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饭堂禁止个人承包。昨天,越秀区教育局强调了学校饭堂的管理,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学校要成立由学校、家长代表、企业三方组成的“膳食委员会”。
越秀区规定,学校食堂实行委托准入企业管理的,要与委托的准入企业签订由区教育后勤产业服务中心统一制定的委托管理合同和安全责任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权益,严禁个人承包学校食堂。要建立学校食堂的卫生资料档案,内容包括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基本资料、学校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各种卫生检查记录、个人健康证明、餐具消毒记录、每餐留样记录等等,确保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卫生的营养食品。
同时,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的校级领导具体负责的管理机制。学校食堂管理要坚持公益性和服务性相统一的原则,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向学生收取的早、午、晚餐搭食代收费,必须按实收支,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从中截扣或挪作他用,不得向委托管理的企业索取回扣或好处。学校应成立由学校、家长代表、委托管理的准入企业三方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制定有关章程,加强监督,共同做好师生的膳食工作。
文献来源:2008-05-23   南方都市报-A45
作者:梁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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