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最高补偿2.04万/㎡ 越秀北路今起只能南往北
广州市越秀河涌整治再下重本!30日,越秀区启动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公示内容为东濠涌二期整治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依据征求意见稿,若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4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住宅,最高可获20400元/平方米的货币补偿,而在同样条件下的马路面首层商业房屋最高可获91440元/平方米。据悉,整个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共需拆迁房屋40670平方米,涉及455户。


  可选择两种补偿方式

  据悉,东濠涌中北段整个工程按3个地段进行划分,分别是小北路路段、朱紫寮后街段、东风东路钱路头段。越秀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补偿的原则是一致的,只是3个地段的房屋类别不一样,所以作了不同的区分”。

  据了解,此前,越秀区房屋管理局对东濠涌中北段沿线的房屋状况进行了摸查,发现涉及征收的房屋当中以50-70平方米居多,最大的则有130多平方米,最小的为30多平方米。

  根据《补偿方案》,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征收主要有两种补偿方式:一种是货币补偿方式,一种是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式。货币补偿安置标准分商业、办公和住宅补偿,不分地段和楼龄。商业补偿中,马路面首层房屋8万元/m2、内街首层4万元/m2、二层也有3.2万元/m2。而住宅按框架、混合和砖木结构补偿标准有所不同,但每平方米均不低于1.5万元,其中框架结构住宅补偿达1.7万元/平方米。

  选择货币补偿的,有3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以下标准一次性给予:住宅房屋为每月50元/平方米;商业房屋为每月120元/平方米;其他非住宅房屋为每月100元/平方米。

  商业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还可以一次性获得12个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合共1440元/平方米。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不论房屋结构都能获得1200元/平方米的奖励。

  此外,政府还会给予一笔其它补偿费用,包括房屋搬迁费、有线电视迁移补偿费、电话迁移费、管道煤气补偿费、宽带网络迁移费、阁楼补偿费等。

  而选择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方式的,将在海月东安置房项目根据被征收房屋的情况,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进行安置,并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面积300元/平方米计算的征收奖励。住宅房屋被征收人还能获得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50元/平方米的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助费。

  征求意见稿还提到,被征收人根据不少于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的原则,选择最接近原套内建筑面积的产权调换房屋,所选择的产权调换房屋套内建筑面积不得超出被征收房屋的合法套内建筑面积5平方米,超出被征收房屋合法套内建筑面积部分要按套内建筑面积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结算。属于公用分摊的超建筑面积部分,由征收人按3900元/平方米与被征收人进行结算。

  东濠涌二期整治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价格,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同时,住宅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后,不得高于被征收房屋所处区位的普通商品房新建住宅价格。

  依据征求意见稿,被征收住宅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40日内签订协议,还将给予最高3400元/平方米的奖励。


  “住改商”最高补偿六成

  征求意见稿中指出,拥有合法产权,但被征收人自行“住改商”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以下方式给予补偿,但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补偿: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前已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被征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按商业货币补偿标准及搬迁时限奖励的60%给予补偿;1997年4月1日《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施行后至2001年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颁布的住改商管理规定实施前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被征收人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执照、依法纳税证明,并实际正在营业的,按商业货币补偿标准及搬迁时限奖励的50%给予补偿。


  无产权资料也有得补

  征求意见稿指出,对于无产权资料的历史房屋,但在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实施前建设的住宅房屋,参考该地区该时期的测绘地形图或相关部门提供证明为确认依据,按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的60%计算,奖励按本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东濠涌中北段综合整治工程自去年11月份正式启动以来,目前已做了相关的前期工作。根据项目的推进情况,越秀区有关部门拟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9月20日进行(小北路泵站-东风路段)污水压力管工程施工。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工程将采取顶管施工工艺,避免了沿线道路大开挖,尽量将开挖占道等施工扰民影响降到最低。工程施工范围为小北路北较场路口———越秀北路———东风路,施工期间小北路段维持双向六车道通行,越秀北路段保留南往北单向一车道通行。


  动拆60天内搬迁有奖

  征求意见稿提出,无论被拆迁户选择“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只要在发出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都可以获得1000元/平方米至10000元/平方米不等的搬迁时限奖励。

  其中,凡是在动拆4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拆迁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类房屋可以获得2200元/平方米的奖励,首层马路面商业房屋则可以获得10000元/平方米的奖励,其他不同类型的如首层非马路路面、二层商业房屋、办公用房则分别可以获得5000元、4000元、2000元/平方米不同的奖励。

  在动拆40天(即第一搬迁时限奖励阶段结束之日)起的20天内签订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的,则按照第一阶段时限的一般奖励来实行。如果在超过60天之后的时间再签协议则不再给予搬迁时限奖励。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户,在两个可获奖励的不同时段签订协议的则分别可获“700元/平方米”、“400元/平方米”的搬迁奖励。

文献资料来源:2012-01-31   羊城晚报-A3

作者:刘云

索取号:T

本馆校对: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