛中透着可爱的汉子也不同,据宋人笔记说,他“戴帽,衣蓝裳、袒二臂,鞹双足(穿一双做工粗糙的翻毛皮靴),捉小鬼剡(挖)目啖之”,这模样够吓人吧!尤其是老外在教堂看惯了温情脉脉的圣母,或钉在十字上悲悯地俯视众生的耶稣,一旦在敝邑的庙宇中看到一群面目狰狞的判官,困惑之余,又岂能不感到震撼。这该是城隍庙译作The Temple of Horrors的原委吧。

  末了还要说说城隍庙中为什么要供奉判官。有道是“菩萨低眉,慈悲六道;金刚怒目,降服四魔”,这样的搭配反映世俗的政治伦理关系:皇帝或高官爱民如子,但下属却如狼似虎,这也是人治社会中虚幻的公正与现实的管理效率结合的模式。城隍作为守土安民的神祇也是如此,它自然离不开一班震慑人间的判官。说起判官一职,始设于隋朝,唐初凡中央大员外出执行任务,会从中级官员中选任判官随行,处理具体事务。中唐至宋代,判官列入地方编制,地位仅次于部门副长官。打自明代起,地方长官把具体行政事务交给专业的师爷办理,判官的地位剧降,在清代只有州一级政府设判官,称州判。判官在百姓心目中历来是处理具体事务、与民生休戚相关的官员,善男信女便在他们身上寄托疾恶如仇、秉公办事的理想人格并保留刚猛的形象,让它们辅佐城隍爷。不过颇堪玩味的是,判官在国人心目中的印象与老外分明南辕北辙。

  这次修建城隍庙,从该庙残存楹联的整理到这个旧译名的发现,说明作为建筑物的城隍庙的修复虽然指日可待,但历史和文化的修复仍任重道远。可以说,如果有关文物的历史与文化不能修复,那么,文物的修复便徒具形式上的意义。

文献资料来源:2010-04-23   羊城晚报-B5

作者:陈小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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