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入住小区就意味着小孩子要读贵价配套民办学校?不一定!昨天,广州市海珠区公布该区中小学招生政策,其中尤为瞩目的是,该区今年将新开办两所小区配套学校,新增加近2000个公办小学学位。越秀区明日公布小学地段划分,合并的10所小学招生地段基本不变,只有满族小学招生地段略有增加。
据悉,广州市小学招生报名时间敲定为下月16日、17日、18日3天。除海珠区外,天河区、荔湾区、越秀区小学招生政策也于昨天出台,各自对“地段生”的界定并不一致。其中,天河区同一地址学位已被占用的二手房业主,其子女仍可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待遇同地段生;荔湾区对租住户、二手房业主及随祖辈居住者,要求在同一住址住满两年,且该住址学位没有被占用的,才算地段生。
越秀区
“海归”子女可入读越秀
受广州家长市民关心的2009年中心城区小学地段生范围昨天正式划定,详细情况本月30日公布!昨日,越秀区教育局对外公布了200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凡具有越秀常住户籍并居住在户籍所在地,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满6周岁儿童,可以在5月16日—18日连续3天时间里报名。
此外,凡属集体户、租住户、二手房住户、不完全房产住户、随祖辈居住房住户、随非直系亲属住户等适龄儿童入学,先到地段对口小学办理登记手续。
而对不按规定依时办理报名手续又符合地段生资格的适龄儿童,只保证学位、不确保到原所属地段的对口小学就读,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10所合并小学地段生范围有增无减
受3月份中心城区学校大调整合并影响,今年广州中心城区部分学校尤其是被并的10所小学的地段生范围备受家长关注。
昨天,越秀区教育局方面公布,合并之后的学校地段生不改变原来两校地段生的范围。比如培正小学与海印苑小学合并成为培正小学之后,其地段生范围是原来两个学校地段生范围的总和。同样政策对应合并之后的小北路小学、八一希望小学、净慧小学。而合并之后的满族小学还将在此政策基础上,新增加部分范围。目前已初步确定此前曾属于满族小学范围的光塔街杏花巷社区的居民子女可回归满族小学地段生范围。
两小学提前招收体特生
今年,越秀区建设六马路小学提前在符合该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收击剑、游泳、足球、武术、羽毛球、空手道特长的学生;区净慧体校提前在符合该区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收具有体操、游泳、乒乓球、艺术体操、羽毛球、射击、射箭、田径、蹦床、棒球、足球特长的学生。
越秀区教育局表示,各小学要认真完成区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提供学位。为保证学校正常接收转学生,各校招生班额一般不超过44人,学校不得随意增、减班数和突破限定班额。
“海归”子女纳入照顾范围
与往年相比较,今年的越秀区小学地段生招生范围新增加了一类政策性照顾类借读生,即在穗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选择在越秀入读,享有政策性照顾。
越秀区教育局方面介绍,包括革命烈士、合法领养的适龄孤儿、台胞子女、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等14类适龄儿童,在符合条件、证明齐备,并在该区有法定监护人和监护条件的适龄儿童,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审批同意并经公示(一周)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与该区适龄儿童享有同等入学待遇。学校将对获得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的新生执行公示制度。
■纵深
何时购房才算地段生
不买房有无机会入读越秀?
小学报名前在越秀区买了新房是否可以算作地段生?哪些机会可以作为地段生入读越秀区名校?
昨天,越秀区教育局就市民关注的地段生热点问题作了详细解答。
报名前买房
8月底前入住可行
就地段生的条件,招生工作意见提出,对在2009年5月新生报名前购买现楼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的一手房业主子女,对已办理完善交易手续的二手房业主子女,人户一致,只要该住宅单元原业主没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
此外,在报名之日后购买房屋并于8月底具备居住条件且符合地段生界定条件的业主子女,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属被统筹学校的地段生,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其中统筹安排学位的范围是不超过房屋半径为3公里的小学学校。
落户祖辈家可作地段生
落户亲戚家可免择校费
除了买房之外,是否还有其它机会入读越秀区学校?投靠亲戚能否入读越秀?对此,越秀区教育局方面介绍,适龄儿童居住在非直系亲属的房产,该居住地为适龄儿童和其父母在广州市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即意味着不用交择校费。
而按照招生政策,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是祖辈家(或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家),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此外,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即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则视具体情况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或由不完全房产居住地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租住户拆迁户怎么办?
越秀区教育局方面介绍,对手续完备的由适龄儿童父母租住房管局或本单位房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相关的租住凭据和与租住地址一致的户口簿,只要该住宅单元现无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在同一住宅单元现已有小孩在对口小学在读1—5年级的,均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统筹生属被统筹学校的地段生。
对手续完备的具有本区户籍的租住私人房屋或租住非本单位房,且在租住合同有效期内的租住户子女,该住房是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有效租赁合同,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证明不齐备的,不予受理。
拆迁户方面,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越秀区辖内的临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经市房管局认可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的,将统筹安排学位。
文献来源:2009-04-29   南方日报-C01
作者:陶达嫔
查看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