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出台规定保护“海丝”史迹点

    广州为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穿上“金钟罩”。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广州将对现有6个“海丝”史迹点设置各自专门的保护规定,将对这些史迹进行更严格、细致的保护。

    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刘庆国介绍,《规定》明确了市政府应当建立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区政府应当建立日常巡查、现场保护联动制度,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安全检查、现场保护等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工作,以加强对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保护。

    《规定》也提出,建立编制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名录制度和调整程序,通过编制史迹保护名录,明确具体的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点,以给予重点保护;同时考虑到史迹点存在增加的情况,规定了保护名录调整的程序。

    同时,《规定》要求,编制海上丝绸之路史迹的专项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和控制地带,也明确了保护范围的禁止行为、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的限制以及相关人的义务,并对违反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以更有力地保护海上丝绸之路史迹。

    在“海丝”史迹的展示与合理利用方面,《规定》根据广州现有6个史迹点的实际情况,原则上全部向公众开放。但基于史迹点保护的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控制参观人数或者参观时间。《规定》也提出,史迹保护管理责任人可以结合史迹自身特点、通过多种途径和手段进行保护性利用,但不得危及史迹安全,不得破坏历史风貌。

    目前,广州6个“海丝”史迹点均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已有相关文物保护法加持保护,为何还需要制定专门的保护规定?对此,刘庆国解释,其一是基于将文物法和文物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在广州范围内更细化落实,加强对“海丝”史迹点的重点保护。其二也是为了配合“海丝”申请世界文化遗产。

    市文广新局文物保护与考古处处长郑小炉则表示,目前6处史迹点中,已有3处的专项保护规划通过了审批。

文献来源:2015-12-08   南方日报-AII02

作者:张西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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