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金坑有个“死仔井”

    清宣统元年(1909),加拿大满地荷无原罪女修会创办了圣婴婴院,又称天主教无原罪女修会圣婴院。初期与圣灵孤儿院同一院址(大新路135号现大新路小学内),后因场地小及与孤儿院孤儿年龄上的差别,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在淘金坑黄华堂新庄慈母岗(今白云宾馆所在地)另建新院。

    该院专收一些贫困家庭无力抚养的女婴及社会上的弃婴,不收男婴。当市民将婴孩送到那里托养时,先填写字据,内容是孩子生死该院不负责任,并规定婴孩入院后不准亲属探望(交费的除外)。婴孩收托后,院方发给送婴者一张号码纸。然后将婴孩放置地下室,待一天或半天,若婴孩存活,才抱她洗礼,转放婴房。死了即行掩埋。

    由于圣婴婴院管理不善,婴儿死亡率很高。初时死婴被掩埋于附近山坡,遭到附近居民反对。后将死婴投入两井,两井位于今麓苑路南端,一在圣婴院东北角、一在西南角,正方形井坑,俗称“死仔井”。

    1951年,市救济分会接管圣婴婴院时,仅存婴儿48名。1951年12月2日,广州市人民法院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公审圣婴婴院残害婴孩案大会,宣判原圣婴院院长潘雅芳、副院长高忠臣(均是加拿大籍)虐待残害中国婴孩案,均处以5年徒刑,刑满后永久逐出国境,另两名修女永久逐出国境。

文献来源:2016-06-16   信息时报-A16

作者:张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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