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新生报名时间:5月16日至18日

    越秀

  明天各小学门口公布招生地段

  越秀区教育局昨日公布了今年该区小学招生方案。凡具有越秀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0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都可到所属地段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据越秀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小学招生实行属地管理,免试就近入学,学生居住地与学校距离原则上应在3公里以内。今年的招生地段划分与去年基本一致,新落成的楼盘,已遵循就近原则妥善安排。

  满族小学合并扩建招生增加

  招生路段略有变动的是合并后的满族小学。该小学由原满族小学和大德路小学合并而成,在原两校招生路段保持不变的基础上,光塔街的杏花巷社区也纳入新满族小学的招生路段。杏花巷社区原属海珠中小学招生地段。据悉,新满族小学合并三校区后,占地面积从原来的1460㎡扩大到7994㎡,建筑面积从原来的1953㎡扩大到9578㎡,办学条件得到很大改善。预计6月可完工交付使用。其他4所合并后的学校,培正小学、小北路小学、八一希望学校和少儿体校,招生地段都是合并前两校招生地段之和。

  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有照顾

  此外,区建设六马路小学将提前在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收跆拳道、武术、羽毛球、游泳特长的学生。区净慧体校也将提前在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收具有羽毛球、体操、游泳、艺术体操、乒乓球、田径、足球特长的学生。备受关注的东风东路小学润粤校区由于仍处于建设阶段,今年还未开始招生。今年还新增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作为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不按时报名不保证地段就读

  教育部门提醒,对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的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明日,各小学将会在门口公布招生地段、地段生招生计划和招生班数等详细信息。


  ■小学学位安排办法

  1、新住户:

  对在2009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在报名之日后购买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条件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租住户:

  (1)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只要该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单元现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2)适龄儿童及父母均属广州市越秀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实际居住地户籍不得迁入的相关证明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父母的实居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且该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由适龄儿童的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由实际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3)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属被统筹学校的地段生。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3、拆迁户:

  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越秀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属被统筹学校的地段生。

  4、二手房住户:

  对已办理完善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人户一致,只要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该住宅单元原业主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属被统筹学校的地段生。

  5、不完全房产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房产(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产之外另有房产,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所在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所在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6、随祖辈居住户:

  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家(或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家),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7、随非直系亲属住户:

  居住在适龄儿童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凡属集体户、租住户、拆迁户、二手房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等适龄儿童入学,先到地段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

文献来源:2009-04-29   羊城晚报-A10

作者:王倩、冯小静、杨亚明

点此查看报纸原版

查看相关:
上一记录 下一记录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